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順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是泰順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順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 隸屬:泰順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局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行業、旅遊業、體育事業和文物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體育、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體制機制改革。
(三)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握正確導向,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縣性重大文化、旅遊和體育活動。負責體育市場、體育社團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管理、監督、檢查。依法管理健身氣功。
(四)負責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基層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工作。指導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推動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六)組織實施文化、旅遊、體育和文物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和體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融合發展、高質量發展。
(七)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相關政策、規劃和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負責對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監管監測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廣告創作和播出,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督指導全縣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作。
(八)制定全縣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發展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規範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指導推動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行業安全穩定工作和安全監督管理。
(九)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指導、推進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領域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數位化、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十)協調全縣文物管理、保護、利用安全工作和博物館業務工作,負責管理全縣考古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承擔各級文化遺產項目和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縣旅遊發展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職能轉變。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工作導向,深化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挖掘文化、旅遊、體育和文物資源,積極實施文化精品戰略,持續推進基層文化陣地建設,大力實施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加快推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融合發展,努力使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文化旅遊體育產業更加壯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文化創造力傳播力影響力顯著增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宣傳、信訪、考績、會務、人才、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接待等工作。牽頭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規範性檔案、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組織協調局機關與本系統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職稱評聘和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指導承擔信息化建設工作和本系統網路輿情及信息安全工作。
(二)公共服務科(掛文物科牌子)
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公共文化、文藝事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承擔全縣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協調、推動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導公共文化重點惠民項目實施和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全縣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全縣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社會文化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全縣旅遊演藝的創作與演出。協調全縣文物管理、保護、利用安全工作和博物館業務工作,負責管理全縣考古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承擔各級文化遺產項目和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和管理工作。推動文物和旅遊的深度融合。
(三)市場管理科(掛廣播電視科牌子)
推進全縣文化、旅遊行業精神文明、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監督實施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場所、服務、設施、產品業態的行業標準,推動服務品質提升。組織假日旅遊,對全縣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監督和指導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場所(景區、旅行社)、設施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文化市場管理、行政執法和執法隊伍建設。組織對文化、文化遺產執法檢查進行監督。審核文化、文化遺產重大行政處罰。協助承擔藝術、旅遊考級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相關政策、規劃和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廣播電視陣地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負責對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監管監測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廣告創作和播出,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督指導全縣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性廣播電視宣傳工作。
