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合肥市蜀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合肥市蜀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蜀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合肥市蜀山區樊窪路52號民生大廈10樓、11樓 
  • 所屬部門: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合肥市蜀山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管理等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參與制定全區城鄉建設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配合實施。
(三)查處全區內監管的工程項目在建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負責區政府投資或作為實施主體的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各類整治工程,工業項目和自籌資金建設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其他社會投資建設的18層以下(含地下室,不含18層)的房屋建築工程,轄區內二次裝飾裝修工程項目(以上所有稱為轄區建設工程,下同)的質量安全報監手續和施工許可的受理、審核和發證。
(五)負責全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辦理和監管。
(六)負責全區燃氣企業經營許可審核和行業監管工作。
(七)負責全區建設行政執法的檢查和城市建設監察工作。
(八)負責全區支路網項目的建設管理。
(九)組織協調全區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十)承擔全區交通戰備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全區老舊小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十二)負責辦理《征遷決定》及其他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屬地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實、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城中村、危舊房和棚戶區摸底登記。
(十四)負責屬地物業企業考核、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登記備案以及監督管理,指導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居(村)委會物業管理工作。
(十五)承擔轄區內房屋租賃的監督管理服務工作。
(十六)負責轄區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十七)配合市城鄉建設局做好農村建設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編制全區範圍內居住用地上市地塊年度計畫及協調調度工作。配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蜀山分局開展全區範圍內涉及規劃項目的編制、土地供應、衛片(違法用地)查處、批而未供土地等工作統籌、協調、上報。
(十九)負責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依法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實施意見》,並做好轄區人防工作的指導監督。負責人防應急指揮通信、人防工程建設、管理和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二十)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
1.劃入區政府辦公室的人民防空工作職責。
2.劃入區農林水務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
3.劃入原區房屋徵收辦公室的行政職能。
(二十三)與區房屋徵收管理中心有關職責分工。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與區房屋徵收管理中心建立工作銜接機制。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辦理《徵收決定》及其他相關工作,區房屋徵收管理中心負責轄區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和被徵收集體土地上房屋補償安置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物業和租賃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城鄉建設科、交通管理科、建築管理科、國土規劃科及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達標辦公室,下設城建監察隊、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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