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阿爾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阿爾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是阿爾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中共阿爾山市委員會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阿爾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阿爾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辦公地址:阿爾山市溫泉街政府對過 
  • 所屬部門:阿爾山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阿爾山市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中央、自治區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市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退役軍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擬定全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三)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自主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四)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
(六)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退伍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
(九)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國、全區,全盟、全市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十)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人員編制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兼任市委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1名,副局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3正)。

領導分工

負責人:李春平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起草相關政策草案和規章制度檔案。承擔政策研究、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擬定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統計和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榮譽室)、擁軍優撫和褒揚紀念股。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協調指導落實全市擁軍優屬、撫恤、醫療保障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指導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服務保障機構以及軍供保障機構落實規劃政策。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和英雄烈士保護等相關工作。擬訂軍人公墓建設計畫並指導做好管理維護工作,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
(三)移交安置管理、就業創業股。承擔全市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崗前培訓等任務。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退伍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阿爾山市軍休保障單位,指導地方軍休保障工作。
承擔全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的擬訂和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所屬事業單位

阿爾山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一)職責任務:
1.負責對退役軍人來電(來信、來訪)政策諮詢的記錄、答覆、分類、轉辦、交辦、反饋和歸檔等工作;
2.負責對退役軍人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解答工作;
3.負責對退役軍人進行建檔歸類、摸底調查及解決遺留問題等工作;
4.負責對退役軍人進行就業推介、就業援助,協調就業創業等政策落實工作;
5.負責退役軍人服務管理的其他相關工作;
6.負責對阿爾山市戶籍的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進行信息採集、建立完善資料庫等工作;
7.負責統籌掌握阿爾山市行政區劃內退役軍人基本生活情況、建立台賬等工作;
8.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規格:阿爾山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為阿爾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
(三)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8名。(因阿爾山市事業編制不足,現只能增加事業編制2名,人員帶編調劑3名,總計5名,待編制充足時再予補充剩餘3名編制)。
(四)人員結構:核定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專業技術人員7名。
(五)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