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抗辯權(right to defense of simultaneous performance)是2016年公布的管理科學技術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同時抗辯權
- 外文名:right to defense of simultaneous performance
- 所屬學科:管理科學技術
- 公布時間:2016年
同時抗辯權(right to defense of simultaneous performance)是2016年公布的管理科學技術名詞。
同時抗辯權(right to defense of simultaneous performance)是2016年公布的管理科學技術名詞。公布時間2016年經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發布。出處《管理科學技術名詞》第...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在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雙務契約中,一方當事人在對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契約定的情況下,享有拒絕對待給付的抗辯權。法律規定 (一)民法典的規定 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
同時履行抗辯權存在的基礎在於雙務契約的牽連性。所謂雙務契約的牽連性,是指給付與對待給付具有不可分離的關係。可分為發生上的牽連性、存續上的牽連性和功能上的牽連性。所謂發生上的牽連性,是指一方的給付與對方的對待給付在發生上互相牽連.即一方的給付義務不發生時,對方的對待給付義務也不發生。所謂存續上的...
抗辯權是指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的對抗權,至於他人所行使的權利是否為請求權在所不問。而狹義的抗辯權則是指專門對抗請求權的權利,亦即權利人行使其請求權時,義務人享有的拒絕其請求的權利。在現代民法中,學者對抗辯權有不同的定義。台灣民法學者洪遜欣先生認為,抗辯權是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尤其是拒絕請求權人行使...
其一,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契約的當事人一方,在對方當事人未為對待給付以前,得拒絕自己之給付。如買賣契約,出賣人在買方未支付價款之前,有權拒絕交付並繼續保留已出賣的標的物。其二,檢索抗辯權,亦稱先訴抗辯權,即當債權人向保證人請求履行保證債務時,保證人有權要求債權人先就主債務人財產訴諸強制執行...
爭議抗辯權,是指雙務契約中常見的一種抗辯權,它旨在督促雙方當事人按契約本旨來履行契約,保障當事人因契約享有的利益不受侵害。中國契約法明確規定了這一制度。 簡介 爭議抗辯權,抗辯權作為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類型,自創設以來在大陸法系得到了廣泛的傳播。然而,由於抗辯權概念的模糊性及其在具體制度中呈現出來...
抗辯,就其字面意義而言,就是抗擊而辯解。法律意義上的抗辯,則是抗擊對方,提出辯解與說明。一般而言,抗辯權在票據法中的運用比較廣泛。基本解釋 (1)拒絕責難,進行爭辯。(2)不接受責難而提出辯護。(3)在法庭上被告對原告的告訴提出的答辯。引證解釋 指直言辯駁。《明史·徐階傳》:“下儒臣議,階獨持不...
1.票據碴務人對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與自已有直接債權債務關係的持票人行使的抗辯權 在理解這一規定時,應注意的是:票據債務人只能對基礎關係中的直接相對人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行為進行抗辯。該基礎關係必須是該票據賴以產生的民事法律關係,而不是其他的民事法律關係。同時,票據債務人能夠進行抗辯的持票人必須是與自己...
德國、日本、歐盟等傳統大陸法系國家或地區,在重視成文法的同時,也逐步重視判例的調整與引導作用。實施效應 併購反壟斷審查抗辯制度具有良好的實施效應,有利於實現反壟斷法的價值目標,保障併購當事人的程式性與實體性抗辯權利,平衡協調社會公共利益和市場主體利益等利益關係,降低反壟斷執法成本,增強反壟斷執法的...
從屬抗辯權是指有抗辯權的一方當事人自己必須有請求對待給付的債權,此抗辯權只是從屬於自己的債權而存在,本質上起擔保作用,因而此債權一旦消滅,則其抗辯權也隨即消滅。比如同時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等是。從屬抗辯權只是就有抗辯權的一方當事人的債權而言具有從屬性,但就另一方的債權而言則沒有從屬性。抗辯權 區分...
