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表決法

同意表決法是群體決策方法之一。布拉姆斯和菲什伯恩於1982年提出。其基本做法是:有M個候選方案組成的候選名單中,每個人對他贊同的候選方案投一票,得票最多的方案為獲勝方案。這種方法雖然簡單,但它通過忽略各個成員偏好次序的具體信息而獲得了群體偏好次序的綜合信息,因此能對群體的建議作出敏感的反應,從而有效地避免了自相矛盾的情況出現。

正負表決法是群體決策方法之一。其基本做法是:對某一備選方案或者投一贊成票或者投一反對票,但二者只可擇其一,沒有折衷的方式。每一個備選方案的正負之和就是淨餘票,淨餘正票最多者獲得通過。這種表決將迫使決策者以積極的態度參與表決。防止“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不負責任的態度。同時,還可以避免那些不太受歡迎也不太被反對的備選方案得到通過。最好能設立一個最低限度,要求超過這一下限的方案才能最後通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