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交辦督辦試行辦法

2006年2月9日31次主任會議通過。自2006年3月1日起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交辦督辦試行辦法
  • 頒布單位:唐山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6.02.09
  • 實施時間:2006.03.01
第一條 為健全監督機制,增強監督實效,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據《地方組織法》和《常委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按照務實、簡明、規範的原則,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審議意見,是指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在聽取和審議“p一府兩院”工作報告、聽取評議被任命幹部述職報告等後形成的、對不需要作出決議、決定,而要求“一府兩院”及有關部門限期辦理或答覆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條 審議意見主要應包括以下內容:常委會組成人員經過調查研究,形成的提交會議的書面發言材料;常委會組成人員在會議審議過程中發表的意見和建議;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或專門委員會和辦事機構圍繞常委會會議議題開展調查研究,形成的供常委會會議審議時參考的調研報告或初審報告;經分組會議召集人認可的列席人員的發言或書面材料。
第四條 會議審議情況由分組會議召集人向常委會會議期間召開的主任會議作出匯報。議題涉及的相關委員會,應根據委員會初審報告、調研報告,結合會議審議情況,向主任會議提出需要交辦的事項,由主任會議原則確定。
第五條 常委會會議結束後,由相關工作委員會根據主任會議的決定,對會議審議時所提意見和建議進行匯總整理,起草審議意見初稿。
起草審議意見,應堅持一題(議題)一卡(審議意見交辦卡)的原則,力求真實簡練。會議提出的原則性、指導性、務虛性的意見和具體性意見,應分別進行整理。
第六條 審議意見初稿經委員會主任同意後,填寫《審議意見交辦卡》,由常委會秘書長簽發,或由秘書長委託分管副秘書長簽發。《審議意見交辦卡》應根據會議審議情況,提出明確的意見或建議,並註明承辦單位,提出辦理時限和有關要求。
原則性、指導性、務虛性的意見可以不提出辦理時限和要求,但須以附屬檔案形式交辦。
會議審議的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報告、調研報告、視察報告,由委員會根據常委會會議審議情況提出具體交辦事項。委員會根據會議審議情況對報告進行修改後,以附屬檔案形式全文轉交辦理。
第七條 審議意見的交辦督辦工作由分管副秘書長負責,辦公廳具體辦理,相關工作委員會積極配合。
第八條 承辦單位應在接到《審議意見交辦卡》後的45天內,將辦理情況書面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由辦公廳印發常委會組成人員,並由相關委員會對辦理情況提出審查意見,經委員會主任簽字後,交辦公廳存檔備查。述職人員的評議意見辦理,根據《常委會述職評議工作辦法》的規定執行。有特定辦理時限要求的按照要求辦理。
第九條 因特殊原因在規定時限內難以辦結的,承辦部門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作出書面報告,說明不能按時辦結的原因,並提出繼續辦理計畫,經分管副秘書長報秘書長同意,可適當推遲辦結時間。
第十條 辦理情況報告應寫明採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及其他有關問題,並由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承辦單位在提交辦理情況時,應將主管領導簽批意見複印件一併提交。
第十一條 主任會議認為必要,可隨時聽取審議意見辦理的進展情況,或組織進行調查、視察或檢查。對審議意見辦理不力的,可以依法提出詢問或提請質詢案,也可以提請常委會會議作出相關決議。
第十二條 全年審議意見辦理情況,由辦公廳向常委會會議提交書面報告。
“一府兩院”辦理工作情況,應納入述職評議的一項內容。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負責解釋。主任會議審議意見辦理,可參照本辦法。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6年3月1日起試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