關於票據抗辯切斷制度的內容,除上述兩點之外,有學者認為,還應包括對票據效力抗辯的限制,即票據債務人對產生票據抗辯事由有重大過失時,其不能免責,不能行使抗辯權。如票據無權代理中的被代理人、偽造票據中的被仿造人等對造成無權代理或偽造票據的後果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或者說有重大過失時,即應承擔票據責任。
獨立抗辯權是指抗辯權的一方當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債權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債權請求權時,有對請求權予以抗辯的權利。比如時效完成抗辯權、先訴抗辯權。訴訟時效抗辯權是獨立的抗辯權。權利人享有的抗辯權是法律賦予的,只要時間經過至一定階段即可產生,不需要依附於任何主權利。例如,甲對乙享有一項債權,但在訴訟時效...
這種抗辯既是來自於票據本身,所以不論持票人(權利人)是誰,也不論債務人是誰,都能成立。這種抗辯因其大部分由於票據本身或者票據行為有瑕疵而發生,抗辯事由具有客觀性,所以又稱為客觀的抗辯。又因其可以對抗任何持票人,具有絕對性,還稱為絕對的抗辯。主要內容 根據抗辯對物的抗辯權人範圍的不同,分為三種...
是指保險契約為雙方當事者相互承擔對等義務,即由支付保險金和交納保險費的雙方承擔義務的契約 雙務性契約抗辯權制度 德國法上確立了同時履行抗辯權的一般性規定。德國民法典第320條規定:“因雙務契約而負擔債務者,在他方當事人未為對待給付前,得拒絕自己的給付,但自己負有先為給付義務者,不在此限。”“應...
同時履行抗辯權 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的主體是任何一方當事人。行使的條件是:在同一雙務契約中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雙方的債務均已屆清償期;對方有能力履行債務;對方未履行或者未按約定履行。先履行抗辯權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
同時履行抗辯權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或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契約定時,有權拒絕其履行的要求。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1)由同一雙務契約產生的互負債務,且雙方債務有對價關係。(2)債務同時到期,可以同時履行;雙方的對等給付是可能履行的義務。(3)當事人...
留置權的概念最早是出現在《德國民法典》中。一般認為,留置權源於羅馬法的“惡意抗辯權”,後來“惡意抗辯權”發展為“同時履行抗辯權”和“留置權”。簡介 各國民法都對留置權作了規定:《德國民法典》第273條規定,(1)除由債務關係得出不同結果外,債務人基於其義務所依據的同一個法律關係,享有對債權人的...
合夥出資與同時履行抗辯權 現實生活中,常有合伙人不按照合夥契約的約定出資的情況發生,於此情形,其他合伙人當然可以基於合夥契約追究其違約責任。但是,違約人可否援引同時履行抗辯權予以抗辯則不無疑問。同時履行抗辮權能夠適用於合夥契約,但行使上應受到限制。關於同時履行抗辯權是否適用於合夥契約,這首先涉及到對...
次給付義務是由原給付義務的給付不能、給付遲延或者不完全給付而產生的損害賠償義務,或者是由於契約解除時所產生的恢復原狀義務。次給付義務是由於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的結果,或者是由於違約行使解除權的結果。簡介 次給付義務又稱“第二次義務”,是指原給付義務在履行過程中,因特定事由演變而生的義務。原給付義務...
本書梳理了繼續性契約概念的生成與發展,區分了繼續性契約的類型,辨析了繼續性契約與關係契約理論,研討了繼續性契約無效或被撤銷的效力、同時履行抗辯權、履行障礙及解除等方面的特殊問題,以期供參考之助,收拋磚引玉之效。本書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規劃基金青年項目“繼續性契約研究”(項目編號10YJC820111)的最終...
因而行使抵銷權後條件成就時,抵銷仍為有效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權,不得作為主動債權而主張抵銷,否則無異於強迫對方履行自然債務。附有同時履行抗辯權的債權,不得以之為主動債權而主張抵銷,否則即為剝奪相對人的抗辯權。但若作為被動債權,則可認為抵銷權人已拋棄同時履行抗辯權,此時以之為抵銷,當無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