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縣文化旅遊體育局

和縣文化旅遊體育局

和縣文化旅遊體育局是和縣機構改革調整設定的新部門,由縣文化和旅遊委員會(縣體育局)更名而來,為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文化藝術、文化遺產保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旅遊、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文化旅遊體育領域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維護意識形態領域安全。
(二)研究擬訂全縣文化藝術、文化遺產保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旅遊、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政策措施、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深化文化、旅遊、體育強縣建設,推進文化旅遊體育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指導開展民眾文化活動,豐富民眾文化生活。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實施精品戰略,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指導、監督文化惠民工程實施;負責縣級公共文化場館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推動完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四) 負責體育事業發展工作。指導、推進民眾體育、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和體育科技工作,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和重大體育賽競活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 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協調體育訓練、競賽、競技項目設定,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推動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五)負責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監督文物的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宣傳等工作,依法查處文物違法的重大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優秀傳統文化的發掘、整理和傳承。
(六)負責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發展工作。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電影機構的輿論宣傳、事業發展、傳輸覆蓋、安全播出、技術質量和檢測監測等重大事項管理,推進“三網”融合;監督管理全縣圖書、音像、數字出版單位和報紙、期刊的出版發行活動;監督管理全縣網際網路、手機、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組織實施全民閱讀推廣計畫,指導、監督農家書屋的建設和管護;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文化市場“掃黃打非”工作;
(七)負責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縣文化、文物、旅遊、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等相關機構的建設經營和服務質量,規範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秩序,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負責全縣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文化旅遊體育安全,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八)負責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發展工作。調度和推進重大文化旅遊體育項目,促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融合發展;調整、最佳化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結構,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推動旅遊業成為重要支柱產業;推進多元化文化旅遊體育綜合配套服務體系建設。
(九)負責全縣文化、旅遊、體育市場開發工作。指導、監督文化旅遊體育資源的調查、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監測全縣文化旅遊體育經濟運行情況,負責文化旅遊體育統計及信息發布;指導文化旅遊體育市場開發和產品行銷;指導、協調和組織重大文化旅遊體育活動。
(十)負責組織和指導文化旅遊體育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綜合協調文化旅遊體育領域涉外事務;指導、協調文化旅遊體育社會團體、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十一)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公共文化股、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股、市場監督管理股(行政審批室)、文旅產業股、體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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