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創業扶持政策,規範創業扶持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河北省就業創業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冀財規〔2018〕21號)、《中共唐山市委辦公廳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鼓勵創業促進就業的實施意見》(唐辦發〔2014〕10號)、《唐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唐政發〔2018〕11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山市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19年6月5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創業扶持資金是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用於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專項資金。先期從失業保險基金調劑和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尚結餘的創業扶持資金納入本辦肯兆榜精法管理。其中從失業保險基金調劑的創業扶持資金按照開展創業工作任務量、當地政府投入、落實創業扶持政策成效、創業資金管理和績效考核情況等統一分配。
第三條創業扶持資金重點用於扶持高校畢業生、返鄉創業農民工、失業人員、退役軍人等群體創業,包括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創業服務平台以及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建設和獎補,希邀鍵創業培訓實訓和師資隊伍建設,開展創業宣傳和專項活動,政府向社會購買創業培訓、創業指導、創業項目徵集和大學生創業就業引導基金等。
第四條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遵循支持創業、統籌使用、突出重點、績效管理的原則,堅持政策扶持的精準性,確保資金管理使用科學合理、安全高效。
第二章資金使用
第五條支持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發展。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共同認定,入駐創業項目孵化基地孵化的時間一般不超過3年。發展前少設懂景好、帶動就業5-9人(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可延長孵化期限6個月;帶動就業10人以上的,可延長孵化期限12個月。
(一)對為登記失業或求職的城鎮失業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下崗失業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返鄉創業人員初次創業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多要素創業服務的創業就業孵化基地,按符合條件人員入駐項目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具體標準按《唐山市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二)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場地租賃補貼評估費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程兵鴉廈序確定具備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評估。
(三)創業就業孵化基地提供正常服務,入駐創業捆促就業孵化基地創業項目正常運行滿6個月的,按照服務創業項目戶數給予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管理服務補貼,標準為每年每戶2000元。針對同一創業項目的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實際孵化期限。
(四)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管理制度健全、創業指導服務效果好、孵化成功率高,經評估認定為示範性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的,給予獎補資金。其中,市級獎補資金標準為10萬元,縣級獎補資金標準為5萬元,不重複獎勵。獎補資金主要用於創業就業孵化基地設備購置、場地租賃、信息化管理等基地建設和管理方面支出。
(五)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組織優秀創業項目積極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各類創業大賽,按獲獎創業項目數量對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獲得唐山市級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每個項目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獲得河北省級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每個項目分別獎勵10萬元、8萬元、5萬元;獲得國家級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每個項目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同一創業項目只獎勵1次。
(六)對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培育優秀創業項目並獲得專利的,給予創新項目獎勵。按創業項目獲得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每個專利分別獎勵創業就業孵化基地2萬元、1萬元、1萬元。
第六條支持充分就業創業示範社區創建。充分就業創業示範社區是指服務功能完善、政策幫扶措施到位、無零就業家庭的社區。對評定為“國家級充分就業創業示範社區”的,按不超過2萬元的標準給予獎補;評定為“省級充分就業創業示範社區”的,按不超過1萬元的標準給予獎補;評定為“市級充分就業創業示範社區”的,按不超過5000元的標準給予獎補,不重複獎補。充分就業創業示範社區獎補資金用於社區工作經費。
第七條支持創業實訓。對創業培訓後到各級人力資源連棵籃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相關企業或機構參加實訓的,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給予接納精寒刪婚實訓的企業或機構不超過3個月的創業實訓補貼。支持“網際網路+”線上模擬創業實訓,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提供線上模擬創業實訓平台的企業或機構,按照符合條件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模擬實訓課程且考核合格的人數,給予每人不超過500元的創業實訓補貼。
第八條支持創業項目徵集。對入選市級和縣級創業項目庫的創業項目,按照每個項目500元的標準給予項目提供方一次性創業項目徵集補貼。
第九條支持舉辦各類創業活動。鼓勵在本市範圍內針對城鎮失業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下崗失業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返鄉創業人員等群體,組織開展創業宣傳、創業培訓(由就業補助資金補貼的培訓除外)、創業訓練營、創業創新大賽、創業沙龍、創業論壇、創新成果和創業項目徵集、展示推介等創業服務活動。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組織開展的創業活動,以及開展的提升孵化基地管理人員能力的活動,一般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資金補助,也可以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制定資金使用計畫,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同意,給予經費支持。其他企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發揮自身優勢舉辦的創業活動,須報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根據活動規模、社會效益、資金投入等情況給予實際支出費用不超過80%,最高50萬元的經費補助。
