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區城市管理局

合肥市蜀山區城市管理局

合肥市蜀山區城市管理局是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蜀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蜀山區城市管理局
  • 辦公地址:望江西路279號一樓大廳城管局視窗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有關市容環衛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
(二)根據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階段性中心任務,制定全區城市管理科技發展規劃、技術標準、規範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編制區市容環衛等配套公用設施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會同規劃、建設部門組織實施;負責區城市管理科學研究,指導區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項目公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工作。
(三)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監督、檢查、考評和城市管理政府目標考核工作。
(四)負責全區市容、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負責行業領域內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集中行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集中行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集中行使城市規劃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集中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露天娛樂場所、沿街商業門點產生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集中行使涉及賓館、旅館、餐飲、娛樂、沐浴、機動車維修清洗、五金修配加工等服務業的行政處罰權:環境保護方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或環境影響評價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公共衛生管理方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未取得衛生許可證在公共場所擅自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文化市場管理方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未取得娛樂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權。
(六)監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培訓和綜合考核;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處罰不當和應受理而不受理的行為,做出更正或直接查處;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負責組織專項、重大執法活動。
(七)負責全區市容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沿街建築物立面容貌和沿街景觀的亮化管理;監督管理占用城市空間而影響市容市貌行為;負責全區戶外廣告等設施的安全監管。
(八)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的實施;負責全區垃圾(糞便)集中處理運營、管理及建築工地渣土、固體廢棄物的處置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徵收。
(九)參與小型市容環衛等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審查和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十)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經費的計畫、使用、管理及內部審計、監督;參與研究、下劃全區區級養護維修資金。
(十一)負責全區環衛市場化運作模式的推廣工作,探索建立城市管理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新型工作機制。
(十二)負責城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服務、監督管理和依法查處違反《合肥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的相關違法行為。
(十三)負責審批砍伐、遷移城市樹木審批。負責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批准。審批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及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和砍伐、移植樹木許可。依法辦理園林綠化行政審批、行政處罰事項。負責園林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及有關證件的初審、核發工作。
(十四)負責城市道路挖掘及橋樑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許可。負責臨時占用城市道路、橋涵許可。負責單位和個人確需對沿街人行道改建許可。負責單位和個人從事機動車輛沖洗許可。負責占用城市道路作為機動車輛停車場的審批。負責占用、拆除、改動、遷移城市照明設施批准。負責城市道路占用費、挖掘修復費徵收。負責擬定市政設施管養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管市政設施養護維修項目的組織實施和質量監管工作,參與轄區市政設施新建項目的規劃、設計、建設、監管、驗收及接收工作。負責市政設施管理、養護技術交流,市政設施節能減排及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推廣套用以及行業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道路(含縣道)、橋樑、路燈、排水等市政設施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市政設施的年度維修費用測算,編制大中修計畫並上報,大中修工程的招投標報批、監管、工程決算審核、審計上報,日常巡查維修養護。負責對市政設施的偷破、偷挖等違章行為的查處工作。負責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各項工作,做好夏季防汛抗災,冬季鏟雪除凍的應急保障工作;重大社會活動、重大會展等保障工作。負責關於市政設施的投訴(市長熱線、數字城管、窨井處置)等工作。負責協調和監督全區範圍內的窨井設施產權單位和管理維護責任,承擔窨井設施的日常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行政管理和對外聯繫;承辦局重要會議並督促、檢查決議事項的實施;草擬工作計畫、總結及各類文書,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及公文處理、政務公開、組織人事、財務審計、文書檔案、安全保衛、文印、保密、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外事接待工作。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有關市容環衛和城市執法法律、法規、規章。指導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本系統社會宣傳和新聞報導工作;協助組織機關理論學習工作。
