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呼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呼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呼瑪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呼瑪縣呼瑪鎮景山路與迎賓路交匯處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
(二)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公文處理工作,配合縣委辦公室對以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名義联合發布的公文進行審核,草擬、審核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縣政府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配合縣委辦公室對以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名義联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對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和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縣政府工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及有關單位的工作,負責研究縣政府工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及有關單位請示縣政府的事項,並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要求,對需要研究落實事項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負責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大事項調研和政策研究,並提出建設性的意見或建議,為縣政府及領導當好參謀;負責縣政府重要匯報材料的撰寫工作;負責縣政府主要領導講話、報告等綜合材料撰寫工作。
(六)負責蒐集、分析、整理、傳遞縣內外經濟和社會各方面的重要信息,為縣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建議。
(七)負責對國家、省、地和縣委明確由縣政府落實的工作、縣政府重點工作、縣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綜合反饋等工作;負責綜合和協調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職工代表提議案工作。
(八)負責縣政府電子政務建設和計算機信息網路建設及其維護、安全保密等項工作;負責呼瑪縣政府網站的管理、更新及維護。
(九)負責縣政府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按照有關領導要求轉辦省、地領導同志指示和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等工作。
(十)負責全縣金融業數據統計和分析,金融信息匯總及上報工作;對全縣金融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和對策;推進金融信用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農村金融市場發展及金融產品服務、創新。
(十一)負責全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為縣領導提供決策參考信息。組織、推進、指導、監督全縣政務公開工作。
(十二)負責縣政府有關單位和二級撥款單位的財務管理及各項資金收支、審核、財務計畫和監督及其職工的醫療、養老保險等項工作
(十三)負責縣政府機關消防、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公安部門維護正常辦公秩序。
(十四)負責統一安排全縣內、外賓住宿、就餐事宜,承擔縣政府公務接待工作;負責縣政府公務用車管理及使用。
(十五)負責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協調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崔勇智 呼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李 展 呼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馬笑野 計算機網路中心副主任

內設機構

(一)秘書室。承擔縣政府領導同志出席會議、活動的溝通聯絡和協調安排工作。負責縣政府有關工作情況。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會務工作。承擔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公文起草工作;承擔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調查研究和情況綜合反饋工作。負責縣政府工作報告、縣政府領導同志講話、匯報等材料編寫工作。承擔縣政府常務會議議題擬定、會議籌備、組織召開及會議紀要形成印發等相關工作。承擔縣政府黨組專題教育、民主生活會、黨風廉政建設等黨建工作的籌備、組織和整理等項工作。承擔縣政府主要領導的重要公務活動安排、批轉檔案的督辦落實、來客來訪的接待協調、信訪信件的處置工作。承擔辦內思想政治、黨風廉政、紀檢監察、文明建設、目標責任制和黨務、群團、組織等工作。承擔辦內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協調、督辦落實。承擔指導全縣行政辦公系統有關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
(二)文檔室。承擔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報刊信件收發、檔案體例格式把關、文書檔案管理、機要通信、印鑑管理和保密等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管理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幹部職工考核等工作。承擔文書檔案(包括上級來文)、重要會議、文史檔案、財務賬簿、音像檔案的收集、歸檔立卷、保管、借閱工作。
(三)縣政府督查室。承擔國家、省、地的檔案和領導重要指示或批示落實的督促、檢查。承擔縣政府全局性及各戰線重要工作部署、有關檔案、會議決定等落實情況的調研、綜合、督查、反饋。承擔縣政府重大決策、縣領導批示、上級督查部門專辦事項的督查與反饋。承擔縣政府與縣人大、縣政協的聯繫工作。承擔上級和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協調督促、綜合反饋等工作。承擔編髮《督查與落實》。承擔審核縣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調整和清理規範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四)縣政務公開辦公室。承擔縣政府公開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擔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承擔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信息的收集、整理、編輯工作。承擔全縣信息員隊伍建設。承擔向地區行署、行署林業草原局報送政務信息。承擔《呼瑪縣人民政府公報》編髮等工作。
(五)縣政府金融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省、地有關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協調督促縣內金融機構落實上級和縣委、縣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安排部署。
(六)政策法規室。承擔以縣委、縣政府和政府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名義联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對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承擔定期組織清理規範性檔案,並將清理結果對外公告。承擔規範性檔案上報備案和備案審查,並匯總通報工作,承擔政府辦公室涉法方面工作。
(七)總務室。承擔縣政府政務總值班工作,上傳下達重要情況,承擔向縣領導報告全縣各地、各部門反映的重要情況、突發性事件,並跟蹤事態發展和處理結果,起草向行署總值班室的報告。按照有關領導同志要求轉辦上級領導同志指示和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等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機關辦公區的安全保衛工作。承擔編制本單位財務年度預決算,組織參與財產物資清查工作,承擔縣政府有關單位和二級撥款單位的財務管理、監督及職工醫療、養老保險、幹部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承擔辦內後勤管理工作。承擔本單位資產管理、檢查、維修工作。承擔本單位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發放。承擔本單位內辦公用房的調整及管理,辦公家具的維護、更新。承擔辦內車輛的調度、使用、管理、和維修。承擔全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黨政辦公大樓消防、安全、保衛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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