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巡按使公署

中華民國行政建置。1914年5月9日,北京政府先後發布《省官制》、《修正省官制》,規定各省民政長改稱省巡按使,綜理一省的政務,管轄全省民政各官及巡防警備各隊,執行法律法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巡按使公署
  • 建置:中華民國
  • 設立時間:1914年5月9日
  • 檔案:《省官制》、《修正省官制》
  • 廢除時間:1916年7月
  • 巡按使:齊耀琳
  • 科室:4科
  • 原名:吉林省行政公署
簡介
同年5月28日,吉林省行政公署改組為吉林省巡按使公署,裁撤1處4司,改置為2廳,即政務廳、財政廳;政務廳為全省行政樞紐機構,下設總務、內務、教育、實業4科。吉林省民政長齊耀琳改任吉林省巡按使。1916年7月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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