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丁乘車有醉吐車茵者丁不科而吏請罪之丁不許》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得丁乘車有醉吐車茵者丁不科而吏請罪之丁不許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得丁乘車有醉吐車茵者丁不科而吏請罪之丁不許
克寬克仁,所謂易事,不知不慍,是曰難能。況乎醉起瓮間,嘔盈車上,小人沉湎,自貽誚於彼昏,君子含宏,乃忘情於斯怒。宥過所宜無大,知非庶使有慚,未乖觀過之仁,雅葉諦思之義。且吮及物,察貴用情,絕纓繼淫,醉而猶舍,吐茵及亂,誤豈不容?無從下吏之規,庶葉前賢之美。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