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扶貧開發辦公室

呼和浩特市扶貧開發辦公室

呼和浩特市扶貧開發辦公室,是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批准的《呼和浩特市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印發的《呼和浩特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呼和浩特市扶貧開發辦公室是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呼和浩特市扶貧開發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扶貧開發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呼和浩特市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李曉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和浩特市扶貧開發辦公室
  • 外文名:Hohhot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Development Office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空缺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開展有關扶貧開發政策研究,研究扶貧開發重要問題,提出促進貧困地區扶貧開發政策建議。
(二)會同相關部門擬定行業扶貧開發政策。
(三)指導旗縣區的扶貧開發工作,協調解決扶貧開發中的重要問題。
(四)組織開展全市貧困人口建檔立卡和扶貧開發信息監測工作。
(五)負責扶貧項目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扶貧發展資金分配方案,做好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績效考核工作。
(六)負責組織協調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組織開展扶貧工作方面的國際、國內、區內交流與合作。
(七)負責京蒙扶貧協作、中央國家機關單位定點扶貧、自治區直屬機關單位定點幫扶、協調聯絡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市直屬機關單位定點幫扶工作。
(八)做好扶貧開發督查檢查和考核工作。
(九)承擔組織、協調和指導市革命老區建設工作。負責制定革命老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按照本部門全責清單履行相關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綜合文稿起草、機要保密、會務、財務、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扶貧開發政務公開、宣傳、信息、輿情監控等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指導精準扶貧大數據平台建設。承擔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研究扶貧開發政策和重要問題,提出促進貧困地區扶貧開發政策建議。負責起草市扶貧開發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法治宣傳及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等工作。協調指導推進扶智、扶志工作。牽頭開展全國“扶貧日”活動。負責扶貧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信訪舉報事項受理督辦和“12317”平台建設及運行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
負責擬定扶貧開發規劃計畫並指導實施。參與擬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發展資金分配方案,負責扶貧資金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工作。組織推動金融扶貧工作。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預決算和內部審計等工作。
(四)開發指導科
負責產業扶貧工作。組織指導貧困村提升和項目庫建設工作。指導開展扶貧對象動態調整、扶貧信息監測工作。負責全市扶貧龍頭企業申報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實用技術、轉移就業、致富帶頭培訓和科技扶貧工作。指導革命老區脫貧攻堅工作,聯繫市革命老區建設促進會。
(五)社會扶貧科
協調和配合自治區直屬機關定點扶貧工作。負責市領導包聯工作以及市直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軍隊和武警部隊等單位定點扶貧工作。協調動員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及社會各界參與扶貧工作。組織開展減貧領域國際、國內、區內交流與合作。承擔市脫貧攻堅工作隊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配合自治區派駐貧困旗縣脫貧攻堅工作隊工作。協調聯繫市派駐各旗縣脫貧攻堅督導組工作。聯繫市社會扶貧促進會工作。
(六)扶貧協作科
承擔中央國家機關單位定點扶貧協調聯絡服務工作。負責有關京蒙扶貧協調聯絡服務工作。協助做好京蒙幫扶項目資金監管考核工作。協助綜合科負責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落實行業扶貧工作,協調市脫貧攻堅專項工作推進組。組織協調區域扶貧協作,統籌協調人才、資金、產業、勞務等扶貧協作。
(七)考核督查科
配合國家、自治區對市委、市政府扶貧開發成效考核工作。牽頭組織市委、市政府扶貧開發成效考核工作。牽頭開展扶貧開發的督查檢查及問題整改工作。配合做好行業扶貧考核工作。指導開展貧困縣、貧困村退出後續工作。
機關黨總支(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建、紀檢、群團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人才、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整治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

行政編制

呼和浩特市扶貧開發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27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核定科級領導職數19名(9正<含督查員、機關總支專職副書記各1名>,10副)。
呼和浩特市扶貧開發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呼和浩特市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空缺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呼和浩特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26日,入選全國鄉村振興(扶貧)系統先進集體擬推薦對象名單。
2021年6月,呼和浩特市扶貧開發辦公室機關黨支部被評為呼和浩特市先進基層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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