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電力管理服務中心

中心簡介 電力管理服務中心成立於2005年1月,隸屬後勤工作處,屬於管理型服務中心。現有職工20人,中心下設:供電運行部,電力維修部和電費管理部。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電力管理服務中心
  • 總部地點:哈爾濱
  • 成立時間:2005年1月
  • 員工數:20人
範圍,服務標準,服務要求,

範圍

1、校園高低壓配電系統的供電設備、供電線路、變電所、配電室的運行管理、維護和檢修。
2、校園室外照明系統的運行管理、維護和檢修。
3、學校辦公樓、教學樓、實驗室、教工公寓的供電線路和設備及用電設施的維護和檢修。
4、學校電梯及校園避雷系統的管理維護和檢修。
5、全校各計量點的電錶抄表、統計、電費收繳工作以及各類用電計量器具的運行管理工作。中心的全體員工以“安全第一”為原則,以“優質服務”為宗旨,以“規範化專業”為標準,以“節能降耗”為基礎,團結一致,與時俱進,不斷開拓創新,按照後勤精細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全校電力保障工作,構建安全穩定、和諧節約型校園。

服務標準

1、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
必須做好人員、工作內容和設備運行狀況交接記錄。
2、保證校園供電系統安全運行,設備、設施完好,無事故隱患。包括公用大型空
調等電器的維護保養。
3、掌握好學校電力供應情況。根據電網運行情況合理調節用電負荷。
4、做好變、配電系統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供電系統安全運行。
5、及時、正確排除用電出現的故障、保質保量完成電器、照明設備、設施的檢修
(送修和叫修)。
6、正常維修和設備更換停電須與甲方商定,並提前24小時通知各單位和居民用
戶。
7、保證校園照明系統正常運行,合理調整校園夜間照明時間。並根據學校要求開
放校園燈光。

服務要求

維修服務必須做好詳細的維修記錄,包括維修地點、維修項目、發現(叫修)
時間、開始維修時間、故障情況、使用(更換)材料及設備、維修過程、修理時
間、維修完成時間、維修人員簽字、維修內容使用人或管轄人簽字認可。
維修要迅速、及時,合理安排,做到對師生員工的工作、學習、生活不造成較
大的影響。
5、各類維修具體要求
(1)發現或叫修至起修時間不超過半小時。
(2)電源、電路、照明電器、開關、電閘、接線等簡單維修,維修過程一般不超
過1小時。
(3)比較複雜的電器設備、電路檢查修理,維修過程一般不超過半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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