第十條支持就業創業眾創空間建設。就業創業眾創空間是指由創業就業主管部門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營的模式創辦或與企事業單位合作建立,以創業服務為主營業務,綜合建築面積不低於5000平方米,為創業者提供公共服務的面積不低於總面積的四分之一的創業服務機構。根據眾創空間的服務功能、服務成效等因素綜合考評,每年給予不超過運營費用30%的補助,用於眾創空間信息網路建設、公共服務軟體開發、公共設備購置、舉辦公益性創業服務、項目路演、聘請創業指導師講座等方面支出。
第十一條支持建立大學生創業就業引導基金。從市級創業扶持資金中安排一定額度的大學生創業就業引導基金,委託有資質的國有融資機構經營管理,用於鼓勵引導企業、社會多元化籌資,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大學生自主創業項目提供風險投資、股權投資等融資服務。
第十二條支持唐山領航創業大學發揮創業服務龍頭示範帶動作用,對其舉辦的創業服務活動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重點支持。
第十三條經市政府批准確定的其他支持創業項目。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十四條創業扶持資金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各級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按政策規定範圍、用途和預算編制要求編制創業扶持資金年度初步預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列入財政預算草案,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創業扶持資金嚴格按照批准預算執行,確需調整預算的,按照國家預算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建立健全預算執行責任制。創業扶持資金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挪用。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受理申請人或單位提交的各類補貼申請材料,按程式對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並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報財政部門審核。各級財政部門按規定及時審核撥付資金,提高預算執行的均衡性,充分發揮資金效益。
第十六條規範創業扶持資金決算管理。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在年度結束後做好創業扶持資金的清理和對賬工作,按規定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創業扶持資金年度使用情況和說明,確保內容完整、數據真實。各縣(市、區)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將審核匯總後的創業扶持資金年度決算及時報送市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實施創業扶持資金績效考核管理。突出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的規範性和有效性,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問效”的原則,項目單位必須制定科學的實施方案,建立嚴格的規章制度,有效防範各種風險。對舉辦的各類創業活動,尤其是創業培訓、創業宣傳和創業大賽等,應有詳細的批次和人數等資料記錄,並進行實施效果評價,年底前將自評報告報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負責對本級上年度創業扶持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主要包括資金籌集、資金使用與配置、資金支出效果和重點項目支出等情況,於每年3月底前將績效自評報告分別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負責對各縣(市、區)上年度創業扶持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資金安排、調整的重要依據。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由於故意或者過失導致預算績效管理未達到相關要求,以致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未能達到預期目標的,實行績效問責。情節嚴重的,將收回資金。
第十八條加強創業扶持資金監督檢查。各級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創業扶持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應經常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對違規申請、使用創業扶持資金,存在下列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一)截留、擠占、挪用、貪污創業扶持資金的;
(二)擅自改變創業扶持資金用途的;
(三)擅自改變支出範圍和標準的;
(四)虛報、冒領、騙取創業扶持資金的;
(五)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019-2021年。唐政辦發〔2016〕13號檔案同時作廢。

印發的通知

唐政辦發〔2019〕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新修訂的《唐山市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5日

政策解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創業扶持政策,規範創業扶持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我們起草了《唐山市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依據
按照“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部署,近年來,國家、省出台一系列促進創業帶動就業政策措施。我市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了《唐山市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唐政辦發〔2016〕13號),檔案執行期限為2016-2018年。2018年11月23日,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了《河北省就業創業資金管理辦法》(冀財規〔2018〕21號)。鑒於我市創業扶持資金管理檔案到期,且省級相關部門出台新檔案對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為全面落實省級政策檔案,進一步規範創業扶持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可持續發展,更好發揮促進創業帶動就業作用,根據冀財規〔2018〕21號檔案和《中共唐山市委辦公廳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鼓勵創業促進就業的實施意見》(唐辦發〔2014〕10號)、《唐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唐政發〔2018〕11號),結合我市實際,修定了我市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二、政策內容
《唐山市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共4章20條措施。與《唐山市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唐政辦發〔2016〕13號)相對比,主要調整或增加以下內容:
(一)在資金籌集上,一是按省檔案要求去掉了就業專項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調劑2個渠道,保留了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1個渠道。二是明確先期從失業保險基金調劑和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尚結餘的創業扶持資金納入本辦法管理。三是要求市及各縣(市、區)每年應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一定額度的創業扶持資金用於支持本地創業帶動就業工作。
