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 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 強化市場主體信用監管,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 按照職責分工,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3. 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整合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4. 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根據授權,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組織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5. 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全縣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全縣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縣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6. 負責全縣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全縣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7. 負責全縣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縣級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8. 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9. 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食品安全地方黨政同責和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縣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唐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10. 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
11. 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法律法規。監督實施國家研製、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和質量管理規範,組織落實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中藥飲片炮製規範。
12.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 建立健全全縣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13. 負責指導鄉(鎮、社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推動落實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監督鄉(鎮、社區)履行黨政同責,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考核。
14. 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15. 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組織制定縣級地方標準,承擔縣級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批准發布工作。宣傳貫徹強制性、推薦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協助開展標準化國際、區域合作,組織開展採用國際標準工作。
16. 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和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17. 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縣認證認可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18. 負責推進全縣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加強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和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和制度。
19. 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按照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指導全縣開展相關工作。
20. 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智慧財產權運用和規範交易的政策,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負責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負責智慧財產權宣傳,人才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原產地地理標誌統一認定製度。負責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工作。
21. 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高兆敏(主要負責人) :主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賈立峰(一級主任科員):分管市場監管維權股、市場監管稽查大隊、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所,分包北羅市場監管所、城關市場監管所。
賈 力(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股、價格監督檢查股,分包軍城市場監管所。
馬朝輝(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監督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計量測試所,分包川里市場監管所。
萬志斌(一級主任科員):駐周雹水村第一書記。
耿偉華(二級主任科員):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股、財務裝備股、質量監督管理股、標準計量監管股、智慧財產權和廣告股、工會。
李英社(二級主任科員):分管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股、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處,分包王京市場監管所。
邸同嫣(三級主任科員):分管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股、藥品監督管理股、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分包白合市場監管所。
田旭輝(三級主任科員):分管食品藥品綜合協調股、政策法規股,分包東風市場監督管理所。
於宏亮(四級主任科員):分管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股、黨建辦,分包北店頭市場監管所。
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提案、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化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研究制定機關事務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服務和後勤保障、維護維修、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和調配使用。負責機關食堂安全管理工作。
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
承擔機關、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派出機構、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工會工作、婦女工作和共青團工作。
2. 財務裝備股
擬訂實施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全縣質量基礎設施等科技需求,承擔科研管理、技術引進、成果套用工作。承擔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各類資金和制裝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的勞動工資和各項福利、保險、待遇、工資等工作。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3. 政策法規股
承擔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規草案和規章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以及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依法規範執法程式、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資質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巡視巡察整改、紀檢監察工作和案件查處工作。
4. 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股(註冊指導股)
依法開展企業信息公示工作,組織實施對市場主體公示信息的抽查工作。負責配合行政審批部門對全縣企業註冊的綜合協調工作。
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5. 價格監督檢查股
組織指導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擬訂全縣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政策措施和具體辦法。組織實施全縣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全縣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監管價格收費行為,推行價格、收費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價格社會監督和舉報制度。
6. 市場監管維權股
擬訂全縣反壟斷的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反壟斷執法工作,承擔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依法組織查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違法實施集中案件;依法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縣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市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全縣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市場監管、禁止傳銷的政策措施和具體辦法。組織指導查處全縣不正當競爭行為,負責市場不正當競爭狀況的調研和動態分析等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以及投訴舉報處理工作。
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指導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組織指導消費環境建設,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指導調解消費糾紛工作。指導縣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民用品維修行業管理工作。督導入縣煤質檢查站工作,督促縣邊界入縣煤質檢查工作按省市縣要求開展;依法承擔生產、流通領域散煤和成品油、車用尿素等的監督檢查工作,對不合格散煤、型煤、成品油、車用尿素等依法查處,組織指導全縣散煤及成品油生產、銷售監管工作,制定年度質量抽檢計畫,配合相關部門履行監管職責。負責對接縣大氣辦工作,並組織實施。
7. 智慧財產權和廣告監督管理股
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和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審查政策和授權確權判斷標準。協助省、市知識產權局對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承擔推進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合作任務。承擔全縣智慧財產權宣傳和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商標培育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承擔縣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全縣廣告監督管理措施辦法的制訂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監測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智慧財產權股。承擔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擬訂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的政策措施、辦法。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承擔智慧財產權信息化建設和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負責專利申請資助、評獎等工作。
8. 質量和標準計量監管股
承擔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承擔縣質量強縣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組織實施國家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落實國家認證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對各類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協助查處認證違法行為。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國家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全縣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指導全縣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對全縣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協助查處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
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縣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全縣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縣級計量技術規範體系建立及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全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在本行政區域組織實施標準。依法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進行監督。依法承擔組織制定縣級地方標準。承擔縣標準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9. 食品藥品安全協調股
負責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統籌協調食品藥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督促縣有關部門和各鄉(鎮、社區)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組織食品藥品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組織協調食品藥品安全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協調組織食品藥品安全方面重大宣傳活動。擬訂全局食品藥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全局各相關單位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協調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組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通報風險隱患。
10. 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查處全縣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食鹽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食鹽生產健全食鹽安全可追溯體系。監督實施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組織開展特殊食品生產環節的安全監督檢查,指導特殊食品生產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指導督促全局相關單位履行特殊食品生產環節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組織開展食品生產環節質量抽查檢驗並依法處置。
11. 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全縣食品流通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食品流通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信用體系建設及相關信息分析、公開工作,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擔食鹽經營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銷售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食鹽經營單位健全食鹽安全可追溯體系。擬訂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食用農產品銷售單位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監督實施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組織開展特殊食品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督檢查,指導特殊食品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指導督促全局相關單位履行特殊食品經營環節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組織開展食品經營環節的質量抽查檢驗並依法處置。
12. 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股
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全縣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督促全局各相關單位嚴格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
組織開展食品餐飲服務環節質量抽查檢驗並依法處置。
13. 藥品監管股
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直接接觸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國家標準、藥用輔料標準。監督實施醫用氧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對醫用氧、藥用輔料、直接接觸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環節進行監管,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開展質量抽查檢驗和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
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組織實施對藥品流通和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環節進行監管,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承接省市局對藥品零售連鎖總部、中藥飲片專營批發企業的流通進行監管,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承接省市局零售連鎖總部及指導對零售藥店的抽樣工作和抽檢不合格藥品的核查處置。指導全局相關單位對藥品零售的檢查和處罰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和地方中藥炮製規範。監督實施中藥飲片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對中藥飲片生產環節進行監管,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開展質量抽查檢驗和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
監督實施國家化妝品標準、分類規則、技術指導原則。組織指導全局相關單位進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的檢查和處罰工作。組織開展質量抽查檢驗和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承接對化妝品生產環節行政檢查、行政處罰,對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審核、覆核及備案後現場檢查。
14. 醫療器械監管股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使用環節的醫療器械質量管理;承接省市局委託對醫療器械生產環節進行監管;查處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生產企業、使用單位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全局相關單位對醫療器械經營的檢查和處罰工作。組織開展質量抽查檢驗和不良事件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
15.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按照特種設備目錄實施安全監察、監督,組織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負責對接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並組織全局相關單位實施。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和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