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轉省人口計生委關於實施幸福家庭發展計畫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市人口計生委制定的《關於實施幸福家庭發展計畫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轉省人口計生委關於實施幸福家庭發展計畫意見的通知
  • 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轉省人口計生委關於實施幸福家庭發展計畫意見的通知》(吉政發〔2011〕17號)精神,滿足民眾對公共服務和家庭發展的需求,增強家庭發展的內生能力,提高家庭的幸福指數,促進人口問題的統籌解決,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建議在全市實施幸福家庭發展計畫。
一、重要意義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和諧幸福是整個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的基礎;是公共服務和社會政策得以落實的重要載體。實施幸福家庭發展計畫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重要內容,是新時期人口計生工作拓展轉型的重要標誌。
二、指導思想
實施幸福家庭發展計畫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關決策部署,面向社會,立足家庭,服務全人口和生命全過程,以提高和改進家庭優生優育、生殖健康、文明和諧、子女成才、發展致富、保險保障能力和水平為主要內容,以開展活動為載體,以項目運作為手段,以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是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和困難家庭為切入點,最大限度滿足城鄉居民家庭生育、生產、生活的需求,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建設幸福美好的家園,推進社會文明、和諧、進步。
三、基本原則
實施幸福家庭發展計畫是社會公共服務的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政府主導、計生部門牽頭、其他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家庭回響原則;
(二)面向全部家庭、計生家庭優先原則;
(三)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循序漸進、穩步推進原則;
(四)落實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與構建和諧社會、新農村建設相結合原則;
(五)項目運作、活動促進、務求實效原則。
四、工作目標
實施幸福家庭發展計畫,重點提高家庭發展的“六個能力”:
(一)優生優育優教能力。自覺遵守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認真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政策,主動接受計畫生育、優生優育優教的宣傳、諮詢、檢查、指導服務,自覺參與和配合出生缺陷預防工作,注重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素質提升。
(二)生殖健康能力。學習了解生殖健康基本知識,自覺接受生殖健康檢查、諮詢服務,積極預防性病、愛滋病,提高自我防護和保健的意識和能力。
(三)文明和諧能力。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弘揚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尊老愛幼、樂善好施、見義勇為、衛生整潔、文明向上的良好社會風尚,促進家庭成員之間、家庭與社會之間友愛和諧相處。
(四)教育子女能力。加強對子女的教育,注重培養和提高子女的求知、處世、自立等綜合能力,加強思想、道德、健康、禮儀等素質教育,使子女成為社會有用人才。
(五)發展致富能力。自覺樹立勤勞致富、自力更生的思想,主動學習新的科技知識,掌握家庭生產、生活的實用技術,提高依靠科技創業致富能力。鼓勵和支持子女接受勞動技能和專業知識培訓,提高就業本領。實現收入增加、生活寬裕,讓每一個家庭都過上富足祥和、安居樂業的生活。
(六)保險保障能力。自覺支持和配合社會養老、醫療、住房等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實施。根據家庭需要和承受能力,有針對性地選擇參加社會各類保險保障項目,確保家庭成員住有所居,病有所醫,老有所養。
五、主要任務
以開展“六項活動”為載體,紮實推進幸福家庭發展計畫的實施:
(一)開展宣傳倡導活動。全面實施宣傳教育先導工程,加強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設。
1.大力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深入開展婚育新風“七進”(進機關、進軍營、進社區、進校園、進企業、進村屯、進家庭)活動。總結經驗,表彰先進,發揮國家級婚育新風進萬家示範市作用,進一步拓展和深化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
2.加強人口文化陣地建設,組織開展大講堂、大課堂活動。
3.著力推進長白山生育文化建設,整合資源,突出區域特色,打造吉林特色品牌。
4.大力開展“關愛女孩行動”,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
(二)開展優生優育優教促進活動。大力開展全方位、多渠道、廣覆蓋的優生優育優教服務。
1.全面實施出生缺陷干預工程。落實免費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等重點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
