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車茵

污車茵

詞目:污車茵

拼音:wū chē yīn

解釋:喻指醉後失誤或替人掩蓋過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污車茵
  • 詞目:污車茵
  • 拼音:wū chē yīn
  • 解釋:喻指醉後失誤或替人掩蓋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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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漢書》卷七十四〈魏相丙吉列傳·丙吉〉~342~
丙吉字少卿,魯國人也。為人深厚,不伐善。地節三年,立皇太子,吉為太子太傅,數月,遷御史大夫。後五歲,代魏相為丞相。吉本起獄法小吏,後學《詩》《禮》,皆通大義。及居相位,尚寬大,好禮讓。掾史有罪臧,不稱職,輒予長休告,終無所案驗。客或謂吉曰:“君侯為漢相,奸吏成其私,然無所懲艾。”吉曰:“夫以三公之府有案吏之名,吾竊陋焉。”後人代吉,因以為故事,公府不案吏,自吉始。於官屬掾史,務掩過揚善。吉馭吏嗜酒,嘗從吉出,醉嘔丞相車上。西曹主吏白欲斥之,吉曰:“以醉飽之失去士,使此人將復何所容?西曹但忍之,此不過污丞相車茵耳。”遂不去也。

典源譯文

丙吉字少卿,是魯國人。他為人能周密地考慮問題,不外露自己的感情,不誇耀自己做過的好事。漢宣帝地節三年,立皇太子,丙吉當了太子太傅。過了幾個月,升為御史大夫。五年以後,接替魏相(人名)擔任丞相。丙吉本來出身於主管刑事案件的小官吏,後來學習《詩經》和《周禮》,都能通曉主要內容。到擔任丞相,崇尚寬容大度,喜歡禮儀謙讓。部下官員有人犯罪貪污,不稱職,總是給這種人放長假,到底不去審問調查。他的賓客中有人告訴他說,“大人擔任漢丞相,那些壞官吏已經形成了貪污事實,為什麼一點也不懲辦呢?”丙吉說,“在中央官府做丞相而獲得審判官吏的名聲,我認為是很丟人的。”。以後凡是接替丙吉做丞相的人,就把這作為老例奉行,三公官府不審判官吏從丙吉開始。他對於本部門所領導的部下官吏,極力為他們掩飾過錯而宣傳他們的優點。丙吉的車夫喜歡喝酒,曾經跟隨丙吉外出,喝醉吐在丞相的車上,有關部門(西曹)主管官吏報告丙吉想開除這個車夫。丙吉說,“為喝醉的緣故就趕走人才,讓這個人將再到什麼地方容身?有關部門(西曹)還是容忍他一下吧!這不過是弄髒了丞相專車上的草蓆罷了。”就沒有驅趕這名車夫。

釋義

丙吉的車夫喜歡喝酒,曾經跟隨丙吉外出,喝醉吐在丞相的車上,丙吉說“以醉飽之失去士,使此人將復何所容?西曹但忍之,此不過污丞相車茵耳。”沒有責怪車夫,後遂以“污車茵”喻指醉後失誤或替人掩蓋過失。

同源典故

丞相茵 吐茵 吐茵吏 吐車茵 吐錦茵 嘔車茵 污車茵 相君茵 車上吐茵 車茵污 馭吏吐茵

示例

唐王維《故太子太師徐公輓歌四首》之三:“從今虛醉飽,無復污車茵。”
白居易《長齋月滿戲贈夢得》詩:“若怕 平原 怪先醉,知君未慣吐車茵。”
范成大《次韻太守出郊》:“聞道將軍寬禮數,不辭酩酊吐車茵。”
白居易《得丁乘車有醉吐車茵者丁不科而吏請罪之丁不許判》:“且恕當及物,察貴用情:絕纓繼淫,醉而猶舍;吐茵及亂,誤豈不容?”
趙翼《秋帆制府輓詩》:“虛煩為我高懸榻,不及從公醉吐茵。”
宋 陸游《醉題援西酒家》:“君看此間何境界,痴人猶說吐車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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