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農村和公眾聚集場所消防管理規定》在2007.08.22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農村和公眾聚集場所消防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2007年08月22日
- 實施時間:2007年10月01日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農村和公眾聚集場所消防管理規定》在2007.08.22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
《吉林省農村和公眾聚集場所消防管理規定》在2007.08.22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預防、減少農村和公眾聚集場所的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吉林省...
吉林省消防條例,(1995年12月17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1月14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吉林省消防條例〉的決定》修正根據2001年12月1日吉林省第九...
為加強農村消防工作,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農村消防管理工作適用本規定。地區 長春 內容 第一條 第三條 本...
第二十七條 城市公共消防設施由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統籌安排資金,並責成城建、公用、郵電等部門分別負責建設和維修,當地消防監督機構負責驗收使用。第二十八條 縣、鄉人民政府在規劃鄉村建設時,應當同時規劃消防水源、消防通訊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253號 《吉林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已經2015年省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規定 吉林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火災...
長春市公共娛樂場所消防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保證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公共娛樂場所,是指供公眾使用...
--- 出自《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39號)第2條 火災危險性 文化娛樂場所 公共文化娛樂場所是指具有文化娛樂、健身休閒功能並向公眾開放的室內場所。包括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
吉林省 內容 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以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 “四個能力”、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責任、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基礎、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水平為著力點,力爭通過3年時間,使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明顯提升,全...
第六節公眾聚集場所火災時的安全疏散和逃生 第七節公眾聚集場所可利用的安全疏散設施和器材 附錄 一、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集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三、安全標誌 四、卡片式滅火預案 五、1999~2000年我國公眾聚集場所特大...
為此,新消防法新增規定,“國家鼓勵、引導公眾聚集場所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鼓勵保險公司承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有關專家認為,通過保險機制分擔風險,有利於解決火災損失賠償等問題。但考慮...
公安部第39號令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已經1999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實行。1995年1月26日公安部第22號令發布的《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同時廢止。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保障公共安全,依據《中華...
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而制定的規定...
第二條 本縣行政區域內的農村消防工作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農村是指縣城規劃區以外的鄉鎮人民政府管轄的區域。第三條 農村消防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
本規定不適用住宅室內裝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災和其他非人員密集場所的臨時性建築的建設活動。第三條 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法規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負責。...
《公共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是2008年5月1日由中國石化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賈建民。內容簡介 本書分六章,包括公眾聚集場所火災概述、公眾聚集場所建築防火要求、公眾聚集場所安全疏散及逃生、公眾聚集場所消防設施、火災報警與初期火災的...
第十五條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消防...
(六)對投入使用的消防設施、消防產品和人員密集場所使用的室內裝修材料實施監督管理;(七)開展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督促、指導有關單位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第十一條省消防協會應當對消防技術...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是為加強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的規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於2021年6月21日發布,自2021年8月1日...
申請人選擇不採用告知承諾方式辦理的,消防救援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檢查。經檢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應當予以許可。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2003年5月2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0號公布 根據2008年1月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9號《關於修改〈湖南省農村合作經濟承包契約管理辦法(試行)〉等6件規章的決定》第1次修訂公布)主要內容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眾聚集場所,是指...
第一條 為規範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檔案,針對人員密集場所的特點,特制訂運城市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