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吉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吉發[2010]5號),保留市政府辦公室,對外掛市政府法制辦、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牌子,為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點:吉安市
  • 職能:將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 根據:《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辦理上級黨委、政府及省直部門和市委文電的呈(傳)閱,以及有關文電的處理工作。
(二)研究審核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及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報送市政府的文電,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三)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負責市政府召開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的決定,檢查執行情況。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上級黨委、政府檔案以及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
(六)根據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安排,組織開展信息調研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七)協助市政府領導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工作。
(八)負責與市人大、市政協辦公室及各專委會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九)處理人民來信,接待民眾來訪,辦理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十)負責市長直通電話值班受理和應急管理工作。
(十一)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二)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承擔推進全市依法行政協調服務和督促指導工作;做好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負責全市行政執法層級監督工作。
(十三)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民族宗教事務工作。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維護宗教和諧穩定。
(十四)配合有關部門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促進金融為地方經濟發展服務,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
(十五)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歸口單位(各駐外辦事處)、下屬單位(地方志辦)和代管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管理,審核、審批幹部職工的任免、獎懲、考核和工資等事項。
(十六)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黨務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七)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保密和檔案工作。
(十八)負責管理市政府機關和市政府辦公室機關事務工作。
(十九)辦理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室內設22個職能科(室、隊)。
(一)秘書科
負責文電(含電子公文)處理、公文核稿、印章管理、機要、檔案、資料和文印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工作;參與市政府主要領導講話稿和其他綜合性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承辦市政府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及編排市政府領導活動安排;編髮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長例會、市政府黨組會議紀要和政務動態;承擔辦公室黨組會議及辦公室內部其他會議會務;負責辦公室黨組中心組學習等相關工作;負責辦公室幹部職工培訓、政治理論和普法教育、業務知識學習的組織與實施等工作;負責辦公室績效考核等工作,以及辦公室內部日常政務;負責《江西政報》發行工作;負責管理機要室、總值班室、接待室、文印室和公文交換站;負責辦公室報刊征訂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辦公室和會議室內勤工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調研科
負責組織市政府主要領導講話稿和其他綜合性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調研的指導協調工作;編髮《決策參考》等內部刊物;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科
負責組織對上級和本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決定、決議、重要檔案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對政府各個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負責督查市政府重大會議議決事項以及上級或本級領導作出的重要批示和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負責對需要本級政府系統辦理的人大議案(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督查落實;負責對民眾來信、來電、來訪反映的重要問題,新聞媒介提出的批評、建議或意見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指導、協調、督促全市政府系統督查工作。
(四)信息科
(五)人事科
(六)綜合一科
(七)綜合二科
(八)綜合三科
(九)農業科
(十)工業科
(十一)涉外科
(十二)科教科
(十三)市長直通電話值班受理辦公室(與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合署辦公)
(十四)市金融工作辦公室
(十五)依法行政指導科(行政執法監督科)
(十六)規範性檔案審查和法律事務科
(十七)行政複議及應訴科(吉安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
(十八)宗教事務科
(十九)民族事務科
(二十)行政科
(二十一)老乾科
(二十二)車隊

人員編制

市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79名(含市級領導單列行政編制11名、市應急辦編制2名、紀檢監察編制2名),工勤編制37名。
領導職數: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職數根據工作需要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5名(含負責法制、民宗工作各1名)、紀檢組長1名,市應急辦專職副主任1名(副處級),正科級23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副科級20名(秘書科、行政科各2名,調研科、督查科、信息科、人事科、綜合一科、綜合二科、綜合三科、農業科、工業科、涉外科、科教科、市長直通電話值班受理辦公室、行政複議及應訴科、民族事務科、老乾科、車隊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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