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改善城鎮人居環境,推進哈爾濱市生態文明建設,2022年11月,《哈爾濱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正式發布,並將於12月15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 實施日期:2022年12月15日
為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改善城鎮人居環境,推進哈爾濱市生態文明建設,2022年11月,《哈爾濱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正式發布,並將於12月15日起施行。
為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改善城鎮人居環境,推進哈爾濱市生態文明建設,2022年11月,《哈爾濱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正式發布,並將於12月15日起施行。《哈爾濱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規定,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
第四條 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環衛部門)是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環衛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的日常管理工作。商務、生態環境、物業、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
城市垃圾分類回收和處理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二十七條 司法或者行政執法主管部門處理沒收的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的音像製品和書刊等,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應當進行再生資源綜合利用,所獲收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第四章 鼓勵與扶持 第二十八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鼓勵、扶持...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快垃圾處理場建設,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理。對從事生活垃圾無害化、資源化處理的企業,應當實行環境保護產業優惠政策,按規定減免相關稅費。第三十五條 工業企業及醫療、科研等單位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或者危險廢物,應當按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管理和處置,不得混入...
第十四條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鄉生活垃圾設施建設,逐步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組織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隨意傾倒、拋撒、堆放或者焚燒生活垃圾。第十五條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推廣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的塑膠製品及替代...
第十七條 收集、貯存危險廢物,應當按照危險廢物成分,採用專用容器分類進行,並不得露天存放。家庭產生的危險廢物應當逐步實行與垃圾分類收集、處置。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設備、容器和包裝物,應當設定危險廢物識別標誌。在轉做他用時,應當經過消除污染的處理,方可使用。貯存危險廢物,應當進行...
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設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提示、引導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進行生活垃圾分類。鼓勵和支持物業服務人在保證業主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依法採用信息化、智慧型化技術開展物業服務相關活動,但不得將人臉識別、指紋等生物識別技術作為唯一服務手段。第四十一條物業服務收費可以採取包乾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
2.市容宣傳車和市容管理監督崗亭 3.市容宣傳牌和燈箱 1.哈爾濱車站職工正在清除站台冰雪 2.駐哈某部隊在松花江公路大橋上清掃冰雪 3.環衛職工連夜清除路面冰雪 1-4為造型各異的街頭衛生箱 1.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場 2.移動式垃圾篩分機 3.三格厭氧化糞池 1.垃圾場正門 2.建於1993年的哈爾濱市特種垃圾...
(1)完善兒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體系。逐步建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相關福利制度相銜接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政策,加大困境兒童保障力度。完善兒童福利政策,合理提高兒童福利標準。合理制定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提升兒童生活質量。(2)提高面向兒童的...
加強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推進垃圾分類收集和無害化處理。強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實施遼寧中部城市群“十二五”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進一步規範危險廢物管理。(六)推動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支撐保障條件 。19.組織編制《東北地區綜合交通運輸規劃 》,完善交...
(1)完善兒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體系。逐步建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相關福利制度相銜接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政策,加大困境兒童保障力度。完善兒童福利政策,合理提高兒童福利標準。合理制定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提升兒童生活質量。(2)提高面向兒童的...
大城市普遍存在停車、垃圾分類回收設施、綠化等基礎設施不足;北方農村冬季室內溫度偏低,較同一氣候區城鎮住宅室內溫度低7~9℃,農民生活熱水用量遠遠低於城鎮。農村建築使用初級生物質能源的利用效率很低,能源消耗結構不合理。3、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發展提供了更大的發展空間 農村地區具有建築節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