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氣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函〔2021〕30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編制完成本報告,本報告中使用數據統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
2021年,市氣象局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主動公開發布信息313條,通過“合肥氣象”官方微信、微博公眾號發布氣象相關信息750條,通過其他方式發布信息50條。
(二)依申請公開
2021年,我局不僅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應急、主動回應關切48條,另外通過“合肥氣象”官方微信、微博公眾號發布氣象相關信息,滿足民眾日常對氣象信息的需求,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強監督管理,強化工作監督問責,對政務公開工作逐條分解,落實到部門,明確到個人,確保公開工作落實到位。二是繼續落實政府信息規範化管理各項制度,包括《合肥市氣象局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合肥市氣象局政務公開政策解讀制度》等,通過制度的落實,有效提高政務公開質量。三是繼續強化落實政務信息的審查管理制度,按照“誰制發、誰辦理,誰公開、誰負責”原則,對所公開事項內容進行審核,確保公開內容合法準確。
(四)信息公開平台建設
合肥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的工作人員由本機關的辦公室人員組成。信息公開主要平台有合肥市政府信息公開網、 “合肥氣象”官方微信、微博公眾號等。
(五)監督保障
加強組織領導,及時調整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政務公開工作分解表,依法合規履行工作職責。將政府信息公開納入各單位年度目標考核。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及時召開政務公開工作推進會,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積極參加“合肥市十大政策解讀評選”活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行政規範性檔案
0
0
3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60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0
行政強制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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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是政策解讀質量有待進一步提升,解讀方式不夠豐富。後期我局將提高相關檔案解讀質量,提高圖片、視頻解讀要求,增加動漫解讀等解讀方式。
二是政務公開培訓較少。政務公開工作要求越來越高,公開內容需求越來越細,這就需要我們加強對各政務公開具體承辦處室承辦人的管理培訓,提高大家的業務能力,進一步提升我局政務公開質量。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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