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愛新覺羅·胤禛
- 別稱:和碩雍親王(雍正帝)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滿族
- 出生地:北京紫禁城永和宮
- 出生時間:1678年12月13日(戊午年)
- 去世時間:1735年10月08日(甲寅年)
- 主要作品:《雍邸集》
- 主要成就:平定羅卜藏丹津叛亂
- 職業:皇帝
早年與爭儲,登基,改革措施,整頓吏治,密折制度,設軍機處,改土歸流,攤丁入畝,廢除賤籍,大事記,
早年與爭儲
胤禛於康熙十七年十月三十(1678年12月13日)寅時出生。由於其生母烏雅氏出身低微,沒有撫育的資格,此外,清初時後宮也不允許生母撫育自己的兒子,因此胤禛小時候由孝懿仁皇后撫養。康熙皇帝曾評價幼年的胤禛“喜怒不定”,後經胤禛請求,於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撤此考語。因性情急躁,父皇康熙用“戒急用忍”訓喻他。胤禛早年隨康熙巡歷四方。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夏,康熙第一次罷黜了太子胤礽。在推選新太子的過程中,胤禛支持復立胤礽,同時與皇八子胤禩也保持良好的關係。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復立胤礽為太子。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再次廢黜胤礽,自此不再立太子。爭奪儲位鬥爭轉入暗處而更加激烈。胤禩因爭奪意圖過於明顯而被康熙斥責疏遠。胤禛表面不問時事,沉迷釋教與道教,自稱“天下第一閒人”,與諸兄弟維持和。
登基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在北郊暢春園病死,他繼承了皇位,次年改年號雍正。胤禛即了帝位之後即重用康熙十三子胤祥,而康熙皇八子胤禩先是被安撫封為親王,後被削宗籍和圈禁,並被改名為"阿其那",滿語意為豬的意思。康熙的皇九子胤禟發往西寧, 後被削宗籍和圈禁, 並被改名為"塞思黑",滿語意為狗的意思。皇十子胤誐被圈禁,康熙的皇十四子胤禵先是派去守陵,再後來受圈禁。康熙皇十二子胤祹被降爵,後康熙的皇三子胤祉也被革爵圈禁。從雍正年間時,對雍正繼位的談論便不絕於耳。雖然史學界對皇位合法性尚無定論,但流傳的把"十改於"的改詔之說是不成立的,因為現存的康熙遺詔是雍正登基後擬就並頒布天下,並非康熙真跡,所以遺詔不能說明問題。主張篡位說的學者中,有的認為康熙去世過於突然,未來得及留下任何傳位遺詔,而雍正和隆科多等合謀搶占了先機;有的認為康熙生前兩立兩廢太子,對立儲君一事勞心傷神,直到臨終前才屬意皇十四子為儲君。按照正統繼位說學者觀點,如果沒有實在的證據證明其他皇子為康熙所屬意, 雍正的即位是有理由的。
改革措施
雍正元年(1723年)是清朝入關的第八十年,許多社會矛盾,盤根錯節,積累很深。他盛年登雍正“為君難”璽極,年富力強,學識廣博,閱歷豐富,剛毅果決,頗有作為。康熙政尚寬仁,雍正繼以嚴猛。雍正在位短短13年,他最主要的特點是“改革”,可以說雍正是一位改革型的皇帝。雍正改革措施,列舉以下六點:
整頓吏治
康熙晚年,身患中風,標榜寬仁,吏治鬆弛,貪污腐敗,已然成風。雍正在長年皇子生活中,對皇父晚年弊政,看得較為清楚。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他大刀闊斧、雷厲風行地連續頒布11道諭旨,訓諭各級文武官員:不許暗通賄賂,私受請託;不許庫錢虧空,私納苞苴;不許虛名冒餉,侵漁貪婪;不許納賄財貨,戕人之罪;不許剋扣運費,饋遺納賄;不許多方勒索,病官病民;不許恣意枉法,恃才多事等。嚴誡:如因循不改,必定重罪嚴懲。二月,命將虧空錢糧各官即行革職追贓,不得留任。三月,命各省督、撫將幕客姓名報部。禁止出差官員縱容屬下需索地方。後以戶部庫存虧空銀250餘萬兩,令歷任堂司官員賠補。同年設立會考府,進行審計,整頓收支。這一年,被革職抄家的各級官吏就達數十人,其中有很多是三品以上大員。與曹雪芹家是親戚的蘇州織造李煦,也因為經濟虧空而被革職抄家。《清史稿·食貨志》說:“雍正初,整理度支,收入頗增。”史家評論說:雍正“澄清吏治,裁革陋規,整飭官方,懲治貪墨,實為千載一時。彼時居官,大法小廉,殆成風俗,貪冒之徒,莫不望風革面”。說明雍正整頓吏治的成效。
密折制度
密就是機密;折就是將奏文寫在摺疊的白紙上,外面加上封套。康熙朝有奏摺,雍正朝密折制度加以完善。皇帝特許的官員才有資格上奏摺。
