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工作的意見

周口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工作的意見》是一篇答覆意見書,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口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工作的意見
  • 外文名:Zhoukou city people's government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management work
  • 周政:〔2011〕87號
  • 時間: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基本信息,內容,

基本信息

周口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工作的意見
周政〔2011〕8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健康運行,規範服務行為,有效減輕農民民眾醫療費用負擔,提高制度化、科學化管理水平,現就進一步加強新農合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內容

各縣(市、區)要按照省有關部門制定的統籌補償政策,結合當地籌資水平增長情況,完善統籌補償實施方案。嚴格執行住院醫療費用全省統一的省、市級醫療機構補償標準;在保證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要合理設定縣、鄉兩級定點醫療機構,進一步減輕參合人員醫療費用負擔;將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不全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含凝血因子Ⅷ費用)等特殊病種的大額門診治療費用納入大病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切實減輕特殊病種患者門診費用負擔;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深入宣傳新農合統籌補償政策。各縣(市、區)新農合管理部門和定點醫療機構要認真做好補償政策解釋工作,積極引導參合患者在基層醫療機構就診,最大限度地提高參合患者受益水平。
二、加強基金監管,建立新農合基金安全保障機制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新農合基金安全,繼續完善財務會計制度,嚴格遵守制度規定,規範基金使用,切實加強對基金運行過程和結果的監督檢查。對新農合統籌基金收支、定點醫療機構費用控制、參合人員受益等情況要認真進行分析和評價,深入剖析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要根據統籌基金當年收入和歷年結餘,結合統籌基金支出情況,測算並確定統籌基金理論支出進度,對統籌基金實際支出過快或結餘過多的有關縣(市、區),市衛生局要啟動警示通報制度,責令其認真查找原因,限期進行整改;要嚴格執行新農合公示制度和監督舉報制度,建立信訪內容核查、反饋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和輿論的監督作用;要積極配合審計部門開展新農合基金專項審計,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採取有效措施,認真進行整改;要加大對違反各項基金政策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有組織進行騙取、套取基金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嚴厲查處,對違規的醫療機構要取消定點資格,對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要追究責任,重大案件要予以通報。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做好預算安排,及時足額將財政補助資金撥付到位。堅決防範基金被貪污、截留、挪用、騙取等違法違紀現象發生,確保基金管理規範有序,使用安全合理。
三、加強服務監管,建立定點醫療機構定期督導機制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全面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日常監管,並建立定期督導機制。市衛生局對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和全市範圍內新農合工作每季度現場督導一次,每年全部督導一遍。督導中每縣至少抽查1所縣級定點醫療機構和2所鄉鎮衛生院,每個醫療機構至少抽查50名參合農民住院報銷資料;縣(市、區)衛生局每季度對縣、鄉定點醫療機構督導一次,每個定點醫療機構至少抽查30名參合農民住院報銷資料。鄉級新農合監管人員對所在鄉級定點醫療機構實行日查房制度,認真核實參合農民身份、監督醫務人員服務行為,對參合農民在門診就診的報銷費用進行抽查。通過加強日常檢查指導,認真分析各定點醫療機構費用控制和參合農民受益情況,督促有關定點醫療機構對存在的問題限期進行整改,整改處理不到位的,暫停定點醫療機構資格,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四、加強運行分析,建立基金透支風險預警機制
市新農合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召開一次新農合運行分析會,各縣(市、區)要堅持每月對新農合工作進行一次運行分析,主要對新農合統籌基金收支情況、定點醫療機構費用控制情況、參合農民受益情況、新農合各項政策規定落實及日常監管工作開展情況等進行認真分析和評價,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剖析,並提出可行性建議和針對性措施。衛生、財政部門要按照新農合基金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根據統籌基金當年收入和歷年結餘情況,測算每月統籌基金支出理論控制線,結合每月、每季度統籌基金實際支出情況,對超出理論控制線的有關縣(市、區)予以警示。通過運行分析制度和基金透支風險預警機制的建立,督促醫療費用增長過快、目錄外用藥及檢查費用超過規定比例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專項檢查,及時糾正不規範醫療服務和收費行為。
五、完善考評體系,建立新農合工作評價機制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定點醫療機構均要完善考評體系,客觀公平評價新農合工作運行情況。一是建立專門的新農合工作評價體系,定期評估和年終評價相結合,評估結果與評優評先掛鈎,同時上報市四大班子領導並通報給各縣市區委、政府;二是進一步完善定點醫療機構的準入和退出機制。首先,各縣市區定點醫療機構的審批和退出必須及時向市衛生局報告、備案。同時,進一步完善定點醫療機構評價標準、考核辦法和監測指標,加強日常考核,定期考核,定期檢查,對不達標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警告、整改與退出;三是定點醫療機構要建立醫生的評價標準,對目錄外用藥嚴重超標、濫開檢查單和指示病人到院外購買目錄內用藥的,嚴格按照《處方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53號)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六、加強規範化建設,提高新農合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
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新農合經辦機構規範化管理和服務創建活動,重點從政策水平、服務意識、管理能力、信息化建設、醫療費用控制、實際受益水平等方面進行考核,推動新農合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為參合人員提供規範、高效、質優、價廉服務。同時,要繼續開展新農合管理經辦人員的新農合政策及管理知識培訓,按時完成培訓任務,保證培訓質量,進一步提高新農合管理、經辦和服務人員的政策水平、服務意識和管理能力。
七、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新農合工作透明度
各新農合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要按照新農合公示有關規定,主動將新農合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公眾監督、社會團體監督和輿論監督。一是公示新農合的各項政策、規章和實施辦法。二是就診補助辦法,在各級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用、門診慢病費用的補助比例、起付線、封頂線和補助審核程式,家庭賬戶門診醫療費用補助操作程式等。三是公示各級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常用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和常用藥品價格等。四是公示參合農民在各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住院的醫療費用補助情況,實際獲得補償比情況,次平均醫療費用情況,使用《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用藥目錄》範圍以外藥品占藥品總費用比例情況。五是公示基金的籌集、支付和結餘情況等。
各級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要在醒目位置設立公示欄進行公示,並公布舉報電話。有條件的地方還可利用電視、網路、報紙等媒體公示以擴大影響。
八、強化責任追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全面履行組織管理職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衛生、財政部門要主動會同審計、公安、監察等部門,嚴密防範、嚴厲打擊欺詐新農合基金的行為,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聯合監督檢查,準確掌握新農合運行情況,及時排查和消除基金安全隱患。各縣市區衛生部門負責人是新農合綜合管理的主要責任人。各定點醫療機構要設定新農合宣傳欄與公示欄,向參合農民宣傳新農合管理規定,公布參合農民就診流程、收費標準和投訴舉報電話。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認真對待民眾的舉報投訴,對民眾反映的熱點問題要予以特別關注,對民眾舉報投訴要及時進行核查。要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大對貪污、擠占、挪用、騙取新農合基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新農合監管工作失職發生重大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問題的,對監管不嚴、查處不力、隱瞞不報、包庇袒護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周口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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