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強(華鎣市法院副院長)

呂強(華鎣市法院副院長)

呂強,於一九八五年參加工作進入華鎣市法院,先後任書記員、助審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現任華鎣市法院副院長,該同志無論是在參加工作伊始擔任書記員期間,還是在擔任中層部門領導乃至院領導期間,都體現了一個共產黨員、一個人民公僕的高貴品質,一個業務型、專家型法官的亮麗風采。

呂強同志進入法院工作十七年來,在鄉鎮人民法庭的時間長達十三年,其中書記員一職一乾就是七、八年,但卻從無怨言,在平凡崗位上默默奉獻著自己的青春。一九九九年四月,華鎣法院根據廣安市中院和華鎣市委的工作統一安排,開展了“競爭上崗,最佳化組合”的人事制度改革活動,呂強在競爭經濟庭庭長崗位一職時,贏得了全院大多數幹警的認同,從而開始了新的戰鬥歷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呂強
  • 職業:副院長
上任伊始,就碰上了全省清理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的大行動,呂強同志立即帶領全庭七名幹警,連續一個月在陽和鎮蹲點突擊辦案,就地收案,就地審理,當庭宣判,對生效判決立即執行。一個月下,大家都瘦了一圈兒,皮膚曬得發黑,但也取得了不凡的成績:受理基金會案件32件,審結21件,執行完畢17件,執結金額50餘萬元。在法庭依法收貸的影響下,許多借款戶都積極主動地歸還了借款,經濟庭因此受到華鎣市委、市府的表彰。
2000年以來,一項艱巨的任務擺在了呂強面前,那就是經濟庭將承擔華鎣市屬企業破產案件審理任務,破產案件社會影響大,審理期限長,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矛盾突出,是我市政治、經濟生活一個聚焦點,市委、市政府、本院黨組對此都給予了高度重視。呂強深感肩上的擔子沉重,在困難面前,呂強沒有退縮,而是設法克服畏難情緒,帶領全庭幹警迅速展開工作。以前大家都未辦理過破產案件,為了儘快熟悉業務,呂強購買了大量相關業務書籍,潛心研讀,並利用一切機會,積極向廣安中院、本院辦理過破產案件的同事虛心請教。功夫不負有心人,通過認真學習,呂強同志首先在理論上武裝了自己。在工作態度上,呂強意識到華鎣市當前正處於國企改革的攻堅階段,破產案件及時有效地審理對於市委、市府全局工作的開展多么重要,因此,他以身作則,要求破產案件承辦人員、合議庭成員將每一件破產案件都作為一項社會系統工程來對待,每一件破產案件從立案、審查、籌備到立案後的清產核資、審計、評估、資產處置、財產分配、職工安置及各階段法律糾紛的裁判都認真準備,全力以赴,對可能出現的問題,作充分估計,並制定相應的對策,作到防患於未然。在審理中出現的問題,遇到了困難,呂強都及時向院黨組、市委匯報,妥善處理並積極協助政府作為破產企業職工的安置工作,做到企業轉型人心不亂,避免了社會不穩定因素產生。特別是在審理華鎣市五岔溝水泥廠、觀音溪水泥廠、天池水泥廠破產案件的過程中,針對三廠歷史遺留問題多,債務巨大,職工人心不穩的情況,呂強付了異乎導常的勞動,積極奔走在各部門與廠礦車間,為企業改制制定良方。工作之餘,常常加班加點,雙休日照常上班成為家常便飯。為了確保企業職工思想的穩定,對每一位來庭反映、諮詢、了解破產案件相關問題的職工,債權人都做到了熱情接待,認真傾聽,詳細解答,直至他們聽明白,聽滿意為止。對二十多個清算組業務的指導、管理措施不斷加強和提高,通過呂強等審判人員的辛勤勞動,有效地盤活了國有資產,最佳化了社會資源配置,昔日負債累累,生產難以為繼的企業重新煥發了活力,尤其是三個水泥廠、華翠酒類集團等企業已經徹底擺脫了國家輸血的局面,成為華鎣經濟新的增長點,納稅大戶,並吸納了大量下崗職工再就業。廣安市委、市政府、華鎣市委、市政府對我院在破產案件審理中的出色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
平日工作中,呂強同志總是嚴於律己,對案件的質量一抓到底,以“鐵案”、“精品”來要求自己辦的每一案件,他善於使用自己系統的法律知識和長期積累下來的審判經驗處理案件。證據規則出台後,對證據的把握一絲不苟,特別是定案依據慎之又慎,並時常提出自己對案件的獨特見解和新主張,呂強承辦的案件,由於堅持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司法原則,抗訴率及抗訴改判率都很低。
由於長期處於審理案件的第一線,呂強也不可避免地遭到了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的糖衣炮彈的襲擊,在大是大非的考驗中,呂強同志表現了一個共產黨員的高風亮節。一次,一位當事人將兩千元現金壓在呂強的卷宗下面,企圖讓他在處理案件時開“綠燈”,呂強發現後,當即向院黨組匯報了此事,並將錢交到了院紀檢組。
2002年9月,根據全院同志推薦以及組織部門考察,呂強被華鎣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為華鎣市法院副院長。職務提高了,但呂強忘我工作的精神未變,雖然他不再具體承辦破產案件及其它訴訟案件,但仍然為案件審理奉獻著自己的精力和智慧。在常人看來,當上副院長的他甚至比以前的他更緊張、繁忙。
為此,他多次立功受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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