商品風險

商品風險,指的是與商品有關契約價值的波動,包含農產品,金融及能源商品等。其中以能源商品有較大的波動,原因是能源商品存量較少,波動易受到供需的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品風險
  • 釋義:商品有關契約價值的波動
  • 類別:經濟學術語
  • 適用:商品遠期、商品期貨、商品掉期
要求,掌控,風險管理,

要求

商品風險的資本要求的規定適用於商品、商品遠期、商品期貨商品掉期
商品風險的資本要求等於以下兩項之和:第一,各項商品淨頭寸的絕對值之和成於15%;第二各項商品總頭寸(多頭頭寸加上空頭頭寸的絕對值)之和乘以3%。

掌控

(1)通過充分的風險評估,運用價格等手段控制風險;
(2)發生民事賠償訴訟時,為被保險人提供專業法律援助;
(3)妥善安排該產品的再保。

風險管理

商品風險管理涉及所有戰略和特定政策來處理事先不可預測的收入問題。這些戰略視有關國家可利用的可能手段而定。如果沒有外部安全網可以利用(以免費獲取資金的可能手段形式或者作為一項貸款或者通過交易處理面臨的風險),那么有三種辦法來處理風險。第一種辦法是通過直接操縱產生那些風險的市場來改變風險。這種風險處理辦法是許多國家長期以來所採用的一種主要辦法,許多國家(包括許多已開發國家)廣泛採用。國際商品管理經驗令人失望,不是一種可行的國際備選方法。要么通過貿易政策要么通過直接市場干預進行國內商品價格控制,證明代價很大,要么在財政方面,要么從發展的角度代價都很大。原因是這幾乎必然扭曲長期市場信號,從而影響資源分配,對發展可能產生不利影響。許多已開發國家發現,這種辦法的費用也很高。
處理收入風險的第二種辦法是調整受風險影響的程度,即多樣化。增加出口多樣化及減少進口依賴,這能夠減少遭受出口收入波動或進口價格上漲的影響。
在個人一級或國家一級處理收入風險的第三種辦法是保險戰略或者所謂的風險處理。在微觀一級,這些戰略主要涉及通過積累或減少預防庫存(現金或實物)進行個人保險或者在需要時能夠提供轉讓的共同保險網路。在巨觀一級,相應的戰略涉及單個國家一級積累或減少外匯儲備,或者友好政府之間的互惠援助協定(此類協定通常包含費用或保險費)。
上述討論假定沒有外部保險系統或者安全網或者遭受商品風險的實體(國內個人)沒有可利用的風險分散手段。然而,對已開發國家的實體而言並非如此。已開發國家農民和農產品消費者(如銷售鏈中的所有代理商)擁有以市場為基礎的各種手段,在這種手段的幫助下他們能夠管理所面臨的風險。例如,在美國從農民手中購買穀物的一些代理商在期貨或期權市場使其從農民手中所購買的穀物保值。同樣,國際咖啡和可可購買商在國際期貨市場管理其遭受商品風險的程度。已開發國家的生產者和消費者制定了以市場為基礎的先進風險管理戰略來處理商品風險,由於在過去20年發展了各種金融手段(期貨、以物換物等)增加了風險管理的可能手段。結果是已開發國家的代理商能夠在有組織的市場以及組織工作較差的場外市場以減少面臨風險的一種價格成交。
雖然風險管理手段的現代市場向所有人開放,但是開發中國家內的實體並沒有積極利用這些市場。原因涉及各種機構不完善和財政制約因素。這意味著,與安全網有聯繫的國家或國內對象商品形式以外的援助可能不僅是有益的,而且還有利於增長及減貧。最近世界銀行支持的商品風險管理國際工作組試圖改進開發中國家實體獲取這種風險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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