(二)在使用範圍上,一是按省檔案要求去掉了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二是結合我市實際,增加了5個支出項目:①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組織優秀創業項目積極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各類創業大賽,按獲獎創業項目數量對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獲得唐山市級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每個項目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獲得河北省級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每個項目分別獎勵10萬元、8萬元、5萬元;獲得國家級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每個項目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同一創業項目只獎勵1次;②對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培育優秀創業項目並獲得專利的,給予創新項目獎勵。按創業項目獲得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每個專利分別獎勵創業就業孵化基地2萬元、1萬元、1萬元;③對評定為“國家級充分就業創業示範社區”的,按不超過2萬元的標準給予獎補;④支持“網際網路+”線上模擬創業實訓,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提供線上模擬創業實訓平台的企業或機構,按照符合條件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模擬實訓課程且考核合格的人數,給予每人不超過500元的創業實訓補貼;⑤支持唐山領航創業大學發揮創業服務龍頭示範帶動作用,對其舉辦的創業服務活動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重點支持。三是調整了2個項目:①與《唐山市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一致,調整了創業就業孵化基地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標準,同時,明確入駐創業項目在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孵化的時間一般不超過3年,對發展前景好、帶動就業5-9人的創業項目,可延長孵化期限6個月,帶動就業10人以上可延長孵化期限12個月。②將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組織開展的提升孵化基地管理人員能力的活動納入創業活動補貼範圍。
(三)在執行期限上,明確本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019-2021年。
唐山市財政局 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6月11日
(六)對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培育優秀創業項目並獲得專利的,給予創新項目獎勵。按創業項目獲得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每個專利分別獎勵創業就業孵化基地2萬元、1萬元、1萬元。
第六條支持充分就業創業示範社區創建。充分就業創業示範社區是指服務功能完善、政策幫扶措施到位、無零就業家庭的社區。對評定為“國家級充分就業創業示範社區”的,按不超過2萬元的標準給予獎補;評定為“省級充分就業創業示範社區”的,按不超過1萬元的標準給予獎補;評定為“市級充分就業創業示範社區”的,按不超過5000元的標準給予獎補,不重複獎補。充分就業創業示範社區獎補資金用於社區工作經費。
第七條支持創業實訓。對創業培訓後到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相關企業或機構參加實訓的,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給予接納實訓的企業或機構不超過3個月的創業實訓補貼。支持“網際網路+”線上模擬創業實訓,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提供線上模擬創業實訓平台的企業或機構,按照符合條件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模擬實訓課程且考核合格的人數,給予每人不超過500元的創業實訓補貼。
第八條支持創業項目徵集。對入選市級和縣級創業項目庫的創業項目,按照每個項目500元的標準給予項目提供方一次性創業項目徵集補貼。
第九條支持舉辦各類創業活動。鼓勵在本市範圍內針對城鎮失業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下崗失業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返鄉創業人員等群體,組織開展創業宣傳、創業培訓(由就業補助資金補貼的培訓除外)、創業訓練營、創業創新大賽、創業沙龍、創業論壇、創新成果和創業項目徵集、展示推介等創業服務活動。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組織開展的創業活動,以及開展的提升孵化基地管理人員能力的活動,一般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資金補助,也可以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制定資金使用計畫,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同意,給予經費支持。其他企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發揮自身優勢舉辦的創業活動,須報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根據活動規模、社會效益、資金投入等情況給予實際支出費用不超過80%,最高50萬元的經費補助。
第十條支持就業創業眾創空間建設。就業創業眾創空間是指由創業就業主管部門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營的模式創辦或與企事業單位合作建立,以創業服務為主營業務,綜合建築面積不低於5000平方米,為創業者提供公共服務的面積不低於總面積的四分之一的創業服務機構。根據眾創空間的服務功能、服務成效等因素綜合考評,每年給予不超過運營費用30%的補助,用於眾創空間信息網路建設、公共服務軟體開發、公共設備購置、舉辦公益性創業服務、項目路演、聘請創業指導師講座等方面支出。
第十一條支持建立大學生創業就業引導基金。從市級創業扶持資金中安排一定額度的大學生創業就業引導基金,委託有資質的國有融資機構經營管理,用於鼓勵引導企業、社會多元化籌資,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大學生自主創業項目提供風險投資、股權投資等融資服務。
第十二條支持唐山領航創業大學發揮創業服務龍頭示範帶動作用,對其舉辦的創業服務活動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重點支持。
第十三條經市政府批准確定的其他支持創業項目。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十四條創業扶持資金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各級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按政策規定範圍、用途和預算編制要求編制創業扶持資金年度初步預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列入財政預算草案,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創業扶持資金嚴格按照批准預算執行,確需調整預算的,按照國家預算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建立健全預算執行責任制。創業扶持資金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挪用。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受理申請人或單位提交的各類補貼申請材料,按程式對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並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報財政部門審核。各級財政部門按規定及時審核撥付資金,提高預算執行的均衡性,充分發揮資金效益。
