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即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該原則由中國政府首倡,並得到世界人民和所有愛好和平的國家贊同和擁護。1953年12月31日,周恩來在接見印度談判代表團時,首次系統地提...
1953年12月31日周恩來總理在接見印度政府代表團時,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即:互相尊重領土主權(在亞非會議上改為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惠(在中印、中緬聯合聲明中改為平等互利)和和平...
1953年12月31日 周恩來在同印度政府代表團談話時,提出國家之間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 1953年12月31日 周恩來在同印度政府代表團談話時,提出國家之間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1953年12月31日,周恩來總理在接見印度政府代表團時首次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並寫入1954年4月29日中印談判公報中。同年6月,周恩來訪問印度、緬甸,...
和平相處,漢語成語,意思是指人與人或者團體與團體之間相處和諧,沒有紛爭。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周恩來總理於1953年12月底在會見來訪的印度代表團時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五項原則的內容是: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於1953年底由周恩來總理在接見印度代表團時第一次提出,是在建立各國間正常關係及進行交流合作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得到中國、印度和緬甸政府共同倡導。“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
和平共處原則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內容是: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由中國政府提出,並與印度和緬甸政府共同倡導的在建立各國間正常關係及進行交流合作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半...
撫今追昔,我們對共同倡導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三國老一輩領導人表示深切的緬懷,對長期以來堅持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各國有識之士,致以崇高的敬意!今天,我們共同紀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周年,就是要探討新形勢下如何更好弘揚這五項...
從中可以看出兩國政府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歷史意義和作用的充分肯定,以及兩國領導人對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指導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新秩序和願望和信心。 在第二部分中,中外政治家、外交家和學者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創立和發展歷程...
處理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最好的方式。其他方式,如“大家庭”方式,“集團政治”方式,“勢力範圍”方式,都會帶來矛盾,激化國際局勢。總結國際關係的實踐,最具有強大生命力的就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現在進一步考慮...
會議於 24日通過了《亞非會議最後公報》,提出了各國和平相處和友好合作的十項原則,十項原則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引申和發展。名稱 萬隆會議十項原則 Ten Principles of Bandung Conference 簡介 參加會議的有緬甸、錫蘭(今斯里蘭卡)、...
2014年6月20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宣布,中國、印度、緬甸共同商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周年紀念活動於2014年6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舉行。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28日舉行的紀念大會。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出席29日舉行的紀念招待會。緬甸...
萬隆會議十項原則是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提出,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最先是周恩來總理於1953年12月底在會見來訪的印度代表團時提出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提出後,被越來越多的國家、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所承認和接受,並載入了包括聯合國...
提出 其實,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最早是周恩來總理1953年12月31日接見來北京談判的印度政府代表團時,第一次完整提出的。1950年4月1日中印正式建交及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後,開始,印度政府對放棄英國過去在我國西藏地方的一些特權是有保留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