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和諧財政要體現三大基本內容:
一是財政與經濟運行之間的和諧,體現
帕累托最優原則;
二是財政與社會公平之間的和諧,確保和諧社會的建立;
三是經濟與社會之間的和諧,確保
再生產環節的有效銜接。
功能
促進社會和諧
即通過財政的
轉移支付職能,縮小社會收入差距,保障社會公平進而推進和諧社會的構建,這就是財政的社會和諧功能,這也是目前我國一部分學者所指的“和諧財政”的基本內涵。
促進經濟和諧
財政政策和經濟運行之間必須保持和諧運行,這是我國財政政策的又一基本職能,具體應該體現在
財政收入的總量、結構必須與經濟運行保持合理的規模和比例,財政收入和支出的總量和結構只有符合經濟正常運行的需要,才能保障經濟的有效運行,否則必然導致經濟運行紊亂。
社會和諧
過度的強調
財政政策的社會和諧功能必然導致平均主義,經濟成長將缺乏後勁,社會的經濟和諧運行將受到影響,這反過來又必然導致財政政策的社會和諧功能難以實現。過分強調財政的經濟和諧功能,必然導致過分突出效率而帶來社會分配不公問題,其結果必然帶來消費增長滯後和經濟的“
生產過剩”危機,財政的經濟和諧功能同樣難以實現。
意義
確立“和諧財政”觀點對我國財政管理具有重大意義。
一是有利於科學認識財政在我國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
由於“和諧財政”具有社會和諧和經濟和諧同時均衡的功能,因此我們可以毫無疑問地認為,
財政政策是我國建立和諧社會的基本經濟手段,離開財政政策的科學運用,我國的和諧社會的建立將是難以想像的,把我國財政的職能定位為“和諧財政”,將給我國財政管理部門帶來更為科學的職能定位和更高的地位。
二是有利於科學確定我國財政的“業務邊界”。
我國財政“業務邊界”地確定問題一直困擾著我國財政界,突出表現就是“缺位論”和“越位論”,
財政職能有爭議的領域涉及價值達數十萬億元,主要是指
國有經濟的去留問題,確立“和諧財政”的觀念後,將為理解財政是否“越位”和“缺位”提供一個全新的衡量標準,許多現在看來“越位”的
財政資金就有其合理性了。
三是對目前我國科學使用財政資金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目前,我國的
財政資金分配中,注重公平、注重
民生問題的解決被擺在了突出的位置,這一政策取向無疑是正確的,但是,我們還要保持一份清醒,就是強調財政的“社會和諧”功能不能忘記其“經濟和諧”功能以及財政的“社會和諧”功能與“經濟和諧”功能之間的匹配,以免經濟發展的後勁被削弱,因為以財政的“社會和諧”功能推進社會公平,並不是多多益善的,其中有合理的度需要把握,可見,“和諧財政”對現實的重大問題的解決也具有十分現實的指導意義。
構建措施
對構建和諧財政的幾點思考構建和諧財政具有相當的緊迫性。這種緊迫性,
一是由我國當前社會發展的現實性特徵決定的(即“發展黃金期” 與“矛盾凸顯期” 並存的關鍵時期);
二是由我國當前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及其各自內部發展的不平衡性決定的;
三是由我國當前
分配關係不順、分配秩序混亂、分配格局失衡、分配不公加劇所決定的;
四是由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任務和目標所決定的。在這四條理由中, 第一條是歷史方位的判斷, 第二條是發展特徵的判斷, 第三條是分配利益的判斷, 第四條是目標要求的判斷。這些判斷的結果表明: 構建和諧財政不但非常必要, 而且非常緊迫。因此, 如何構建和諧財政就被提到議事日程。對此, 我們有以下思考。
明確財政職能
必須搞清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五大財政職能。即一是社會公共資源的配置職能。在財政配置資源過程中, 要正確處理好三個比例關係, 即
財政收入占G D P的比重,
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
轉移支付占
財政支出的比重。二是社會總供求的調控職能。歷史經驗反覆證明: 經濟工作的根本性或經常性問題, 是結構性失衡, 或日結構比例失調,亦或結構質量低化。實施結構性調控主要是政府運用
財政政策干預
國民經濟而促進結構合理化乃至升級。三是效率與公平的協調職能。
