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哈密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哈密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是哈密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密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辦公地址:哈密市伊州區前進西路1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主要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發揮退役軍人在新疆總目標中的作用。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退(離)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退役軍人留疆安置優惠優待政策;促進退役軍人留在新疆,奉獻基層;配合做好招錄退役士兵充實南疆鄉鎮工作。
(三)組織指導開展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督促落實。
(五)組織落實移交地方的退(離)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指導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並指導實施。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規劃建設、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維護列入全國、自治區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助處理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文秘。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政務公開、宣傳、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黨群、安全、環保、財務、資產管理、接待、統計匯總、平安建設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退役軍人檔案管理、查詢;協調退役軍人信訪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擁軍優撫科。
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工作;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指導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負責全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工作的牽頭與協調;協調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組織實施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以及軍供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負責退役軍人信息採集、信息保密、信息維護、信息管理和退役軍人大數據管理等工作;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軍人公墓規劃建設、管理維護等工作;承擔哈密市烈士評定的審核和備案申報;組織指導實施烈士事跡編纂宣傳和英雄烈士紀念活動;管理烈士陵園。承擔哈密市退役軍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的具體工作;承擔哈密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承擔哈密市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三)移交安置科。
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和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畫;承擔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畫的組織實施;承擔市級單位、自治區駐哈單位、中央駐哈單位、國有大中型企業計畫安置和計畫外選調工作;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退(離)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退(離)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管理軍休所。承擔哈密市退役軍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部分具體工作;承擔哈密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四)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協助做好退役軍人行政關係、組織關係、供給關係轉移和檔案移交工作,推動將退役軍人流動黨員納入黨的基層組織,配合組織部門做好教育管理;協助做好退役軍人來信來訪、接待辦理、心理疏導、權益諮詢、政策解答、法律服務及涉退役軍人輿情的收集、引導工作;協助做好軍屬、烈屬、傷病殘軍人、帶病返鄉退役軍人服務等事務性工作;協助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數據採集、資料管理、匯總分析等工作;負責提供就業創業服務和政策諮詢,協助開展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承辦自主就業退役軍人軍屬幫扶援助平台。
(五)軍事飲食供應站
主要負責成批過往部隊,入伍新兵和退伍老兵、支前民兵、民工運輸途中的飲食保障工作。保障成批過往部隊(換防、訓練、演習)飲水及後勤採購保障。負責提出軍供站設施改擴建,維修計畫和設備添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上級賦予的其他職責。
(六)軍休所
負責哈密地區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和住房修建工作。負責軍休人員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實。根據自治區民政廳軍休處和有關部門下達的安置任務,編制安置計畫。負責軍休費的申領、編報、管理和使用;協調軍休人員落戶,家屬的戶口遷移,工作調動和子女入學等工作。負責軍休人員遺屬的生活費發放、管理工作。
(七)烈士陵園
貫徹落實《烈士褒揚條例》和《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負責烈士紀念褒揚、烈士建築物建設、維護與環境衛生管理、綠化、美化工作;負責烈士骨灰安葬、烈士史料、圖片、遺物徵集研究、事跡編纂和陳列展示工作及烈士文物檔案建立與保管工作;組織開展烈士紀念活動,宣傳烈士的英雄事跡、獻身精神和高尚品質;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充分發揮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作用,利用紅色資源優勢,具備條件的列入紅色旅發展規劃。

主要領導

局長:羅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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