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城市管理局

吳忠市城市管理局

吳忠市城市管理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寧黨辦〔2018〕101號)和《關於印發〈吳忠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9〕19號),吳忠市城市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吳忠市綜合執法監督局牌子。

吳忠市城市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自治區黨委及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吳忠市城市管理局局長:尚自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忠市城市管理局
  • 外文名:Wuzhong City Administration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尚自剛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自治區關於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城市管理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市管理監督職責。承擔城市市容市貌、戶外廣告和門頭牌匾設定、城市規劃區內停車場設定的監督管理職責。
(三)負責市區環境衛生和建築垃圾處置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市區主要商業街區、沿街空地、城市道路等公共用地臨時占用管理,及各類夜市、臨時攤位的監督管理 。
(五)監督指導各縣(市、區)城市管理工作。
(六)擬訂市區園林綠化年度建設實施方案,編制重大綠地建設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報告。組織實施園林綠化建設項目。
(七)負責臨時占用市區綠化用地、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使用性質、移植砍伐城市樹木等審批工作。
(八)負責市區公園、廣場、道路等公共綠地和公用場所的管理。
(九)負責城市管理方面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擬訂綜合執法有關政策措施,負責市轄區綜合執法改革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組織、協調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
(十一)完成市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財務、保密、信訪、安全、政務公開、效能建設和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報備、清理等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相關法律事務工作。
(二)園林綠化科
負責擬訂市區園林綠化年度建設實施方案,編制市區重大綠地建設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報告。組織實施市政府投資的園林綠化建設項目。指導、監督市區公園、廣場、道路等公共綠地和公共場所的管理工作。
(三)城市管理科
負責城市管理監督職責。承擔城市市容市貌、戶外廣告和門頭牌匾設定、城市規劃區內停車場設定的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城市建築垃圾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市區主要商業街區、沿街空地、城市道路等公共用地臨時占用管理,及各類夜市、臨時攤位的監督管理。
(四)執法監督科
監督國家、自治區關於綜合執法有關政策的落實。負責對市轄區綜合執法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協調重大案件的查處和跨區域執法。負責市區臨時占用市區綠化用地、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使用性質、移植砍伐城市樹木等審批工作。負責執法隊伍的業務培訓工作。

行政編制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兼任市綜合執法監督局局長,副局長3名。核定科級領導職數4正2副。市城市管理局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
市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吳忠市城市管理局局長:尚自剛
吳忠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吳興耀、馬保江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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