(四)行政審批科
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營業性表演團體的設立審批。承擔旅行社設立審核分社(服務網點)備案工作。承擔營業性演出活動和內容核准工作。承擔廣播電視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社會閉路電視、視頻點播、大螢幕電視和營業性電視攝像服務、廣播電視節目、電視劇製作、廣告製作經營機構的審核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和規範性檔案審核。承擔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文物行政許可、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五)產業發展科
擬訂全縣文化、旅遊、體育市場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計畫、可行性審核、跟蹤監管和績效評估工作。負責文化、旅遊、體育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工作。指導推進旅遊和文化、教育、體育、農業、林業、健康等融合,協調文化產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文化和旅遊創新、創意產業等新型業態發展。負責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承擔指導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保護工作。牽頭重大課題調查和研究。組織和管理文化、體育社團工作。指導文化、旅遊、體育產品開發體系建設及旅遊商品創新。承擔縣旅遊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規劃發展科
負責全縣文化、旅遊、體育發展規劃的編制、報批、完善和監督實施工作。參與指導重點建設項目方案的審查和把關。承擔旅遊度假區的申報和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及旅遊行業相關創建(旅遊類特色小鎮、旅遊風情小鎮、特色消費場所、資助旅遊營地驛站、旅遊廁所、A級景區村莊等)工作。承擔旅遊標識體系規劃、建設和維護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保護和利用。承擔向上級資金爭取和省市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績效評估工作。指導旅遊項目、基礎設施開發建設工作。參與全縣旅遊建設項目的規劃論證和審核報批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承擔全域旅遊統計工作。
(七)投資建設科(掛招商服務科牌子)
負責編制申報全縣旅遊發展和涉旅特扶項目投資計畫。承擔涉旅項目的開發建設和形象進度管理工作。承擔編制年度用地指標計畫、各類建設用地報批、土地儲備管理工作。承擔建設項目設計、工程預算、審批、招投標、工程建設、施工安全、竣工驗收、投資統計、檔案管理等工作。承擔旅遊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以及項目的監督、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實施重大建設項目周圍的環境綠化、美化。負責全縣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項目的策劃包裝、推介和招商選資工作,建立招商引資和政府投資項目庫。
機關黨總支(與辦公室合署辦公)
負責機關黨建、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
局屬單位
(一)泰順縣文化館
組織開展公共文化藝術創作、表演和展覽等活動;組織開展公共文化藝術調查研究,編撰公共文化藝術書刊、資料,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藝術信息網路;組織開展公共文化藝術交流、培訓和隊伍、骨幹輔導,為基層文化機構提供文化藝術配送服務。
(二)泰順縣博物館
負責各類文化遺產實物的徵集、典藏、陳列和研究工作;負責具有科學性、歷史性或者藝術價值的可移動文物的收藏、保管、分類、陳列、展覽等工作發揮博物館的教育功能;舉辦文物展出,發揮宣傳視窗作用,為縣域經濟發展服務,推動我縣旅遊業發展。
(三)泰順縣文物保護管理所
促進文物保護行業自主創新,規範文物保護與管理工作;負責縣區域內的文物古蹟、歷史文化遺址保護區的推薦和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負責不可移動文物和可移動文物的調查與考古、發掘、保護以及文物信息化工作。
(四)泰順縣圖書館
負責收集、整理、保存文獻信息,並向社會公眾免費提供查詢、借閱及相關服務;推動、引導、服務全民閱讀,促進青少年高效閱讀、提高閱讀技能;3/7開展親子教育等讀者活動,實現開發智力等社會教育功能;依法保護相關古籍文獻及檔案檔案資料;開展讀者活動,實現社會教商功能和人才培養職能;推動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傳播技術,傳遞科學情報。
(五)泰順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承擔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發掘、整理、評審、研究等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利用;承擔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名錄和代表性傳承人的管理、傳習、培訓和指導工作。
(六)泰順縣廊橋保護研究中心
負責起草我縣申遺工作方案和工作計畫,參與制定相關保護規劃;負責“閩浙木拱廊橋”申遺日常組織、協調和聯絡工作;組織編寫、匯集本省“閩浙木拱廊橋”申遺文本;負責收集、整理、匯總木拱廊橋的各類信息資料,組織開展泰順廊橋文化遺產的研究工作,出版相關成果;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負責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遺事務相關考察接待工作。
(七)泰順縣美術館
組織協調全縣美術保護工作;負責本縣國畫、油畫、版畫、雕塑、攝影、書法、篆刻、當代藝術等門類陳列、展覽的學術策劃與項目實施工作;.負責組織米辦美術館行業的學術研討活動。收集、整理和出版美術相關專業文獻資料;負責館藏作品的分類、消毒、建檔、出入庫工作,負責挖掘、收藏、陳列和研究本縣篆刻、書畫歷史文化工作。
(八)泰順縣紅色旅遊景區管理所
負責中國工農紅軍挺進師紀念館管理和保護工作;指導全縣紅色旅遊資源挖掘、品牌培育、景點講解及產品開發行銷;參與開展紅色旅遊項目開發與管理。
(九)泰順縣演出服務中心
負責公益性演出場所的管理與相.關服務,承擔部分送戲下鄉演出任務;承辦、協辦有關大型演藝活動和公益性演出;負責劇院的日常管理和維護。
(十)泰順縣文化旅遊信息中心
負責文化與旅遊信息推廣和泰順文旅形象宣傳;負責打造提升“中國最佳生態、世界最美廊橋”品牌影響力;負責泰順文旅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宣傳平台建設、管理與維護工作;負責開展文旅市場網路宣傳與促銷,以及對外信息交流與合作;負責國家、省、市和縣級文旅新聞信息采編工作;負責全縣智慧旅遊和文旅諮詢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十一)泰順縣文化旅遊市場推廣中心
負責全縣文化、旅遊產品的宣傳行銷工作;負責文化、旅遊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縣外旅行社的聯絡和遊客引進工作,組織參與國內外各類文旅博覽會、交易會和大型促銷活動,拓展與開發國內外文化旅遊市場; 負責開發、編寫系列宣傳資料,指導重要文化旅遊產品的開發策劃工作;研究文化旅遊市場動態,提供市場信息服務、信息諮詢.和行業信息發布工作;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市場開發的獎勵政策;參與協調全縣文化旅遊節慶和重大會展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賴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