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供銷社

吉林市供銷社成立於1949年8月。經過50多年的發展,全系統現有9個縣(市)區供銷社,98個基層供銷社,62戶社屬企業,其中市直企業13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市供銷社
  • 成立時間:1949年8月
  • 隸屬:吉林市政府
  • 分類:政府機構
基本概況,主要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基本概況

吉林市供銷社成立於1949年8月。經過50多年的發展,全系統現有9個縣(市)區供銷社,98個基層供銷社,62戶社屬企業,其中市直企業13戶。到2004年末,職工總數16241人,其中市直企業職工3740人。資產總值6億元,共有各類經營機構、網點1467個,營業面積80.3萬平方米,倉儲面積43.5萬平方米。2004年全系統實現利潤1422萬元,同比增長15.1%,占全省供銷社系統盈利水平的 87.3%;上繳稅費2750萬元;為農民實現收入4.99億元,人均實現收入245元,占農村人均純收入的8%;為農民增加收入8523萬元,人均增加收入42元,共帶動農戶16.3萬戶,占農村總戶數的30.1%;為全市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

主要職能

(一)制定全市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縣(市)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
(二)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反映農民的合理要求,維護各級供銷社的合法權益。
(三)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發展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市場,加強農村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引導農民有組織地進入市場。
(四)抓好農村合作經濟的發展,總結推廣典型經驗。
(五)開拓農副產品國內國際市場,組織供銷社系統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為全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提供信息服務。
(六)負責全市再生資源的行政管理工作和煙花爆竹的專營工作;承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的任務,協調做好國家調控化肥、農藥、農用物資,國家指定的防汛救災物資的儲備供應工作。
(七)埋翻戰頸指導市供銷社直屬企業經營活動;行使直屬企業出資人的組判姜職能;指導全市各級供銷社社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直屬企業領導班子的考核任免、市社控股或相對控股企業高層經營管理人員的考核、調整;負責黨的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和思想工作。
(九)完成市政府交辦其它事項。

領導分工

魏方臣 黨組書記、市社理事會主任、負責領導市供銷社全面工作
張存貴 副主任,負責縣(市)區供銷社、安全等工作,分管合作指導處(基層指導處)、財務計畫審計處、外經貿處、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公室
龐楓湘 黨委副獄故應書記、紀檢委書記,負責黨務、紀檢、人事工作,分管黨委辦公室、促櫻犁紀檢委(監察室)、機關總支(人事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市社理事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機關處室和企業之間的工作關係;負責重要會議組織和會議決定的事項、上級交辦事項的督辦和落實;負責重要檔案、報告、公文起草,文秘、檔案、機要、信訪、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的行政管理工作及法律顧問工作。
(二)、基層工作指導處:負責指導社屬企業和基層社改革;組織開展助農增收競賽和農業產業化經營;抓好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經紀人隊伍建設。負責農資經營企業資質審核工作。負責供銷合作社經濟學會工作。
(三)、直屬企業管理處:負責市直企業的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市社自有資產、土地資源的使用、論證開發、經營管理工作;負責煙花爆竹、廢舊物資回收專營權、報廢汽車拆解特許經營權的審核管理;負責指導直屬企業市場的開發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對外經濟貿易處:協調指導企業對外招商引資工作,開拓城鄉、國際國內市場;負責組織農副產品對外出口、加工及部分農資的進口工作,組織、引導農民參與國際競爭;負責蘭記信息收集、分析、發布工作;負責全市供銷社系統倉儲運輸和“四防”安全工作。
(五)、財務計畫審計處: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會計、稅務、信貸、統計的法律法規;制定並實施全市各級供銷社經濟發展總體規劃;負責全市供銷社系統各種經濟指標及完成情況的統計;負責編制、檢查全敬她淋市供銷社商流計畫及主要經濟指標的調度工作;負責理事會資產台賬管理工作;負責市直企業財務審計及指導會計、統計工作。
(六)、黨委辦公室:負責直屬單位黨的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工作和經濟宣傳,抓好全系統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幹部理論學習、思想鞏厚燥葛政治工作和職工教育培訓。
(七)、人事勞資處:負責直屬單位領導幹部考核、任免、調配和獎懲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組織、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全市供銷社系統的勞動統計和下崗職工再就業、社會養老保險統籌、醫療保險工作。
(八)、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公室:負責再生資源行業管理工作。。按照“統一規劃、集中整治、撤站設亭、亭收場錯”的原則,加強對再生資源收購亭及臨街門市房、庫戶收購網點的監管;進一步規範經營資質和經營行為,加強對再生資源行業的管理。
(九)、紀檢委、監察室:負責市直供銷社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黨員的黨風黨紀教育、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工作。
(十)、機關總支:負責機關黨組織建設,貫徹落實黨的組織、幹部工作路線、方針、政策,負責基層組織建設。
(四)、對外經濟貿易處:協調指導企業對外招商引資工作,開拓城鄉、國際國內市場;負責組織農副產品對外出口、加工及部分農資的進口工作,組織、引導農民參與國際競爭;負責信息收集、分析、發布工作;負責全市供銷社系統倉儲運輸和“四防”安全工作。
(五)、財務計畫審計處: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會計、稅務、信貸、統計的法律法規;制定並實施全市各級供銷社經濟發展總體規劃;負責全市供銷社系統各種經濟指標及完成情況的統計;負責編制、檢查全市供銷社商流計畫及主要經濟指標的調度工作;負責理事會資產台賬管理工作;負責市直企業財務審計及指導會計、統計工作。
(六)、黨委辦公室:負責直屬單位黨的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工作和經濟宣傳,抓好全系統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幹部理論學習、思想政治工作和職工教育培訓。
(七)、人事勞資處:負責直屬單位領導幹部考核、任免、調配和獎懲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組織、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全市供銷社系統的勞動統計和下崗職工再就業、社會養老保險統籌、醫療保險工作。
(八)、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公室:負責再生資源行業管理工作。。按照“統一規劃、集中整治、撤站設亭、亭收場錯”的原則,加強對再生資源收購亭及臨街門市房、庫戶收購網點的監管;進一步規範經營資質和經營行為,加強對再生資源行業的管理。
(九)、紀檢委、監察室:負責市直供銷社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黨員的黨風黨紀教育、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工作。
(十)、機關總支:負責機關黨組織建設,貫徹落實黨的組織、幹部工作路線、方針、政策,負責基層組織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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