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旅遊局

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羅琳主持全局工作,分管辦公室、審批辦。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銘花協助羅琳同志分管質量管理科、政策法規科、統計調研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旅遊服務中心、工會工作。

領導分工,工作職責,機構設定,更名情況,辦公地點,

領導分工

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虹妹協助羅琳同志分管辦公室、規劃發展科、旅遊促進科、機關黨支部、紀檢、旅遊協會工作。

工作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合法規;
(二)、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制定全區旅遊業發展規劃和招商策劃;
(三)、指導全市旅遊資源的開發和建設
(四)、按照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許可權。負責市內旅遊景點、旅行社及旅遊飯店等相關行業的資質初審核報批工作;
(五)、監督、檢查市內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承辦區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機構設定

( 一)、行業管理科
(1)、依據旅遊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對轄區內旅遊景區(點)、旅行社、導遊 人員、旅遊從業人員執行旅遊法律、法規、規章標準進行監督、檢查的情況。
(2)、成立旅行社的必備條件,需提交的檔案及申辦審批程式等。
(3)、對星級飯店和涉外飯店進行審批和年度複查的情況。
(4)、對我市旅遊市場的日常監管的情況。
(5)、監督檢查指導本市及各旗縣區旅遊管理工作,各基層部門行政執法情況。
(6)、受理旅遊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的情況。
(二)、規劃發展科
(1)、各景區(點)評定A級的條件及審批程式。
(2)、制定全市旅遊工作總體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監督檢查各旅遊景區的管理工作及承辦應當調處的糾紛。
(三)、旅遊促進科
(1)、對全年旅遊促銷工作的總體安排情況。
(2)、對旅遊宣傳經費的使用情況。
(四)、辦公室
(1)、黨風廉政建設及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
(2)、機構及人事制度改革和中層以上幹部的任免情況。
(3)、業務招待費的使用情況。
(4)、購置千元以上的大宗固定資產情況。
(5)、各項管理制度執行的情況。
( 五)政策法規科
( 1)、貫徹、執行旅遊業有關法律、法規、政策。
( 2) 、研究擬訂旅遊業管理的具體法規、規章。
( 3)、研究旅遊體制改革;負責旅遊業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 4)、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5)、負責指導旗縣區旅遊管理機構法制建設工作
(六 )統計調研科
( 1)、負責各旗縣區旅遊管理機構、全市旅遊企業旅遊統計財會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 2)、開展旅遊業信息調研工作。
(七)行政事項審批辦公室
(1)、負責執行國家行政審批政策
( 2)、研究提出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流程的調整意見並具體組織實施。
( 3)、承辦和全程受理本部門管理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 4)、組織需市和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有關會議論證、審核、審定事項的協調工作。
( 5)、審核、上報需上級機關審批的事項。
( 6)、辦理部門領導交辦的與行政審批有關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更名情況

2017 年,呼和浩特市旅遊局更名為呼和浩特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辦公地點

呼和浩特市城建大廈12層呼和浩特市旅遊局
呼和浩特市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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