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於簡化外貿流通經營資格核准程式的函

《商務部關於簡化外貿流通經營資格核准程式的函》由商務部發行於2003-04-11,於2003-04-11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務部關於簡化外貿流通經營資格核准程式的函
  • 頒布時間:2003年4月11日
  • 發布單位:商務部
【發布文號】
【生效日期】2003-04-1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商務部關於簡化外貿流通經營資格核准程式的函
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外匯局:
為了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簡化工作程式,降低行政成本,我部決定簡化外貿流通經營資格的核准程式。現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根據《關於進出口經營資格管理的有關規定》(外經貿貿秩函〔2001〕370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是內資企業獲得進出口經營資格的法律憑證。自2003年5月1日起,我部不再以“部函”形式進行外貿流通經營資格的核准。企業憑《資格證書》到你單位辦理進出口業務所需的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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