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源
《漢書》卷七十四〈魏相丙吉列傳·丙吉〉~342~
丙吉字少卿,魯國人也。為人深厚,不伐善。地節三年,立皇太子,吉為太子太傅,數月,遷御史大夫。後五歲,代魏相為丞相。吉本起獄法小吏,後學《詩》《禮》,皆通大義。及居相位,尚寬大,好禮讓。掾史有罪臧,不稱職,輒予長休告,終無所案驗。客或謂吉曰:“君侯為漢相,奸吏成其私,然無所懲艾。”吉曰:“夫以三公之府有案吏之名,吾竊陋焉。”後人代吉,因以為故事,公府不案吏,自吉始。於官屬掾史,務掩過揚善。吉馭吏嗜酒,嘗從吉出,醉嘔丞相車上。西曹主吏白欲斥之,吉曰:“以醉飽之失去士,使此人將復何所容?西曹但忍之,此不過污丞相車茵耳。”遂不去也。
釋義
典源譯文
丙吉字少卿,是魯國人。他為人能周密地考慮問題,不外露自己的感情,不誇耀自己做過的好事。漢宣帝地節三年,立皇太子,丙吉當了太子太傅。過了幾個月,升為御史大夫。五年以後,接替魏相(人名)擔任丞相。丙吉本來出身於主管刑事案件的小官吏,後來學習《詩經》和《周禮》,都能通曉主要內容。到擔任丞相,崇尚寬容大度,喜歡禮儀謙讓。部下官員有人犯罪貪污,不稱職,總是給這種人放長假,到底不去審問調查。他的賓客中有人告訴他說,“大人擔任漢丞相,那些壞官吏已經形成了貪污事實,為什麼一點也不懲辦呢?”丙吉說,“在中央官府做丞相而獲得審判官吏的名聲,我認為是很丟人的。”。以後凡是接替丙吉做丞相的人,就把這作為老例奉行,三公官府不審判官吏從丙吉開始。他對於本部門所領導的部下官吏,極力為他們掩飾過錯而宣傳他們的優點。丙吉的車夫喜歡喝酒,曾經跟隨丙吉外出,喝醉吐在丞相的車上,有關部門(西曹)主管官吏報告丙吉想開除這個車夫。丙吉說,“為喝醉的緣故就趕走人才,讓這個人將再到什麼地方容身?有關部門(西曹)還是容忍他一下吧!這不過是弄髒了丞相專車上的草蓆罷了。”就沒有驅趕這名車夫。
釋義
丙吉的車夫喜歡喝酒,曾經跟隨丙吉外出,喝醉吐在丞相的車上,丙吉說“以醉飽之失去士,使此人將復何所容?西曹但忍之,此不過污丞相車茵耳。”沒有責怪車夫,此馭吏為邊郡人,熟悉邊事,後來為防務工作提出切實有用的建議。後遂以“吐茵”喻指醉後失誤或替人掩蓋過失。
同源典故
丞相茵 吐茵 吐茵吏 吐車茵 吐錦茵 嘔車茵 污車茵 相君茵 車上吐茵 車茵污 馭吏吐茵
示例
李郢《奉陪裴相公重陽日游安樂池亭》:“自笑吐茵還酩酊,日斜空從絳衣回。”
唐
白居易《得丁乘車有醉吐車茵者丁不科而吏請罪之丁不許判》:“且恕當及物,察貴用情:絕纓繼淫,醉而猶舍;吐茵及亂,誤豈不容?”
清
趙翼《秋帆制府輓詩》:“虛煩為我高懸榻,不及從公醉吐茵。”
宋 陸游《醉題援西酒家》:“君看此間何境界,痴人猶說吐車茵。”
故事
漢宣帝時,有一位丞相叫丙吉,他的口碑極好,大家都說他很有能耐。 一次丙吉外出巡視,為他趕車的是新來不久的車夫,叫劉二廣。此人平時喜歡飲酒,那天竟喝醉了,剛出城,就嘔吐不止,幾乎不醒人事。丙吉見狀,讓他去車裡休息,自己動手趕起了車。回到相府,管家見丞相自己把車趕了回來,又見劉二廣竟在車內酣睡,便搖醒他,大罵了他一通,然後讓他立馬捲鋪蓋走人。丙吉攔住了,他對管家說:“還是留下他吧,如果因為這件事就辭退他,傳了出去,以後誰還敢要他呢?他的飯碗從此也就沒了,那樣,他一家老小以後可怎么生活呀。” 劉二廣聽了,很感動,他誠懇地表示,從今往後,自己絕不再沾一滴酒,一心一意做好本職工作。 從那以後, 劉二廣不僅兢兢業業為丙吉趕好車,而且總在尋找機會報答丞相。一天,劉二廣去一驛站附近修理車子,看到從驛站里走出一位騎手,身上帶著紅白兩色的布袋,劉二廣知道這表示邊疆有萬分緊急的事。他上前向騎手打聽,了解到邊境情況危急。劉二廣急忙跑回相府告訴了丙吉。 丙吉聽後,趕緊召集有關官員了解邊境情況。與此同時,皇上也知道了邊境的訊息,即刻召見丙吉和御史大夫詢問。由於御史大夫不了解情況,回答不上皇上的問話,當下便被削官為民。而丙吉因提前摸清了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救援辦法,於是得到了皇上的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