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縣文化體育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荔浦縣文化體育局
  • 地區:荔浦縣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文化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上級文化體育部門和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全縣文體事業發展戰略,制訂全縣文體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推動多元化文化體育服務體系和文化體育建設,推進全縣文化體育公共服務和文化體育體制改革。
二、負責對全縣文化體育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協調全縣文化體育事業發展。
三、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建立覆蓋城鄉且比較完善的公共體育體系;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培育民眾健身項目品牌;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擴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做好學校體育、農村體育、社區體育、少數民族體育、老年人體育及殘疾人體育等工作;不斷完善縣、鄉、村民眾體育網路,促進全民健身志願服務工作。
四、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加強對競技體育的指導和管理,統一規劃體育運動項目布局,支持體育傳統項目,舉辦全縣各項體育比賽,承辦重要賽事及其活動,組織參加市以上級別的比賽。指導協調全縣業餘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鞏固和擴大優勢項目,培養和輸送後備體育人才。與教育部門共同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工作。培訓和審批等級裁判員和運動員,負責教練員培訓工作。
五、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培育文化體育市場,促進文化體育旅遊、休閒等相關產業發展;指導全縣文化體育產業發展,擬訂全縣文化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規範文化體育服務管理,協助做好體育彩票監管工作。
七、加強和指導全縣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全縣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八、組織開展文化體育交流與合作,管理和指導文化體育系統及民間文化體育外事工作。加強行業服務和管理,配合縣民政部門對全縣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指導全縣性體育社團工作。
九、依法管理全縣文體市場,負責各類文化經營項目的審批、發證工作,做好對文化體育市場的檢查、管理和監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經常性的“掃黃打非”活動,查處違法行為,淨化和繁榮文體市場。做好印刷、複印打字室、書刊等新聞出版行業的管理工作。
十、指導、鼓勵藝術創作與生產,尤其是藝術精品的創作和生產,繁榮民眾文化藝術(戲劇、曲藝、音樂、舞蹈、美術)創作,弘揚民族文化,推動全縣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指導公共圖書館的業務建設,推進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進程,開展“知識工程”活動。做好全國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荔浦支中心的管理工作。做好農村圖書室及全國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村級公共服務點的申報、建設和業務工作的監督與管理工作。
指導文化館的業務建設,做好村級公共服務中心的申報、建設和業務工作的監督與管理工作。做好鄉鎮綜合文化站的建設與業務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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