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君(犯罪嫌疑人)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

2013年12月18日,湖北省莊嚴的武穴市人民法院審判大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判處被告人吳文君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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