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責任感

員工責任感是指員工對自己在企業中所承擔的責任、義務的高度自覺,表現為對本職工作盡職盡責,充分發揮自己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責任感是能夠極大調動企業生產力的核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員工責任感
  • 特點: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 影響因素:責任感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重視
  • 工作結構:對外部控制或內部激勵
影響因素,原因分析,

影響因素

現代企業管理中,員工的責任感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重視。然而,員工責任感的培養是一個
長期過程,並且員工責任感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這些影響因素之間也存在著或多或少的聯繫。這些因素總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工作結構的影響
工作結構會深刻影響員工對外部控制或內部激勵的反應程度。如果企業工作結構不合理,員工就不能對工作產生滿意感,就不能全心全意的踏實工作,從而員工就會對企業產生不滿,就不能很好的服從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外部控制。另外,企業工作結構不合理,員工對工作不滿,就更不能對工作產生責任感,員工內部自發控制就無從談起。現在的研究表明,如果企業工作結構合理,員工對工作滿意,就會對工作結果富有責任感,從而有利於企業的各項工作的開展。
2.企業員工的影響
許多企業家在管理實踐中採取了不少的改進措施,以提高企業的運行效率,比如不斷地對企業組織架構進行調整,引入新的激勵機制,出台各種規章制度等。但令人遺憾的是,大多數企業的運行效率並未得到真正的提高。問題的核心是,一個企業組織運行效率的高低,除了與組織架構、規章制度、激勵機制有關之外,還與企業員工的責任感密切有關。而且,企業員工的責任感關係到組織成員的工作態度問題,他對企業運行效率的影響更大一些。如果一個員工在責任感上沒有達到一定的高度,僅靠機械的架構設定或強制措施的制約,絕不可能達到我們預想的效果。所以,一些企業將提高企業運行效率的手段聚焦在了組織成員的個人責任感的養成上。
3.企業考核和獎勵的影響
一個企業的員工如果有強烈的責任感,那么它的績效考核和獎勵制度一定做的很好。一方面,績效考核的公平合理性直接影響企業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只有企業的考核制度公平合理,員工才能對企業有責任感。另一方面,把績效考核和獎勵掛鈎可以使員工有多勞多得,付出總有回報的感受,從而工作更加努力。但如果企業的考核和獎勵不公平合理,員工就會為這些事情分心,不能全心投入工作,也不能形成高度的責任感。
4.企業文化的影響
企業文化對員工責任感的形成意義重大。企業文化的人文力量,可以為員工創造一個具有和諧的人際關係、能夠充分發揮各自能力、實現自我價值、具有豐富多彩的生活和寬鬆的工作環境。企業文化的凝聚力能通過建立共同的價值觀念企業目標,把員工凝聚在企業周圍,使員工具有使命感和責任感,自覺地把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匯聚到企業的整體目標上,把個人的行為統一於企業行為的共同方向上,從而凝結成推動企業發展的巨大動力。所以,建立健全一個企業的文化機制對員工責任感的培養意義重大。

原因分析

員工的責任感造就了企業堅不可摧的精神堡壘,使企業的生命得以延續和蓬勃發展。但是,現在我國仍有很多企業不注重對員工責任感的培育,這就使得企業的生命受到了極大的威脅,具體分析,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一)主觀原因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沒有做到乾一項工程,鑄一座豐碑,就不會樹立一方信譽,拓展一片市場。追根問源,就是員工自身責任不到位。由於企業個別員工的責任感缺失,導致企業在生產運作過程中出現紕漏,會問接影響企業的信譽,從而影響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地位。
1.人的惰性。
美國哲學家威廉·詹姆斯曾說過,幾乎沒有人在處理問題和對付生活的挑戰時能發揮自身潛能的10%以上。也許這種潛能的限制導致人們在處理問題的時候總是會產生惰性,惰性的後果就是使員工在工作中出現拖延、依賴、逃避等現象。責任感需要員工付出更大的努力,要做幾倍於別人的工作量,這是非常辛苦的。而人自身的惰性導致了人在工作中得過且過,不會費力地傾注更多的熱情。
2.人的從眾心理。
從眾是一種較普遍的社會心理和行為現象。人離不開社會,必然受到其他人的行為影響。當一個人在群體當中與多數人的行為或意見不一致的時候,他會感受到來自外界的壓力,當這種壓力大到一定程度時,他在心理上就很難承受,難以抵抗,就會採取與他人一致的行為或意見。所以當企業中大多數人不具備責任感的時候,有些人為了維持和他人的一致性,不突出表現自己,而壓抑自己的責任感。
3.公平心理作祟。
首先,如果企業的績效管理不到位,乾多乾少一個樣,缺乏有效的激勵,那么員工就會在工作中採取逃避的心理,沒有必要負責。其次,在工作中肩負的責任越重,所需承擔的代價也越大,一旦出現問題,自己得不償失,不如明哲保身。
4 身條件的束縛。
員工認為自己的能力、素質無法與其他員工相比,故而在工作中不敢承擔責任。自卑心理往往是這種原因的最直接根源。自卑表現為對自己能力和品質的評價過低,如果員工不能客觀地、恰如其分地評價自己,就容易產生自卑心理,從而沒有勇氣去承擔責任。
(二)客觀原因
1.企業沒有從根本上意識到責任感的重要性。
企業在創建企業文化的時候就沒有意識到責任感的重要性,從而在企業選人、用人的時候僅注重能力,而缺乏對責任感的考慮。此外,企業在培訓的時候,僅注重員工技能的培訓,而對於員工的品質、工作態度、工作熱情等方面關注不夠,沒有從精神層面上有效強化員工責任感的形成。
2.缺乏有效的管理。
首先,由於企業崗位分析不到位,導致管理上的錯誤——責任模糊的崗位出現,一項工作要么沒有人負責,要么可能每個人都要負責,結果是員工不清楚自己到底應該負責哪部分工作。這不僅僅是浪費成本和損害效率,而且容易導致企業組織價值觀的混亂和小利益團隊的形成。其次,缺少有效的激勵和保障制度。利益與風險成正比,員工承擔責任要承擔很大的風險,但是卻沒有相應的激勵措施,導致員工沒有承擔責任的動力;而一旦失敗的話,企業又沒有為員工承擔責任所冒風險的保障措施,導致員工得不償失,選擇逃避責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