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產業示範園區管理暫行辦法》是吉林省文化廳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文化產業示範園區管理暫行辦法
- 施行時間:2010年6月1日
《吉林省文化產業示範園區管理暫行辦法》是吉林省文化廳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一份檔案。
《吉林省文化產業示範園區管理暫行辦法》是吉林省文化廳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一份檔案。依據《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促進我省文化產業發展,按照...
吉林省文化產業示範基地評選命名的管理辦法,包括申報範圍、申報條件、申報流程、評審程式和管理機制。基本內容 第一條 為規範吉林省文化產業示範基地的評選命名和管理工作,推動我省文化產業健康發展,根據文化部《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評選命名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和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吉林省境內在工商...
《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基地)管理辦法》是為提升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和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建設發展水平,規範示範園區、示範基地命名管理工作,更好發揮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由文化和旅遊部研究制定的管理辦法。該辦法於2023年由文化和旅遊部印發。發布信息 2022年9月16日,《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基地)...
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文化市場管理的暫行規定 (1990年12月8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二十八號)第一條為加強文化市場管理,保證社會文化活動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下列各類文化藝術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規定。(一)舉辦各種營業性的文藝...
文化部辦公廳 2014年4月16日 全文 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以下簡稱示範基地)建設管理工作,促進示範基地做實做強做出特色,提高我國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發展水平,增強文化產業總體實力和競爭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示範基地是指由文化部命名...
《通知》在總結現有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試驗)園區、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建設工作基礎上,決定對現有評選命名種類進行合併,突出創建過程和動態管理,進一步完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創建工作,並以《通知》附屬檔案形式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創建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對今後的文化產業示...
為鼓勵和扶持廣東省優秀文化企業充分發揮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推動全省文化企業規模化、規範化發展,實現全省文化產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和廣東省的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廣東省實際,制訂《廣東省文化產業示範基地認定暫行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鼓勵和扶持我省優秀文化企業充分發揮示範、輻射和帶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示範園區,是以拓展旅遊產品、豐富旅遊業態、最佳化旅遊服務、提升遊客體驗和滿意度為目標,面向旅遊業開展科技研發或套用,有明確的地理邊界和獨立管理機構的科技園區、產業園區、旅遊景區、特色小鎮等區域。第三條 示範園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程式擇優評定,遵循自主創建、注重實效、突出示範、動態...
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域性整體保護,培育和保護我省文化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吉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參照《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省文化和旅遊廳研究制定了《吉林省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現將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吉林省文化和旅遊廳 ...
本辦法自2020年9月10日起施行。發文通知 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江蘇省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基地)認定管理辦法》已經廳黨組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 2020年8月10日 辦法全文 江蘇省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基地)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
《河北省文化產業園區認定管理辦法》的出台,將有助於完善我省的文化產業工作的引導和管理體系,與《河北省文化產業示範基地評選命名管理辦法(試行)》及蘊釀中的《河北省文化產業示範縣評選管理辦法》有效銜接,形成針對文化企業、文化產業園區、文化產業縣(市、區)的一整套政策引導體系,調動各級政府及各類文化市場...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示範園區,是指全省範圍內綜合運用科技要素和方法手段,以拓展旅遊產品、豐富旅遊業態、最佳化旅遊服務、提升遊客體驗和滿意度為目標,旅遊和科技融合取得顯著成效,有明確的地理邊界和獨立管理機構的科技園區、產業園區、旅遊景區和度假區、主題樂園、特色小鎮、科普基地以及文化商業街區等。第三條 示範...
吉林省廣告創意文化產業園區,位於長春市。2020年12月25日,獲評“第二批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創建名單”榮譽。定位 以廣告創意為核心產業,集電商、直播、新媒體、影視、短視頻、展演活動等多種文旅新業態為一體的文化產業園區。自創建以來,園區堅持“賦能品牌、文旅融合、數字創新、青年雙創”的創新發展模式,持續...
該《辦法》於2012年4月28日由財政部以財文資〔2012〕4號印發。《辦法》分總則、支持方向與方式、重大項目、一般項目、資金使用、監督管理、附則7章36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關於印發〈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10〕81號)予以廢止。通 知 財政部關於重新修訂印發《文化產業發展...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從規劃、內容、投資、建設、運營等環節全方位對本地區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加強指導、引導。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基地由文化部負責認定,省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基地和投資1億元以上的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由省級文化行政部門認定或審核後報文化部備案。投資建設文化產業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