(二) 督查科
負責對全區行政執法工作和市容環境衛生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對全區城市管理狀況進行督查,對全區行政執法人員及城市管理工作人員履責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全區城市管理檢查考核評比工作的匯總、總結、信息發布等工作。
(三) 城市管理指揮中心
負責轉辦市數位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派遣的各類案件;負責蜀山區各類城市管理問題的受理立案、指揮派遣、協調督辦、結果反饋以及分類、處理和報送工作。負責蜀山區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操作和案件處理人員的培訓、監督、考核及日常管理。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的統一組織、指揮、協調及突發事件的報告和應急處置;負責市長熱線、民眾投訴和上級領導批示件的受理、登記、督辦、回復和反饋等工作;負責全局系統的通信聯絡、信息傳遞、指令傳達;定期對全區城管工作情況進行收集、整理、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四) 執法監督科
負責指導、協調各鎮、街,蜀山經濟開發區,各直屬單位開展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協調、配合其他行政單位開展聯合執法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和輔助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執法證件申領、登記、發放和管理工作。負責牽頭對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文明執法、隊伍建設情況進行督查考核。負責指導全區陽光早餐車、亭棚、季節性瓜果市場的界定、管理工作。負責制式服裝和標誌標識的採購、配發、管理、回收工作。負責全區夜市攤群點的界定、管理工作;敦促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落實。負責指導各鎮、街,蜀山經濟開發區,各直屬單位開展無證服務業查處工作。參與開展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牽頭指導共享腳踏車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各鎮、街,蜀山經濟開發區,各直屬單位開展執法卷宗製作和卷宗考核工作,牽頭開展民眾公議活動。負責指導開展城管格線化管理工作。
(五) 法規科
負責宣傳貫徹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開展執法人員法律、法規培訓工作。負責對行政執法案件執法情況的法律、法規、規章解釋。組織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應訴工作。承辦市、區人大、政協交辦的建議、議案和提案、建議案。負責權責清單等相關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本系統信用體系建設。
(六) 市容管理科
負責宣傳貫徹市容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對違反市容管理法規和政策的行為進行督查;清理“牛皮癬”工作。負責對招牌設定技術要求進行審查。負責城市道路範圍內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的行政許可;負責城市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的行政許可。負責對在城市道路範圍內和公共場所舉辦社會、文化、商業活動許可。
(七) 環境衛生管理科
負責宣傳貫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制定全區環衛事業規劃及實施細則;組織實施新增環衛作業業務;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和園林養護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和檢查轄區內各單位開展衛生創建和專項考評工作;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做好除害防病、健康教育宣傳、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理突發環境衛生事件;積極探索城市管理作業市場化運作模式;做好全區生活垃圾處置費的徵收工作。
(八) 停車場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區機動車停車場業務指導、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參與停車場的規劃建設。負責全區公共停車場、配建停車場、臨時停車場的備案、變更、年審登記等工作。負責對機動車停車場違法行為的查處。負責辦理關於機動車停車場方面的各類投訴。負責與機動車停車場管理工作相關的部門協調、溝通,建立聯動機制。配合相關部門對居住區設定臨時停車場進行指導和對居住區夜間時段性臨時停車場進行審批。負責貫徹落實市機動車停車場主管部門相關工作部署。
(九) 綠化園林科
負責審批砍伐、遷移城市樹木審批。負責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批准。審批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及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和砍伐、移植樹木許可。依法辦理園林綠化行政審批、行政處罰事項。負責園林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及有關證件的初審、核發工作。
(十) 市政設施科
負責城市道路挖掘及橋樑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許可。負責臨時占用城市道路、橋涵許可。負責單位和個人確需對沿街人行道改建許可。負責單位和個人從事機動車輛沖洗許可。負責占用城市道路作為機動車輛停車場的審批。負責占用、拆除、改動、遷移城市照明設施批准。負責城市道路占用費、挖掘修復費徵收。負責擬定市政設施管養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管市政設施養護維修項目的組織實施和質量監管工作。參與轄區市政設施新建項目的規劃、設計、建設、監管、驗收及接收工作。負責市政設施管理、養護技術交流,市政設施節能減排及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推廣套用以及行業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全區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專業規劃和計畫。參與環衛設施建設的規劃、審核、驗收工作。負責全區環衛基礎設施的規劃、驗收和工程建設的監督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龔義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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