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網路中心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網路中心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網路中心是直屬學校領導的副處級單位,工作職能為負責校園網與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網路中心成立於2000年,辦公地點設在C樓四樓,於2002年搬遷至主樓八樓,經過6年的建設,現已發展為具有一支高素質的技術隊伍、健全的運行管理機制、具有良好的機房環境、能提供優質服務的服務性機構。 哈工大(威海)網路中心現有正式職工5人,流動崗職工9人。中心設主任一名,設業務辦公室、網路培訓室(兼多媒體課件製作室)、學生網路維護小組三個工作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網路中心
  • 所屬學校:哈爾濱工業大學
  • 成立時間:2000年
  • 始建時間:1997
中心簡介,機構設定,信息與安全組,系統運行組,用戶服務組,校園網建設,入網管理,

中心簡介

目前網路中心管理著具有4個骨幹節點、6000個接入信息點、覆蓋90%校區、30多棟大樓的哈工大(威海)校園網路。為師生提供網路信息瀏覽、信息發布、電子郵件、域名解析、檔案下載、視頻點播、視頻會議、網路課堂等網路服務,並為學校的網路辦公系統、財務管理系統、教務綜合管理系統、一卡通系統提供良好的網路運行平台。
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

機構設定

網路中心負責校園網網路硬體平台的規劃、設計、建設、運行、管理與維護;負責學校信息化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和維護;負責網路信息服務資源的規劃、建設、運行與維護;負責信息網路的安全與管理等工作。現設三個工作組:信息與安全組、系統運行組、用戶服務組。

信息與安全組

負責整個校園網路的網路和信息安全的規劃、設計和指導, 確保校園網路的正常運行,負責校園網路的主幹網管理及全校各級各類伺服器的管理。

系統運行組

負責校區間骨幹網路、校園網與RNET/INTERNET的連網的規劃、配置、運行和維護;網路用戶管理和網路安全管理等。網路地址、網路設備、信息伺服器系統的規劃、配置、運行和維護;網路信息服務系統的規劃、配置、運行和維護;

用戶服務組

負責用戶服務工作,包括:接入網的運行維護和管理;用戶技術支持與服務;用戶開戶管理;負責日常的運行值班,及時處理和解決網路用戶反映的問題。

校園網建設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校園網建設始於1997 年,2000 年採用 HDSL 接入網際網路。2004年校園網改造後,建成的高速校園計算機網路系統,採用的是千兆乙太網三層交換技術,校園網主幹速度已達到1000Mbps,1000Mbps到樓宇,100Mbps到桌面,校園網出口分別為網通一個1000M兩個100M和教育網100M總計四條線路,獨立光纖鏈路連線至CERNET威海地區網路中心(山東大學威海校區網路中心)。主幹線路採用多模、單模混合光纖敷設,共鋪設光纜 公里,連線了校內全部已建好的辦公樓、教學樓、學生宿舍,以及教工宿舍。總計30餘棟,覆蓋了90%的教學辦公場所和90%的學生宿舍。全校公共有六千多個網路連線埠,其中約四千多個布線連線埠連線了網路設備,共接入計算機將近4千台。
校園網IP位址管理規定
為保證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校園計算機網路安全運行和教學及科研信息的正常交流,特制定如下暫行規定:
1、校園網上所有用戶都應自覺遵守《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校園網用戶守則》,正確使用IP位址。
2、校園網用戶IP位址由學校網路中心依校園網總體規劃,對符合上網條件的單位,根據單位的申請按需分配給各單位;再由各單位網路技術管理員將地址具體分配給該單位最終用戶,並負責和協調IP 地址配置及使用等相關技術事宜。對暫時沒有配備網路技術管理員的單位,由網路中心代管。
3、各單位網路技術管理員,應將本單位實際使用的IP位址及所對應網卡(MAC)地址和具體申請使用人資料,按學校網路中心有關表格要求填寫後交學校網路中心註冊備案(單位複印一份留底以便自查管理)。
4、各單位網路技術管理員和網路信息安全員應經常對本單位上網計算機的IP位址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堅決杜絕使用未經註冊的IP位址和盜用別人IP位址上網的行為發生。
5、對使用未經註冊或盜用IP位址的上網者,一經發現,學校網路中心將立即停止其上網的權力並封鎖其網卡,同時通知所在單位對當事人進行查處。對查處不力,導致連續發生盜用IP 地址現象三次以上的單位, 學校網路中心將依校園網有關規定停止該單位子網上網,以確保校園網安全運行。屆時,網路中心網站上將公布有關單位或個人非法使用IP位址的信息。
6、被封網卡,在一個月內不得提出網卡解封請求;超過一個月的,由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單位網路技術管理員、網路信息安全管理員和單位領導簽署處理意見後,由學校網路中心解封並備案。
7、校園網上的用戶,因未按規定使用IP位址,而違反《用戶守則》有關條款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入網管理

1、公寓樓區域網路絡連線埠只允許授權用戶使用;
2、沒有辦理連線埠使用手續者,不得擅自使用網路連線埠;
3、宿舍樓內若需連線子網,應由網路中心辦理;
4、公寓樓內未經網路中心批准不得私自連線集線器、交換機及雙頭網路線等網路設備。一經發現,撤除其所連網路設備,嚴重者將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6、對不遵守協定而亂設IP位址,擾亂網路資源的正常分配和使用者,一經發現, 將視情節嚴重性處以警告和嚴重警告,若無視警告再犯者將取消其聯入宿舍網資格,並交有關部門處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