康熙朝具摺奏事的官員100多人,雍正朝增加到1200多人。奏摺的內容,幾乎無所不包,諸如颳風下雨、社會輿情、官場隱私、家庭秘事等。皇帝通過奏摺可以直接同官員對話,更加了解和掌握下面的實際情況。奏摺運轉處理程式,因“閣臣不得與聞”,而避開閣臣干預,特別是官員之間互相告密、互相監督,強化了皇帝專制權力。雍正朝現存滿、漢文奏摺41600餘件,是研究雍正朝歷史的重要檔案資料。
設軍機處
雍正創設軍機處,作為輔助皇帝決策與行政的機構。地點在紫禁城隆宗門內北側。軍機大臣沒有定員,少則二人,多則九人。主要職掌:每日晉見皇帝,商承處理軍政要務,以面奉諭旨名義,對各部門、各地方發布指示;面奉諭旨,起草公文,由朝廷直接寄發,稱為“廷寄”,封函標明“某處某官開拆”字樣,由兵部捷報處傳送;謄錄保存公文,就是將皇帝批閱的奏摺,謄錄副本,稱為“錄副奏摺”。這項制度使大量檔案得以保存。在清初,重要的軍政機構有三個:一是議政處,二是內閣,三是軍機處。議政處源自關外,主要由王公貴族組成,稱議政大臣,參畫機要。後設內三院,即後來的內閣。軍務歸議政處,政務歸內閣。議政處的權力逐漸減弱,到乾隆朝撤銷。內閣,仿明朝制度,逐漸排斥議政處於機務之外。而軍機處建立後,軍政要務歸軍機處,一般政務歸內閣。軍機處權力遠在內閣之上,
大學士的權力為軍機大臣所分,逐漸排斥內閣於機務之外。大學士兼軍機大臣才有一定實權。內閣宰相,名存實亡。軍機處的建立,標誌著皇權專制走向極端。明代內閣對皇權有一定的約束,如詔令由內閣草擬、經內閣下發,閣臣對詔令有權封駁。但是軍機處成立之後,排除了王公貴族,也排除了內閣大臣。軍機處的設立,使清朝皇帝乾綱獨斷——既不容皇帝大權旁落,也不許臣下阻撓旨意。
改土歸流
在雲、貴、粵、桂、川、湘、鄂等省少數民族地區,主要由世襲土司進行管轄。此前已有“改土歸流”的舉措,但雍正全面實行“改土歸流”制度,就是革除土司制度,在上述地區分別設立府、廳、州、縣,委派有任期的、非世襲的“流官”進行管理。這種管理體制,同內地大體一樣。雍正帝的改土歸流,打擊了土司的世襲特權和利益,減輕了西南少數民族的負擔和災難,促進了這一地區社會經濟與文化的進步。民族與邊疆問題,東北地區在努爾哈赤、皇太極時期已經解決;東南的台灣、北方的蒙古,到康熙時已經得到解決;西南的民族問題,雍正時已經解決;新疆和西藏,到乾隆朝得以解決。
攤丁入畝
中國過去土地和人丁分開納稅。康熙五十年(1711年)後,實行“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但此前出生的人丁還要繳納丁銀。雍正推行丁銀攤入地畝。這項賦役制度的重大改革,從法律上取消了人頭稅,減輕了貧窮無地者的負擔。就這一點來說,攤丁入地制度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是,自“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之後,特別是實行“攤丁入地”制度之後,社會人口,急劇增長。道光年間,人口之數,突破4億。
廢除賤籍
賤籍就是不屬士、農、工、商的“賤民”,世代相傳,不得改變。他們不能讀書科舉,也不能做官。這種賤民主要有浙江惰民、陝西樂籍、北京樂戶、廣東疍(DàN)戶等。在紹興的“惰民”,相傳是宋、元罪人後代。他們男的從事捕蛙、賣湯等;女的做媒婆、賣珠等活計,兼帶賣淫。這些人“醜穢不堪,辱賤已極”,人皆賤之。在陝西,明燕王朱棣起兵推翻其侄建文帝政權後,將堅決擁護建文帝的官員的妻女,罰入教坊司,充當官妓,身陷火坑,陪酒賣淫,受盡凌辱。安徽的伴當、世仆,其地位比樂戶、惰民更為悲慘。如果村裡有兩姓,此姓全都是彼姓的伴當、世仆,有如奴隸,稍有不合,人人都可加以捶楚。廣東沿海、沿江一代,有疍戶,以船為家,捕魚為業,生活漂泊不定,不得上岸居住。江蘇蘇州府有丐戶,也為賤民。雍正對歷史上遺留下來的樂戶、惰民、丐戶、世仆、伴當、疍戶等,命令除籍,開豁為民,編入正戶。
大事記
- 雍正元年(1723年 癸卯)
實行攤丁入畝 開始除賤為良 八月,羅卜藏丹津叛亂 重用田文鏡,鄂爾泰,李衛 密建皇儲
- 雍正二年(1724年 甲辰)
開始耗羨歸公制度 鎮壓羅卜藏丹津起義 頒發聖諭廣訓 授農頂戴 設八旗井田 雍正帝禁礦
- 雍正三年(1725年 乙巳)
安輯棚民 京畿營田 十二月,年羹堯被雍正帝削官奪爵,列大罪九十二條
- 雍正四年(1726年 丙午)
- 雍正五年(1727年 丁未)
五月幽禁隆科多 清俄訂《布連斯奇條約》 推行宗族制 設駐藏大臣
- 雍正六年(1728年 戊申)
隆科多去世 清俄簽訂《恰克圖條約》
- 雍正七年(1729年 己酉)
設軍機房 建立“廷寄”制度
- 雍正八年(1730年 庚戌)
- 雍正九年(1731年 辛亥)
設宣諭化導使九月,孝敬憲皇后病故
- 雍正十年(1732年 壬子)
將軍機房改名辦理軍機處
- 雍正十一年(1733年 癸丑)
頒發《朱批諭旨》
- 雍正十二年(1734年 甲寅)
古州苗變
- 雍正十三年(1735年 乙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