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電子商務統計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電子商務統計工作的通知》是商務部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03月1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電子商務統計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商辦電函〔2018〕100號
  • 發布單位:商務部辦公廳
  • 成文日期:2018年03月16日
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近年來,在各地商務主管部門的共同努力下,電子商務統計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工作機制初步建立,指標體系不斷完善,數據報送和成果套用穩步推進,為電子商務管理服務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然而,隨著電子商務快速發展,新主體、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湧現,給電子商務統計工作帶來挑戰,同時,樣本企業代表性不足、數據質量參差不齊等問題仍然存在。為進一步做好電子商務統計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統計制度執行,建立企業聯繫機制
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統計調查工作依據國家統計局備案批准的《商貿服務典型企業統計調查制度》(見附屬檔案1)開展,主要包括年度調查和月度調查。各地要做好《統計法》等法律法規宣貫工作,加大統計調查制度執行力度,明確企業依法報送數據的法律義務和政府對企業報送數據的保密義務,向企業做好解釋工作,打消企業顧慮。各地要建立典型企業聯繫機制,加強與企業的溝通交流,了解行業發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依託試點示範和項目資金等支持機制,將數據報送作為考核指標,用好培訓等工作抓手,積極為企業提供各類服務,充分調動企業參與統計工作的積極性。
二、最佳化樣本結構,抓好重點企業
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是為電子商務活動順利開展提供各種專業服務的企業,主要包括交易服務(各類電子商務交易平台)、支撐服務(電子支付、物流、認證)和衍生服務(代運營、信息技術、行銷、諮詢、培訓等)。典型電子商務服務企業調查對象以交易服務企業為主,兼顧支撐和衍生服務企業。各地要最佳化樣本結構,完善典型企業名錄,並於3月31日前通過商務部電子政務統一平台的電子商務信息管理分析套用(登入方法見附屬檔案2)完成典型企業名錄調整工作。
(一)抓好重點企業。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市場集中度高,各地要著力將大規模、綜合性電子商務交易平台納入調查範圍,將一定區域內和垂直領域內具有影響力的平台納入調查範圍。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2017-2018年度電子商務示範企業應全部參與統計。
(二)提高樣本質量。在確保重點企業(見附屬檔案3)參與年度和月度統計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地方應儘量擴大年度調查範圍,以統計工作為契機摸清電子商務服務業發展狀況。各地要保持樣本的整體延續性,原則上2017年全部樣本企業應繼續報送數據,2018年各地樣本企業總數只增不減。同時,保持樣本的有效性,及時剔除關停、倒閉和不符合報送要求的企業,並增補同類型企業。
(三)突出行業和地區特點。各地要適應電子商務業態模式更新快的特點,將發展勢頭良好、經營情況穩定的新型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納入調查範圍。各地應因地制宜,結合地方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政策,科學合理選取樣本企業,體現本地區電子商務發展特點。
三、提高數據質量,確保工作時效
各地要加強對企業的培訓指導,確保統計人員準確理解指標含義,熟練掌握系統操作,及時規範填報各項數據(電子商務信息管理分析套用主頁上可下載操作說明和指標解釋)。各地要嚴把數據質量關,切實加強對企業報送數據的審核,運用歷史數據比對、邏輯關係審核等多種方法,逐項檢查所有典型企業報表,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
(一)年報工作。企業年度數據報送工作於次年3月31日結束(上市公司數據應於4月20日前補齊),各地應於4月15日前完成報表初審。商務部將對各地報表進行複審,對不符合規定的報表將要求企業重新核校上報,地方重新審核。各地要在典型企業數據基礎上,結合統計、工商、稅務等部門數據,測算形成本地區電子商務行業年度統計報表,於5月15日前報送商務部。
(二)月報工作。為提高月度數據報送審核效率,月報採取企業直報與商務部審核的簡化工作流程,地方可查詢本地區通過審核的企業數據。各地要督促月報樣本企業於每月6日前完成上月數據報送(遇有法定節假日順延至節假日後首個工作日)。
四、推進縱向協同,加強數據套用
商務部將加強對地方的支持,在匯總統計數據和大數據監測結果的基礎上,開展地方數據套用試點,並自2018年4月起定期向地方反饋各地電子商務相關數據。各地要切實抓好統計成果套用,更好地為政府決策、行業管理和企業經營服務。繼續做好本地區年度電子商務行業發展報告撰寫工作,總結電子商務發展情況和特點,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可操作的政策建議,並於6月30前報送商務部。通過政府網站、移動客戶端、新聞媒體等多種渠道,加強電子商務統計信息發布,引導行業健康發展。
商務部將加大對電子商務統計工作的績效考核力度,不定期向地方反饋樣本質量、數據報送和審核情況、年度數據匯總和分析報告編寫情況等。統計工作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商務部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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