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做好2015年省級棚膜蔬菜建設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做好2015年省級棚膜蔬菜建設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是吉林省人民政府於2015年發布的相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做好2015年省級棚膜蔬菜建設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 來源:三維政策(見參考資料)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縣(市、區)農業(園藝特產)行政主管部門、財政局:
為深入落實《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蔬菜產業提升工程,保障“菜籃子”產品供應的意見》(吉政發〔2012〕6號)要求,根據《吉林省省級棚膜蔬菜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吉財農〔2014〕333號)及有關規定,經省農委、省財政廳研究決定,現就做好2015年省級棚膜蔬菜建設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5年,全省棚膜經濟發展目標為新建棚室2萬畝、改造3萬畝。為推動引導全省棚膜經濟發展,根據吉林省蔬菜產業提升工程總體要求和省政府確定的年度建設任務,2015年省級棚膜蔬菜建設資金主要用於扶持棚膜蔬菜產業園區、育苗點建設。
一、棚膜蔬菜產業園區建設項目申報條件
(一)申報數量:原則上長春四平松原白城4個市(州)所屬縣(市、區)不超過4個;吉林、遼源、通化、白山、延邊5個市(州)所屬縣(市、區)及長白山管委會不超過2個。
(二)園區規模:對於當年新建園區,每個園區新建棚室面積在70畝以上;對於擴建棚膜蔬菜園區,棚室總面積達到100畝以上,其中新建面積不得低於50畝。
(三)生產建設標準:一是選址科學。應在交通便利、地勢較高、水源充足、周圍無污染源和遮擋物的適宜區進行建設,且在10年內城市發展建設占地規劃之外。二是規劃統一。建設單位必須有完整可行的、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項目建設規劃,做到棚式、規格、朝向、用料統一,環境整潔。三是棚室規範。原則上每棟溫室按長度80—100米、寬度7.5—8.5米,每棟大棚按1000—1500平方米的標準建設,地形特殊地區可按照實際情況酌情增減。四是生產安全。對於擴建棚膜蔬菜園區除新建棚室外,已建棚室必須投入生產使用,農藥、化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
(四)管理標準:一是組織體系完善。申請扶持資金園區所在縣(市、區)農業部門,要有專人負責轄區內棚膜蔬菜產業,按要求及時準確上報轄區內棚室建設進度。建立園區生產檔案,對投入品進行嚴格管理。二是如期完成任務。申報項目的縣(市、區)必須完成年度內棚室建設總體任務指標。三是技術服務到位。新建棚膜蔬菜產業園區必須配備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加強技術指導,及時解決生產中的技術性問題,不斷提高棚膜蔬菜生產水平。
棚膜蔬菜產業園區與現代農業示範園區規劃相銜接的、與特產之鄉建設相銜接的、所生產產品獲得“三品一標”認證或有註冊商標的申報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二、育苗點建設項目申報條件
(一)申報數量:每個縣(市、區)申報數量不超過2個。原則上每個100畝左右的園區只安排1個育苗點(2—3棟溫室)。
(二)建設要求:育苗點應建在省級專項資金扶持的棚膜園區或國家級設施蔬菜標準園內,要求園區管理規範,標準化、專業化生產水平高。育苗日光溫室面積700平方米以上,脊高3.5米以上,鋼筋骨架結構,牆體保溫效果好,配備捲簾機和保溫被。育苗溫室內必須配備增溫設備、育苗床、育苗盤、移動式自動化噴淋等配套設施。連棟棚室用於育苗的基礎設施要高於日光溫室育苗的配套設施。
(三)技術要求:育苗點必須配有專職育苗技術員,精通常規蔬菜品種尤其是果菜類育苗技術,育苗經驗豐富,責任心強,民眾信賴,從事育苗生產3年以上。
三、項目申報程式
