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瑪縣衛生健康局

呼瑪縣衛生健康局

呼瑪縣衛生健康局,是呼瑪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孫淑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瑪縣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呼瑪迎賓街8號 
  • 簡稱:呼瑪縣衛健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國民健康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以及標準、規章, 組織擬定並實施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全縣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執行國家、省、地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負責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計畫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醫療應急處置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全縣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
(四)負責推進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執行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我縣基本藥物價格的政策建議。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交流工作,參與擬訂並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和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七)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制定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協調推進落實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鄉鎮衛生健康工作,指導鄉鎮醫療衛生、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推進全縣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縣委、縣政府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和預防保健工作,負責在全縣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和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開展全縣中醫藥相關工作。制定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促進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組織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師承教育。組織開展中醫藥科技項目的實施及成果推廣套用。
(十二)承擔縣計畫生育協會、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呼瑪縣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興安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呼瑪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配合,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負責牽頭擬定全縣中藥發展規劃。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發展貫徹執行國家、省、地、縣制定的醫藥工業行業規劃、標準,負責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承擔醫藥工業行業管理工作。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相關法規、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工作,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5、與縣農業和科學技術局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牽頭擬定全縣中藥發展規劃。縣農業和科學技術局負責擬定中藥材種植規劃和扶持政策。

領導分工

孫淑清 呼瑪縣衛生健康局局長
劉 偉 呼瑪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張祿彤 呼瑪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史志編撰、信息、電子政務、安全保密等政務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管理、聯絡接待、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重要事項督查督辦。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和初審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預算,負責機關日常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信訪和黨建工作。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項建設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承擔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工作。擬訂全縣衛生健康宣傳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貫徹執行有關衛生健康工作的政策和法規,擬訂衛生健康法制建設規劃。
(二)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健康管理辦公室。擬訂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依法管理傳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開展慢病防治和監測,做好預警預測。擬定全縣公共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協調和指導食品安全事故的醫療救治和流行病學調查等職責範圍內的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承擔發布全縣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擔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全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防治愛滋病委員會辦公室、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指導全縣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風險評估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和生育技術服務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擬定婦幼衛生和生育技術服務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監管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推進婦幼衛生和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病殘兒醫學鑑定管理工作,依法公布生育技術服務信息,依法規範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和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三)家庭發展和基層指導辦公室。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母嬰保健和計畫生育的監督管理。承擔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的監督管理,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推動綜合執法監督體系建設,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承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地方標準擬訂、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負責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進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生育工作綜合治理。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完善生育獎勵與社會保障制度,健全和完善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承擔縣統籌解決人口問題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全縣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定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基層生育工作網路建設。指導地方實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承擔人口和生育目標管理和績估的管理。承擔衛生健康的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參與全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承擔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日常事務,指導全縣各級計畫生育協會工作,開展宣傳、服務、交流等活動,組織對理事和協會專職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搞好協會的自身建設。積極開展計畫生育基層民眾自治工作,不斷完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民眾自治機制。擬訂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四)醫政醫管辦公室(掛衛生綜合監督室牌子)。監督指導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護理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監督實施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監督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等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全縣醫療機構評審評價,組織制定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療和保健機構的醫療、護理從業人員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標準,對其它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處理中醫醫療糾紛。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中醫藥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中醫科技活動,指導中醫教育管理。承擔指導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擬訂全縣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督導醫學科研項目的實施。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科學普及工作。承擔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組織實施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負責縣醫學會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政策和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高值醫用耗材的採購工作。負責基本藥物制度、藥物合理使用的推廣培訓教育工作。參與組織實施藥品法典。組織協調縣內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採購。負責縣委、縣政府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和預防保健工作。負責在我縣召開的國家和省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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