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費範圍是商品流通費經濟內容的外延界限。社會主義商業企業的商品流通費範圍主要有:(1) 支付本企業職工的勞動報酬,如企業固定人員工資、臨時人員工資,發給職工個人屬於工資性質的加班費、加點費、特殊工種營養補貼、煤糧補貼、副食品補貼,按國家規定列入費用的特定原材料節約獎,以及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工會經費和教育經費等。(2) 支付給其他企業、單位和個人的勞務或服務費用,如運雜費、保管費、修理費、手續費、租賃費、水電費等。(3) 經營過程中的物質資料消耗,如房屋、倉庫、設備、運輸工具等固定資產折舊,包裝物和家具用具攤銷等。(4) 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新產品試製所發生的不購成固定資產的費用,購置樣品樣機和一般測試儀器的費用。(5) 商品在運輸、保管和銷售過程中的自然損耗(包括定額損耗與超額損耗) 。(6) 支付給銀行的借款利息及保險費。(7)推銷商品所支付的費用,如廣告費、樣品費、諮詢費等。(8)經營過程中各項管理費用,如辦公費、印刷費、旅差費及其他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