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統計局

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統計局

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統計局,根據呼倫貝爾市委、政府批准的《海拉爾區機構改革方案》(呼黨辦發〔2019〕2號),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統計局(簡稱區統計局)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統計局貫徹黨中央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呼倫貝爾市委、海拉爾區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統計局局長:李曉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統計局
  • 外文名:Statistical Bureau of Hailar District, Hulunbuir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李曉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呼倫貝爾市統計工作方針政策;擬訂全區統計改革、統計建設及統計調查規劃;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建立和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貫徹上級的基本統計制度;擬訂全區統計制度;擬訂全區統計調查規劃、統計標準、調查方案;審核鎮(街道)及各部門相關統計調查項目;依法組織和監督檢查鎮(街道)及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負責全區人口、經濟、農業普查工作。組織實施和協調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區情區力普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區情區力的普查及專項調查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負責統計匯總和數據提供工作。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服務業等全區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全區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匯總、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旅遊、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資源、房屋、對外貿易等部門基本統計數據。
(五)負責基本統計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本地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等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負責統計監測監督工作。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監測和統計監督。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區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向區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負責統計項目管理工作。依法審核或備案全區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涉外調查活動。
(八)負責統計信息化建設工作。建立、管理和維護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指導鎮(街道)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九)完成區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檔案運轉、信息宣傳、內部督查、會務、安全、保密、機要、檔案、財務、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政務事務性工作。負責全區統計信息化工程建設。承擔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人才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統計系統更新知識培訓、統計業務培訓工作。負責黨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建、群團等工作。
(二)統計設計與法制辦公室。擬訂全區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審核部門統計標準、統計調查制度、調查方案。管理和維護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資料庫。組織協調全區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辦理統計違法舉報和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貫徹執行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聯合懲戒機制、統計信用制度。組織實施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工作。依法監督涉外調查活動。組織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承擔行政應訴、聽證等法律事務,承擔機關重大事項和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
綜合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辦公室。負責對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負責統計數據的收集整理並定期發布,審核發布統計信息,撰寫並發布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承擔區委政府考核中的經濟指標監測工作。負責輿情監測、應對處置工作。
負責全區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開展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分析研究工作。根據上級統一安排開展“三新”經濟和派生產業增加值核算工作。
(四)工業能源和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辦公室。組織實施工業生產、財務、經營狀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並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匯總、整理和提供生產運行、經濟效益、企業經營狀況等統計數據。負責開展工業企業聯網直報工作。
組織實施全區能源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負責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的綜合統計工作。負責開展工業企業能源使用情況聯網直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
負責對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
(五)貿易外經和服務業統計辦公室。組織實施對全區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行業發展變化、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商業業態的統計調查,並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收集、整理對外貿易有關數據。
組織實施對服務業、交通運輸郵電軟體業、網際網路經濟、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統計調查和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組織開展全區文化產業統計和科技統計調查。提供相關統計資料。承擔上級統一安排的專項調查。
(六)農牧業和人口就業統計辦公室。組織實施全區農業普查。負責全區農林牧漁業生產經營、基本情況統計和農林牧漁業總產值、增加值的核算。負責全區牧業年度畜牧業普查。負責國家統計局布置的縣域社會經濟統計任務。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收集、整理和編印農牧業統計資料。
組織實施全區人口普查、1%人口抽樣調查、年度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和勞動工資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
(七)普查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各項周期性大型國情國力普查、調查。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和“一套表”單位維護。培訓鎮(街道)統計人員,做好月度實地信息採集核實工作,推送上報基本單位名錄庫系統。

行政編制

區統計局行政編制14名。班子科級領導職數3名(正科級1名,副科級2名),股級領導職數10名(正股級7名,副股級3名)。區統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等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統計局局長:李曉明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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