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土地文

《告土地文》是明代詩人李贄創作的一篇古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告土地文
  • 創作年代:明代
  • 作品體裁:古文
  • 作者:李贄
  • 作品出處:《焚書》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自庚寅動工以來,無日不動爾土,無歲不勞爾神。唯爾有神,凡百有相,遂使群工竭力,眾僧盡心,以致佛殿告成,塔屋亦就。同令趺坐直上,則西方阿彌陀佛一軀也,金碧輝煌,宛有大人貴相矣。瞻仰而來者能無頓興念佛念法之心乎?卓立在前,則護法韋馱尊者威容也,金甲耀光,已手降魔寶杵矣。專修淨業者能無更堅不懈不退之志乎?又況觀音、勢至鹹唱導於吾前,更有文殊、普賢同啟迪於吾後。懸崖千丈,友羅漢直抵上方;少室無餘,面達磨猶在東壁。誰無緩急,大士即是救苦天尊;孰識平生,雲長尤是護法伽藍。黑海有門,唯法無門,現普陀於眼底;上天有路,唯道無路,睹靈山在目中。十界同虛,判念便分龍虎;六總寂靜,一棒打殺猢猻。從茲繼繼繩繩,鹹願師師濟濟。務同一念,莫有二心。則卓吾之廬,即是極樂淨土;龍湖上院,遍是華嚴道場矣。此雖仗佛之賜,實亦爾相之能。故特塑爾之神,使與司命並列。虔恭致齋,不酒不肉;殷勤設素,匪葷匪腥。唯茶果是陳,只蔬飯以供。名香必藝,願與司命齊意;好花用獻,當聽韋馱指麾。有惡則書,見過速錄。細微畢舉,毋曰我供汝也而有阿私;小大同登,毋曰眾汝敬也而有偏黨。幽明協贊,人神同欽。則爾土有力,帝將加升,長守此湖,永相依附矣。

作者簡介

李贄(1527年~1602年),明代思想家、文學家,泰州學派的一代宗師。原姓林,名載贄,後改姓李,名贅,號宏甫,又號卓吾,又別號溫陵曙上等。泉州晉江(今屬福建)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舉人,不應會試。歷任共城知縣、國子監博士,萬曆中為姚安知府。旋棄官,寄寓黃安、麻城。在麻城講學時,從者數千人,中雜婦女,晚年往來南北兩京等地,被誣,下獄,死在獄中。著有《焚書》《續焚書》《藏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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