(一)項目申報前公示。各地在申報項目前,將擬申報項目名錄及建設規模標準等情況,分別在村委會村務公開欄、縣(市、區)農業信息網站或政府網站上公示7天。其中育苗點建設項目同時在園區內公示,並明確具體溫室和育苗技術負責人。公示無異議項目方可上報。
(二)項目申報材料準備
1.蔬菜產業提升工程建設項目申報書。
2.項目建議書。由申報地農業部門編制建設項目建議書。
3.對於擴建園區需提供“三品一標”產品認證或註冊商標複印件。
4.項目申報公示單,加蓋村委會及縣(市、區)主管部門公章。
5.已經得到扶持的產業園區,若在原有基礎上繼續擴建棚室,需提供省級專項扶持資金補貼使用情況說明。園區內已經獲得專項資金補貼的棚室,不得重複申報。
(三)項目初審
1.項目建設單位從所在市(州)、縣(市、區)農業部門取得空白申報書(或從“吉林農網”下載)正確填寫後,將申報材料報至所在縣(市、區)農業(園藝特產)、財政部門。以上申報材料均以A4紙列印、紙質封面膠訂上報(不要採用塑封或塑膠夾包裝)。
2.各縣(市、區)農業(園藝特產)、財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建設項目的申報,在對建設項目進行嚴格審查並現場核實後,將項目申報材料於5月15日前上報市(州)農委,其中延邊州各縣(市)和地級市所轄區要一併報送市(州)財政部門;經市(州)級審核匯總後,由市(州)農委於5月20日前統一將項目申報材料(含電子版)報送省農委、省財政廳各1份。梅河口、公主嶺市直接向省農委、省財政廳報送項目申報材料。
3.請各申報單位及主管部門嚴格掌握上報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四)項目備案。省農委、省財政廳對各地的建設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及備案。
(五)項目建設。各市(州)、縣(市、區)農業(園藝特產)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備案項目建設,開展技術指導、技術培訓及檢查督促。
(六)補貼項目確定。省農委對已備案的建設項目進行中期檢查核實,根據檢查核實結果確定補貼項目。具體檢查辦法另行下發。
(七)項目驗收。由農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於11月末前對補貼項目建設完成情況進行組織驗收,市(州)農業主管部門負責抽查。縣(市、區)對每個項目的驗收結果和市(州)抽查結果,由驗收人員簽字並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後報省農委備案。
(八)資金撥付。省財政廳根據省農委確定的補貼項目,於9月末前將補貼資金下撥到市(州)、縣(市)財政部門。市(州)、縣(市)財政部門根據項目驗收和抽查結果,對合格項目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給項目單位;對不合格項目,省財政廳收回已撥付的補貼資金。
四、資金補貼標準
(一)棚膜蔬菜產業園區。按照2015年初省級預算安排額度和確定的年度扶持項目分配補貼資金,對棚膜園區中新建的標準日光溫室與塑膠大棚每畝補貼資金比例為3:1,原則上土木結構日光溫室或配套建設的小型育苗溫室按照大棚標準給予補貼,竹木結構中小塑膠棚室不予補貼。擴建園區中只對達到標準的新建棚室給予補貼。
(二)育苗點建設。達到項目建設要求的育苗日光溫室每棟補貼不超過5萬元,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的每個補貼不超過20萬元。
五、資金使用範圍
1.園區內水、電、路的新建及改造工程補貼。
2.水泥、鋼筋及棚室骨架等建築材料的購置、加工及棚室建設補貼。
3.捲簾機、保溫被及棚室用小型農業機械設施的購置補貼。
六、有關要求
各級農業(園藝特產)、財政部門要明確責任、分工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項目申報的各項組織工作。農業(園藝特產)部門負責項目的真實性審核、申報備案、組織建設、檢查驗收和監督管理,負責項目建設的技術指導和培訓;財政部門負責對驗收合格的棚膜蔬菜產業園區及時撥付補貼資金,對項目補貼資金的使用進行檢查和監督,確保專款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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