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醫療保障局

周口市醫療保障局,是周口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

機構改革,主要職責,

機構改革

組建市醫療保障局。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市醫療保障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離休人員醫療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醫療保障、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制定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五)組織制定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落實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組織實施,加強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落實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周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周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周口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與周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周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周口市醫療保障局在全民參保登記計畫、社會保險服務平台建設、社會保障卡制發管理、套用服務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提高經辦服務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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