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三合路229號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重要公務活動安排。
(二)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的公文處理工作,配合區委辦公室對以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名義联合發布的公文進行審核,組織起草、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區政府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配合區委辦公室對以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名義联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對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
(四)負責研究區政府工作部門及有關單位請示區政府的事項並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審批。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要求,對需要研究落實事項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決定。
(五)負責組織起草區政府、區政府黨組名義及區政府有關領導的綜合性文稿。
(六)負責對國家、省、市和區委明確由區政府落實的工作、區政府重點工作、重要會議和檔案、區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綜合反饋等工作。
(七)負責全國、省、市、區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協調督促、綜合反饋等工作。
(八)負責為區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信息。負責組織、推進、指導、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工作。
(九)負責區政府政務值班工作,上傳下達重要情況,按照有關領導要求轉辦市領導同志指示和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等工作。
(十)負責區直單位公共機構節能監管及辦公用房管理等工作。指導政府機關事務工作。
(十一)負責審核區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調整和清理規範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與區財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區直單位辦公用房的調劑等日常管理工作。區財政局負責辦公用房的產權界定、資產評估、處置等管理工作。

領導班子

主任:魯光
副主任:李岩 分管秘書科、綜合科
副主任:莊玉勝 分管督辦科
副主任:田智(掛職) 分管行政科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起草、修改、整理區政府、區政府黨組名義以及區政府主要領導重要講話等綜合性文稿;負責區政府有關工作情況綜合;負責區政府及政府辦工作計畫、總結等綜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參與各類會議、活動;負責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網路的組織、建設及對基層信息工作的指導和信息員隊伍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各類信息的採集、整理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全區動態,整理、保管區政府信息資料;負責《區政府簡報》、《政府信息參閱》、《新聞媒體信息摘要》等信息載體的編輯印發工作;負責向市政府報送各類信息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為區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信息。負責組織、推進、指導、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工作。
(二)秘書科。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檔案審核制發、文書檔案管理、機要通信、印鑑管理、保密等工作。負責全區政府機關公文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出席會議、活動的對外溝通聯絡和協調安排工作。負責區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及區長專題會議的籌備、承辦及相關會議紀要的起草、審核、印發工作。負責區政府大、中型會議的計畫管理及以區政府名義召開的各種大、中型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區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會議、活動的資料留存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督辦科。承擔上級黨委政府和區委明確由區政府落實的工作、區政府重點工作、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專題會議確定的重要事項、區政府及辦公室重要檔案、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要求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辦、綜合反饋等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協調督促、綜合反饋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行政科。(政務值班室、公共機構節能監管辦公室)。負責區政府政務值班工作;承擔區直單位公共機構節能監管及辦公用房管理等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車輛管理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財務經費及人事勞資管理工作;承擔審核區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調整和清理規範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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