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費項目

商品流通費項目是商品流通費的經濟內容。通常分為:(1)運雜費。商品在整個運輸過程中的運費、裝卸搬運費、車船和牲畜的燃料、飼料、物料消耗,以及同運輸有關的各項雜費等。(2)保管費。商品在儲存過程中所支付的保管費用。(3) 包裝費。包括包裝用品費、包裝物折舊費、挑選修補費、租用費等。(4) 商品損耗。在運輸、保管和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自然損耗和經批准核銷的超定額損耗。

(5)手續費。委託其他單位代購、代銷所支付的手續費。(6)利息。支付給銀行借款的利息、支付給代管合作店、組股金的利息和集資利息。(7)工資。按規定標準支付給固定職工的 (不包括編外人員和長期病假人員) 工資、附加工資以及按規定支付工資性質的各項津貼。(8) 因業務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的臨時人員的工資。(9)福利費。按規定標準提取的福利基金和按月向工會撥交的工會經 費。(10)修理費。固定資產和家具用具等財產的修理費和按規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11)折舊費。按規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費和租入、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使用 費。(12) 家具用具攤銷 (低值易耗品攤銷) 。按規定攤銷的家具用具 (或低值易耗品)費。(13) 保險費。按規定企業自願參加財產保險,向保險公司支付的保險費。(14)其他費用。以上各項支出以外的費用。不能分清項目的費用收入,如職工房租、家具租賃、水電費收入等,沖減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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