2.全面開展優生優育優教知識普及。大力宣傳普及優生優育優教知識,提高民眾優生優育優教意識。
3.廣泛開展優質服務,提高技術服務隊伍素質。組織技術服務人員全員培訓,開展標準化操作大練兵和優生知識宣講大練兵活動。全面實施“科技惠民”工程,開展“早期宮頸癌篩查”和“不孕不育症治療”活動,提高民眾的生殖健康水平。
4.抓好藥具工作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暢通藥具發放的主渠道,完善藥具補充渠道,提高用藥民眾的易得性。
5.全面實施生殖健康促進工程,開展生殖健康普查普治活動。
6.積極開展嬰幼兒早期發展工作。發揮國家“市級項目工作站”作用,在全市繼續開展嬰幼兒早期發展工作。利用各級人口學校、生殖保健院等陣地開展營養師、育嬰師培訓,提高科學育嬰能力。
7.認真落實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開展免費孕前健康檢查,為計畫懷孕的夫婦提供健康教育、優生檢查、風險評估及諮詢指導等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相關服務。
(三)開展生育關懷活動。紮實推進“三結合”、“五關愛”活動,深化生育關懷關愛行動。
1.關懷關愛計生家庭,建立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全面落實計畫生育“兩項制度”、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鼓勵支持地方政府和部門從不同層面、不同領域入手制定計生家庭普惠政策。
2.關懷關愛留守人口家庭,動員社會力量,重視抓好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人的權益保護和救助工作,幫助留守人口家庭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
3.關懷關愛不孕不育家庭。積極創造條件,開展不孕不育症的診斷和治療,努力為不孕不育家庭提供生育服務。
4.關懷關愛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家庭,積極組織併發症患者鑑定、治療和救助,幫助解決生活問題。
5.關懷關愛計畫生育特別家庭,繼續開展“萬名愛心兒女走進萬戶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活動,建立長效工作機制,使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上得到保障,經濟上得到扶持,精神上得到慰藉。
(四)開展便民維權活動。大力加強依法行政,切實維護民眾合法權益。
1.完善基層民眾自治制度,在契約管理、村(居)務公開、評議監督和服務維權等方面,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實現民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
2.大力開展“陽光計生”、“誠信計生”活動,在“陽光計生”活動中,實現“陽光管理、陽光服務、陽光維權”,在“誠信計生”活動中,做到“雙向承諾、契約管理、民主監督、互為守信”。
3.建立法律援助調解制度,建立諮詢服務、社會調解、社會救助工作機制,保障民眾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4.加強依法行政,開展以創建依法行政示範單位為主要內容的基層文明執法活動。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規範人口計生幹部行政執法行為,破解執法難題,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提高行政人員執法水平。
(五)開展創業致富活動。緊緊圍繞“三化”、“三動”戰略,紮實推進富民工程。
1.開展送知識、送文化、送技術、送政策、送項目、送信息活動,引導農民科學生產、經營,幫助民眾科技致富。
2.積極幫助農民解決生產資料和生產資金的困難和問題,積極支持家庭發展經濟,創業致富活動。
3.建立就業培訓基地,積極協調落實國家就業政策,開展就業技能培訓,指導就業。
4.樹立科技致富先進典型,發揮率先創業致富家庭的幫帶和輻射作用。
(六)開展保險保障活動。積極推動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1.建立完善保險保障機制,繼續推進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養老保險等制度的落實。
2.在制定養老保險、醫療保障制度中,充分體現對計畫生育家庭的優先優惠。
3.在貫徹落實《吉林省老年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三年推進計畫(2011—2013年)》中,優先考慮計畫生育家庭,解除後顧之憂。
4.支持和倡導開展計畫生育系列商業保險,增強婚育家庭迴避風險的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實施幸福家庭發展計畫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把涉及內容納入民生規劃,強化措施,精心組織實施。
(二)整合資源,部門聯動。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配合,密切協作,進一步增強工作合力。把各方面的惠民政策、資金、資源和措施優先向計生家庭傾斜。
(三)真抓實幹,開拓創新。各級人口計生部門作為牽頭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及時總結經驗,務求實效,創新發展,切實為計生家庭辦實事,辦好事。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通過多種形式,為實施幸福家庭發展計畫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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