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退役軍人事務局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退役軍人事務局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退役軍人事務局,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退役軍人事務局
  • 隸屬: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正式成立,主要職責,

正式成立

2018年11月30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退役軍人事務局(以下簡稱巴州退役軍人事務局)正式掛牌成立,這是本輪機構改革中我州第一家新組建的單位。

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發揮退役軍人在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中的作用。
2、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退役軍人留巴州安置優惠優待政策;促進退役軍人留在巴州,奉獻基層;配合做好招錄退役士兵充實南疆鄉鎮工作。
3、組織指導開展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4、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
5、組織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6、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指導並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7、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並指導實施。
8、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規劃建設、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國和自治區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先進典型事跡。
9、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10、承擔本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精神文明創建、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工作;維護穩定、“訪惠聚”、民族團結、“兩個全覆蓋”、脫貧攻堅工作。
11、承辦自治州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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