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7月24日吉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02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改 2007年5月24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文物保護條例(修訂)
- 頒布時間:2007年05月24日
- 實施時間:2007年05月24日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1986年7月24日吉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02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改 2007年5月24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修訂。
1986年7月24日吉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02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改 2007年5月24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修訂...
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定對《吉林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等14部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改:一、將《吉林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國外有關機構和個人或我與國外合作出版文物書刊、拍攝有關文物的電影和電視,須經省或國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門...
《長春市文物保護條例》是為了加強對文物的保護制定的條例,於2012年6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文物的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吉林省文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文物...
本條例所稱歷史建築,是指經市人民政府確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護價值,能夠反映歷史風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也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建築物、構築物。第四條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保護管理工作。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的日常保護管理工作。文...
管理組織應當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宗教團體指導下,建立健全人員、財務、資產、會計、治安、消防、檔案和環境保護、文物保護、衛生防疫等管理制度,處理宗教活動場所日常事務,教育信教公民愛國守法和遵守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制度,維護宗教活動場所正常秩序和安全,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第...
條例全文 (2011年11月23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路的建設和管理,促進公路事業的發展,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宗教活動場所應當建立健全人員、財務、會計、治安、消防、檔案、環境保護、文物保護、衛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管理,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組織每年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交上一年度的管理情況報告。第十四條 在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新建建築物,應當事...
(三)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四)用地面積十公頃以上的居住區、工業區、倉儲區、科研文教區;(五)開發區;(六)需要本級人民政府審批的其他地段和區域。其他修建性詳細規劃,由於開發建設單位報當地人民政府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未經原審批機關批准,不得擅自修改詳細規劃。第三章 城市規劃的實施 第一節...
第八條 公路建設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優惠政策;其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由公路沿線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第九條 公路建設項目的設計和施工,應當貫徹切實保護耕地、節約用地的原則,符合依法保護環境、保護文物古蹟和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拆遷有關設施,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第十條 因...
(三)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四)用地面積十公頃以上的居住區、工業區、倉儲區、科研文教區;(五)開發區;(六)需要本級人民政府審批的其他地段和區域。其他修建性詳細規劃,由於開發建設單位報當地人民政府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未經原審批機關批准,不得擅自修改詳細規劃。第三章 城市規劃的實施 第一節...
第五章 工程保護 第三十二條 農村水利工程應當根據工程類別劃定不同的管理和保護範圍,樹立界標。農村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按《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三條 農村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內的土地及其附著物,由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使用、經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農村水利工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市區內國有土地上依法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和電梯、燃氣、電力、供水、通信等專業設施設備以及軍隊房屋的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對宗教團體、文物保護單位的房屋以及歷史建築的安全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房屋安全管理應當遵循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