第十六條規範創業扶持資金決算管理。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在年度結束後做好創業扶持資金的清理和對賬工作,按規定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創業扶持資金年度使用情況和說明,確保內容完整、數據真實。各縣(市、區)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將審核匯總後的創業扶持資金年度決算及時報送市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實施創業扶持資金績效考核管理。突出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的規範性和有效性,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問效”的原則,項目單位必須制定科學的實施方案,建立嚴格的規章制度,有效防範各種風險。對舉辦的各類創業活動,尤其是創業培訓、創業宣傳和創業大賽等,應有詳細的批次和人數等資料記錄,並進行實施效果評價,年底前將自評報告報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負責對本級上年度創業扶持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主要包括資金籌集、資金使用與配置、資金支出效果和重點項目支出等情況,於每年3月底前將績效自評報告分別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負責對各縣(市、區)上年度創業扶持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資金安排、調整的重要依據。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由於故意或者過失導致預算績效管理未達到相關要求,以致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未能達到預期目標的,實行績效問責。情節嚴重的,將收回資金。
第十八條加強創業扶持資金監督檢查。各級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創業扶持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應經常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對違規申請、使用創業扶持資金,存在下列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一)截留、擠占、挪用、貪污創業扶持資金的;
(二)擅自改變創業扶持資金用途的;
(三)擅自改變支出範圍和標準的;
(四)虛報、冒領、騙取創業扶持資金的;
(五)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019-2021年。唐政辦發〔2016〕13號檔案同時作廢。

印發的通知

唐政辦發〔2019〕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新修訂的《唐山市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5日

政策解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創業扶持政策,規範創業扶持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我們起草了《唐山市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依據
按照“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部署,近年來,國家、省出台一系列促進創業帶動就業政策措施。我市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了《唐山市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唐政辦發〔2016〕13號),檔案執行期限為2016-2018年。2018年11月23日,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了《河北省就業創業資金管理辦法》(冀財規〔2018〕21號)。鑒於我市創業扶持資金管理檔案到期,且省級相關部門出台新檔案對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為全面落實省級政策檔案,進一步規範創業扶持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可持續發展,更好發揮促進創業帶動就業作用,根據冀財規〔2018〕21號檔案和《中共唐山市委辦公廳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鼓勵創業促進就業的實施意見》(唐辦發〔2014〕10號)、《唐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唐政發〔2018〕11號),結合我市實際,修定了我市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二、政策內容
《唐山市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共4章20條措施。與《唐山市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唐政辦發〔2016〕13號)相對比,主要調整或增加以下內容:
(一)在資金籌集上,一是按省檔案要求去掉了就業專項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調劑2個渠道,保留了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1個渠道。二是明確先期從失業保險基金調劑和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尚結餘的創業扶持資金納入本辦法管理。三是要求市及各縣(市、區)每年應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一定額度的創業扶持資金用於支持本地創業帶動就業工作。
(二)在使用範圍上,一是按省檔案要求去掉了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二是結合我市實際,增加了5個支出項目:①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組織優秀創業項目積極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各類創業大賽,按獲獎創業項目數量對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獲得唐山市級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每個項目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獲得河北省級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每個項目分別獎勵10萬元、8萬元、5萬元;獲得國家級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每個項目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同一創業項目只獎勵1次;②對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培育優秀創業項目並獲得專利的,給予創新項目獎勵。按創業項目獲得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每個專利分別獎勵創業就業孵化基地2萬元、1萬元、1萬元;③對評定為“國家級充分就業創業示範社區”的,按不超過2萬元的標準給予獎補;④支持“網際網路+”線上模擬創業實訓,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提供線上模擬創業實訓平台的企業或機構,按照符合條件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模擬實訓課程且考核合格的人數,給予每人不超過500元的創業實訓補貼;⑤支持唐山領航創業大學發揮創業服務龍頭示範帶動作用,對其舉辦的創業服務活動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重點支持。三是調整了2個項目:①與《唐山市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一致,調整了創業就業孵化基地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標準,同時,明確入駐創業項目在創業就業孵化基地孵化的時間一般不超過3年,對發展前景好、帶動就業5-9人的創業項目,可延長孵化期限6個月,帶動就業10人以上可延長孵化期限12個月。②將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組織開展的提升孵化基地管理人員能力的活動納入創業活動補貼範圍。
(三)在執行期限上,明確本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019-2021年。
唐山市財政局 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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