財政作為滿足
公共需要的一種
分配關係, 無論在直接配置公共資源中, 還是在收入
再分配的資源調節中, 都對效率與公平承負協調職能, 即協調效率與公平在
社會再生產各環節、各領域、各部門、各方面的關係。四是和諧社會環境的保障職能。這種職能既體現在財政對維護改善公共資源環境的直接配置中, 又體現在財政在自然環境遭受破壞而進行補償的
再分配調節中,還體現在財政對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環境的財力支持中。五是促進經濟長期增長的制度供給職能。作為與國家存在本質聯繫的財政, 不僅是
國家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 而且是實現國家職能的重要手段, 不僅具有參與
國民收入分配的職能, 而且承擔著重要制度供給的職能。
更新理財觀念
即必須用更科學的理財觀, 為構建和諧社會理好財。科學理財觀主要有五要素, 即一要生財有道, 二要聚財有度, 三要用財有效, 四要節財有方, 五要管財有法。總之, 更新理財觀念, 要圍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作文章, 突出以人為本這個宗旨,突出科學發展這個第一要務, 突出自主創新這個根本動力, 突出構建和諧社會這個戰略目標。當前要在解決
公共產品的供給問題下功夫,即更加注重“三農” 問題的解決, 更加注重
社會事業的發展, 更加注重社會公平問題的解決, 更加注重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夯實理財基礎
即在科學發展觀的統領下做大財政經濟蛋糕。其基本點: 一是加快增長方式的轉變, 這是夯實理財基礎的基礎; 二是加快
新型工業化道路的進程, 這是夯實理財基礎的必由之路;三是加快“
三農問題” 的解決, 以及西部開發和中部崛起等, 這是夯實理財基礎的重點; 四是加快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這是夯實理財基礎的關鍵。總之, 實現以人為本的、全面協調和諧可持續的又好又快的發展, 使理財走在科學發展的軌道上。
創新理財機制
即實現理財制度、機制方面的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因為制度是帶根本性、全局性、戰略性、長遠性的。因此必須在根據科學判斷發展形勢、大勢、走勢及其趨勢中, 與時俱進,建立健全起和諧財政持續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 這是極端重要的事情。創新理財機制, 主要是社會公共資源的合理配置機制, 社會總供求的自覺調控機制, 效率與公平的統籌兼顧機制, 和諧社會環境的確保機制, 促進經濟成長的制度供給機制。總之,要在健全
財政職能、發揮財政職能作用上下功夫。
完善理財政策
即在貫徹、執行黨的治國理財的路線方針政策中, 基於財政經濟工作的特點、規律和實踐發展需要, 形成並不斷完善體系配套、結構合理、合力互促的科學政策。從本質上講,
財政政策是有重點、有兼顧、有取有舍、有調有控、有進有退、有緊有松等等特性的結構性政策。至於這種政策在形式類型上是擴張性的, 緊縮的, 還是中性的, 這要從巨觀中觀微觀發展的結合, 特別是巨觀上把握, 這要從國內國外發展的形勢中特別是國內發展中把握。
至於戴什麼帽子, 叫積極的、還是穩健的等等, 這要看決策者的智慧, 特別是政治上的智慧。完善理財政策, 主要是在生財政策、聚財政策、用財政策、節財政策和管財政策上加以修正和調整。當前的重點是要修正和調整收入分配政策,使中等收入者的比重不斷得以擴大, 使過高收入者的比重特別是他們占有財富的比重得以縮小, 使低收入者的比重同樣得以縮小, 使低收入者的收入儘快加以提高, 特別在就業方面、農民工待遇方面有所提高。要對壟斷性公有性資源的部門、
產業收入加以調控, 並加大對非法收入的懲罰和打擊力度。
強化理財監督
即對理財全過程的監督。主要包括決策監督, 特別對那些“一抓腦袋、二抽胸脯、三拍屁股” 的決策要加以抵制; 過程監督, 對分配過程特別是中間環節的監督; 結果監督, 對效果效績的客觀的實際的評價, 給假政績者以嚴懲。理財監督的重點要求在反腐敗、反浪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