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傳

商君傳

原文

孝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

令既具①,未布②,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③,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商君傳
  • 文學體裁:傳記
注釋,翻譯,作業本選段的原文及翻譯,其他版本,

注釋

①具:準備就緒。
②布:頒布,公布。
③國都市南門:指都城後邊市場南門。古代國都建制:前朝,後市,左祖、右社。
④輒:就。金:古代貨幣單位。
⑤期年:一整年。⑥法:處罰、治罪。
⑦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額上刺字,再塗以墨。
⑧趨令:遵照新法執行。
⑨亂化:擾亂教化

翻譯

秦孝公重用衛鞅,衛鞅準備變法,但秦孝公擔心天下非議自己。
法令已經完備,但沒有公布,恐怕百姓不信任,於是在都城市場南門立起一根三丈長的木頭,招募百姓有能搬到北門的給十鎰黃金。百姓對此感到驚奇,沒有人敢搬。就又宣布說“有能搬的人給五十鎰黃金”。有一個人搬走木頭,立即給他五十鎰黃金,以表明沒有欺詐。終於頒下法令。
法令在百姓中實行一年,秦國百姓到國都來說新法不適宜的人數以千計。在這時太子觸犯法令。衛鞅說:“法令不能實行,是由於上面的人觸犯法令。”準備依法懲處太子。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加刑罰,便對太子傅公子虔行刑,並對太子師公孫賈處以黥刑。第二天,秦國百姓都服從法令了。實行新法十年,秦國百姓皆大歡喜,路上不撿拾他人遺物,山中沒有蟊賊強盜,家家富裕,人人滿足。百姓勇敢為國作戰,害怕私人鬥毆,城鄉大治。秦國百姓中當初說法令不適宜者有來說法令適宜的,衛鞅說“這些都是擾亂教化的人”,全部遷居到邊境城堡。此後百姓中就沒有人敢於議論法令了。

作業本選段的原文及翻譯

孝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
秦孝公立即任用商鞅,衛鞅準備變法,但秦孝公擔心天下非議自己。
法令已經準備好,還沒有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國都城市場的南門樹立起一根三丈長的木頭,招募百姓,有誰把木頭搬到北門就賞給誰十金。
人們覺得奇怪,沒有人敢搬動。又下令說:“能把木頭搬到北門的賞五十金。”有一個人把木頭搬走了,當即就賞給他五十金,以表明決不欺騙。事後頒布了新法。新法在民間推行了一周年,秦國的百姓到國都訴說新法不方便的數以千計。正在這個時候,太子犯了法。衛鞅說:“新法不能普遍推行,是因為上面不守法。”要將太子繩之以法。太子是王位的繼承人,不能施加刑罰,於是就處罰了他的師傅公子虔,將他的老師公孫賈處以墨刑。第二天,秦國的百姓都服從新法。開始說新法不方便的秦國老百姓又說來新法如何方便。注釋 1孝公:秦孝公 2 衛鞅:人名,即商鞅 3 虔:人名 4 黥:古代的一種肉刑

其他版本

孝公既用衛鞅①,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衛鞅曰:“疑行無名②,疑事無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於世③;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於民④。愚者暗於成事⑤,知者見於未萌⑥。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⑦。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⑧;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孝公曰:“善。”甘龍曰:“不然。聖人不易民而教⑨,知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勞而成功;緣法而治者⑩,吏習而民安之。”衛鞅曰:“龍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13);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14)。”杜摯曰:“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15)。法古無過,循禮無邪。”衛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16)。”孝公曰:“善。”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
[注釋]
衛鞅商鞅衛國人,故稱。下句“恐天下議己”,是說孝公欲從商鞅之言而變法,可是又怕天下議論他,不是說商鞅“恐天下議己”。②疑:猶豫不定。③以上二句的意思是說,超出常人的人本來要被世俗非難的。④敖:通“謷”。嘲笑。《商君書》或作“驁”,或作“訾”。“驁”通“訾”。“訾”,毀謗。⑤暗:不清楚,不明白。⑥知:通“智”。未萌:未發露、察覺。⑦慮:事先謀劃、創始。⑧法:效法。故:指成法。⑨易民:改變民風民俗。⑩緣:依照,沿襲。€王:成王,統一天下。?五伯:即五霸。(13)制:被制約。(14)不肖:不成材,沒出息。(15)器:指古代標誌名位、爵號的器物。(16)多:推重,讚揚。
[原文]
令民為什伍①,而相牧司連坐②。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③,倍其賦。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④;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僇力本業⑤,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⑥。事末利及怠而貧者⑦,舉以為收孥⑧。宗室非有軍功論⑨,不得為屬籍⑩。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注釋]
①什伍:戶籍編制,十家為什,五家為伍。②牧司:檢舉,監督。連坐:一人犯法,其他人連帶治罪。坐,因犯……罪。③分異:分家另過。這是為繁殖人口,發展生產。④率:標準。⑤僇力:即“戮力”。盡力,致力於。⑥復其身:免其本身勞役或賦稅。復,免除。⑦事末利:從事工商業。末,非根本,不重要的事物。古代以農業為本,以工商業為末。⑧收孥:拘摯本人妻子,沒收為官奴婢。孥,奴婢。⑨宗室:此指王族。⑩屬籍:家族的名冊,譜牒。€差次:等級次序。差,等。分別等級。名:占有。?芬華:比喻顯榮。即顯赫榮耀。
[原文]
令既具①,未布②,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③,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④,以明不期。卒下令。
令行於民期年⑤,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⑥。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黔其師公孫賈⑦。明日,秦人皆趨令⑧。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⑨,盡遷之於邊城。其後民莫敢議令。
[注釋]
①具:準備就緒。②布:頒布,公布。③國都市南門:指都城後邊市場南門。古代國都建制:前朝,後市,左祖、右社。④輒:就。金:古代貨幣單位。⑤期年:一整年。⑥法:處罰、治罪。⑦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額上刺字,再塗以墨。⑧趨令:遵照新法執行。⑨亂化:擾亂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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